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行政强制案件011号
(铜)文综封(扣)字﹝2024〕011号
当事人:胡*明
证件名称及编号: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00151MAAC9N9J0D
住所(住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路**号
2024年7月15日,胡*明在自己经营的超实惠日用百货超市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该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经请示区文化旅游委主任同意,对现场图书进行扣押,向当事人出具了扣押决定书及扣押物品清单,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向当事人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案件调查终结后,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胡*明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扣押的出版物21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