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2025年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激发全社会消费活力,统筹商务经济发展,优化消费供给,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结合铜梁区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消费决策部署,提振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推进一季度商贸经济回稳向好,以“爱尚重庆·渝悦消费”为主题,开展消费券发放活动,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切实为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主题
爱尚重庆·渝悦消费
三、活动时间
2025年3月1日11时至2025年3月31日24时(资金使用完毕或期满活动即止)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商务委员会
(三)执行单位:通过公开征集选定的金融服务平台
(四)参与单位:相关区级部门,各镇街,各商贸行业协会,参与商家。
五、具体安排
(一)服务平台
区商务委通过公开征集确定金融服务平台执行消费券发放工作。
(二)参与商家
区内限上商贸单位、区内各商贸行业协会推荐商家、区龙城天街商圈管委会推荐商家。
(三)经费安排
区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消费券活动开始前,将经费转拨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指定账户。活动结束后,若资金未完全使用,相应资金由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原渠道退回区财政。
(四)活动力度及名额
单笔力度(元) |
使用规则 |
投放笔数(笔) |
小计(元) |
100 |
满300元立减100元 |
3000 |
300000 |
50 |
满150元立减50元 |
5000 |
250000 |
30 |
满100元立减30元 |
15000 |
450000 |
合计 |
23000 |
1000000 |
(五)使用规则:消费者通过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在参与商家消费付款时即消费立减(仅限线下商户)。消费券于3月1日11时发出,3月10日24时前使用;未核销的消费券于3月21日11时再次发出,3月31日24时前使用。一个手机号在每个活动期内均可领取一次消费券,若活动期满消费券仍未核销,相应资金返还区财政。
(六)使用范围
1.区内限上商贸单位、区内各商贸行业协会推荐商家、区龙城天街商圈管委会推荐商家(需支持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支付)。
2.消费券可与商家的其他各类优惠叠加。
3活动期间,如果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消费券金额,相应消费券金额由商家退还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
(七)任务分工
1.区商务委:负责此次活动的统筹协调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选定、收集参与商家,组织实施及效果评估等工作,并在发券前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消费券发放活动信息。做好促进消费成效方面的统计工作。
2.金融服务平台:负责此次活动配置、经营网点支付业务拓展及服务、资金安全保障及消费信息反馈等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的资金保障。
4.区金融发展中心:负责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参与促销活动。
5.区龙城天街商圈管委会:负责组织商圈范围内的商家积极报名参与,营造良好消费氛围。
6.区融媒体中心:加强对此次活动宣传推广,做好提前预热工作及宣传报道工作。
7.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开展配套活动的商家给予活动场地支持。
8.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商家产品质量、弄虚作假等违规经营行为。
9.区公安局:负责查处消费券发放活动中倒卖、套现等违法犯罪行为。
10.各镇街: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引导辖区内限上商贸零售商家积极参与,支持商家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确保消费券活动惠及消费者。
11.商贸行业协会及参与商家:承接好消费券活动,组织好报名推荐,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步开展打折促销活动,形成政策叠加联动促销,促进消费增长。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参与的专项工作协调机制,由区商务委牵头,区财政局、区金融中心、区龙城天街商圈管委会、区融媒体中心、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各镇街共同参与,加强对消费券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行业协会、企业、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和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营销,扩大活动影响力、知名度,着力掀起消费热潮,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消费活动,聚集人气商机,促进本地消费。
(三)确保活动安全。各镇街、相关部门、行业协会要督促指导各参与商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制定安保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各商家诚实守信经营,全力避免消费者投诉和套现行为的发生,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重庆市铜梁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