铜农委〔2026〕94号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市级资金项目计划任务的通知
有关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业主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市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5〕124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6〕20号)文件要求,经业主单位自愿申报、镇街推荐和专家组评审,确定重庆市铜梁区金蕙大米专业合作社、铜梁区土桥镇高垭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为项目补助对象,现将项目资金投资计划及建设任务下达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及财政补助资金额度
详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时间
2026年12月30日前。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严格按照《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农业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铜府办发〔2024〕5号)要求,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一)各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下达的建设任务组织实施,不得随意调整。涉及管理用房、生产便道等辅助设施的,要在所在镇街办理辅助设施用地许可。项目完工后,及时向所属镇街书面申请初步验收。镇街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区农业农村委书面申请区级验收,并提交验收申请、项目建设(实施)工作总结,资金下达计划通知,项目实施方案,辅助设施用地许可,财务资料(总账、明细账、合同、发票、转账凭证等),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同背景同角度的图片资料,隐蔽工程图片,以及铜梁区财政支农资金报账申请书3份(需签字盖章)和镇街初步验收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必须及时足额存入单位或农业业主账户,并按要求的建设内容使用。除人工工资外,材料采购、项目建设、承包金等项目资金支出必须经过单位银行账户转出。
(三)项目补助资金实行区级部门报账制管理。项目竣工后,建设质量合格、完成工程量达到总工程量90%及以上并能正常使用的,认定为合格;并根据工程量完成情况拨付补助资金。不合格的、超过计划任务部分的不予补助。
(四)相关镇街要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需到场指导2次以上,并做好检查记录,实施单位报账时提供项目检查记录,确保项目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市级资金项目补助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市级资金项目补助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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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总投入 |
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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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河镇 |
重庆市铜梁区金蕙大米专业合作社 |
13.8 |
7.2 |
重庆市铜梁区西河镇兴建村8组重庆市铜梁区金蕙大米专业合作社加工基地 |
1、采购雷沃欧豹履带拖拉机1辆(含旋耕机)13.8万元,合计13.8万元。 |
1、采购雷沃欧豹履带拖拉机1辆(含旋耕机),13.8万元,申请市级项目补助资金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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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桥镇 |
铜梁区土桥镇高垭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9.887 |
9.787 |
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高垭村 |
1、履带自走式旋耕机(沃得1GZL-220F)1台,9.4万元/台,合计9.4万元。 2、水田平整机(一马平川SPN2.2-4.0)1台,0.38万元/台,合计0.38万元。 3、配件包:行走皮带1条,0.033万元/条,合计0.033万元;刀片50张,0.0008万元/片,合计0.04万元;主离合皮带1条,0.034万元/条,合计0.034万元,配件包合计0.107万元。 |
1、履带自走式旋耕机(沃得1GZL-220F)1台,9.4万元,申请上级补助9.3万元,自筹资金0.1万元。 2、水田平整机(一马平川SPN2.2-4.0)1台,0.38万元。申请上级补助0.38万元。 3、配件包:行走皮带1条,0.033万元/条,合计0.033万元;刀片50张,0.0008万元/片,合计0.04万元;主离合皮带1条,0.034万元/条,合计0.034万元,配件包合计0.107万元。申请上级补助0.10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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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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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87 |
16.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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