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建委发〔2024〕38号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4年铜梁区秋冬季“治气”攻坚房屋市政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方案》的
通 知
各在建房屋市政工地参建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安排部署,切实强化2024年秋冬季房屋市政工地施工扬尘管控,根据工作安排,我委决定开展铜梁区房屋市政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2024年铜梁区秋冬季“治气”攻坚房屋市政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2024年铜梁区秋冬季“治气”攻坚房屋市政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安排部署,强化房屋市政工地施工扬尘管控,有效提升我区房屋市政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水平,打好秋冬季“治气”攻坚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通过强化项目自查、执法检查、违法处罚,层层压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细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等措施,有效提升我区房屋市政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能力。
二、工作范围及时段
工作范围: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地,巴川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蒲吕街道建成区内的在建房屋市政工地为重点。
工作时段: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
三、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防尘降尘措施,深化施工扬尘管控,有效减少建筑施工扬尘对PM2.5指标的负面影响。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参建单位责任落实
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环保意识,正确认识参建各方施工扬尘防控责任,保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首要责任,要按规定拨付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费;强化合同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督促监理单位加强现场监理,切实履行监理责任。
2.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主体责任,要完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并组织教育交底;确保扬尘污染防治的人力、设备、资金投入;具体落实施工扬尘管控各项措施;项目经理要加强现场巡查和带班生产,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3.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监理责任,要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对于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要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施工单位不落实整改要求的,要及时向我委监督人员报告。
(二)强化施工现场控尘措施
严格落实“封闭施工、地坪硬化、车辆冲洗、砂浆搅拌、烟气控制、尘源防控、高空垃圾、运输管理、湿法作业、智能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措施,并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1.注重封闭施工。各在建房屋市政工地按规范要求搭建封闭式施工围挡,加强围挡日常维护管理;除车辆进出需要外,施工大门不得随意开启。主体结构二层及以上的作业层,需采用绿色安全网进行封闭,安全网要张拉平整并保持整洁、美观,污损的要及时更换。
2.落实湿法作业。施工围挡及场内主要道路两侧设置雾化喷头,喷射水雾的方向应朝工地及道路方向,并向上倾斜45度,开启时间不晚于早6点、关闭时间不早于晚10点。土石方作业雾炮机(洒水车)配置应符合“一点一炮”的要求,或在挖掘机、钩机等土石方作业机械上加装喷淋系统,土石方必须保持湿润状态。
3.加强尘源覆盖。露天堆放的河沙、石粉、水泥等易扬尘建筑材料及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要分类分区规范堆码,并进行覆盖。闲置地块、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必须使用2000目以上防尘网覆盖,铺设齐整。土石方工程作业应分段揭掀防尘网,当天完工后应及时恢复覆盖。
4.实施地坪硬化。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采用混凝土或钢板进行硬化处理,并加强日常冲洗,不得有积尘积土,确不能硬化的,要采取措施保持湿润;施工现场非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加工区等场所的地坪,应有硬化防尘降尘措施。
5.强化车辆管理。车辆进出口应设置自动冲洗设施,并增设人工辅助冲洗;设置截水沟、排水沟、沉淀池,并定期清掏;严禁车辆冒装离场、带泥上路、“滴洒抛漏”等不文明行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出入应严格登记,做到“六不出场”和“两不进入“;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申报并张贴环保编码,做到“应登尽登”。
(三)强化重点项目扬尘管控
按照精准施策、突出重点的原则,专项整治期间,我委将重点加强城区主要施工扬尘排放项目的监管,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扬尘管控力度,安排专人加强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自查自纠。建设单位要立即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扬尘污染防治自查工作,要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施工单位逐一销号。施工单位要加强现场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及时、主动消除问题隐患。
(二)强化执法保障。我委将结合视频监控系统,加大对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频率,存在问题突出或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将对相关个人不良行为记分,并配合属地镇街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三)做好应急响应。施工现场应响应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后,应立即暂停土石方作业,加强对易扬尘物料、裸露场地和临时堆放的土石方等的洒水、喷淋和覆盖措施,对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冲洗、洒水和保湿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