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环评文件、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查询方式https://www.cqstl.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tlhbj001@163.com,电话:45695023。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备注 |
1 |
重庆鑫均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580吨塑料片材生产项目 |
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金桂大道东段1号3号厂房 (重庆铜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庙区块) |
重庆景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租赁重庆科达明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铜梁区大庙镇金桂大道东段1号3号厂房,新建1条PS片材生产线、2条PET片材生产线,年产PS片材80t/a、PET片材500t/a。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1、运营期废气: 挤出压光废气、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运营期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间接冷却更换水、生活污水,依托重庆科达明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现有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大庙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经桂林河汇入小安溪。 3、运营期噪声: 拟通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产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袋、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其中废包装袋、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后外卖物资回收单位,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硅油包装桶、废抗静电剂包装桶、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空压机油/水混合物、废活性炭等,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3日 |
告知承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