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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51448H/2024-00027
  • 安府发〔2024〕16号
  • 未成年人(儿童)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安居镇
  • 有效
  • 2024-05-27
  • 2024-05-29

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居镇加强未成年人溺水防范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府202416


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居镇加强未成年人溺水防范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村、社区,有关单位:

安居镇加强未成年人溺水防范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人民政府   

20245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居镇加强未成年人溺水防范专项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夏季安全教育和管理,坚决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扎实推进我镇未成年人溺水防范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水域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预防教育、警示提醒、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全面加强防溺水教育宣传,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监护人防溺水意识,及时消除各类涉水安全隐患,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加强未成年人溺水防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溺水领导小组),由镇长刘明同志任组长,分管安全副镇长周厚实同志、分管教育副镇长李传芳同志、安居教育督导责任区主任赵斌同志任副组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辖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平安法治岗、民生服务岗、农业服务岗、派出所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平安法治岗,由平安法治岗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职责分工

(一)平安法治岗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指导学校细化防溺水工作方案,督促学校落实防溺水各项措施,加强属地安全督导检查、综合治理巡逻排查,督促人员到岗到位开展巡查工作。宣传溺水的危害性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村、社区、家长关注学生防溺水和游泳安全加宣传频次,强化防范意识,坚持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教育督导责任区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列入学校安全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学校加强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家访、家长会、发告知书等形式,组织全体学生学习预防溺水知识,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救和科学施救能力督促家长切实加强监管。加大对私自下河塘游泳学生的教育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校内水域安全管理和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管理。强化家校对接,指导和提醒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履行好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责任。

(三)民生服务岗配合区教委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配合学校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工作,配合红十字会、教育部门医护部门等在学校、社区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

(四)派出所组织开展校园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负责学生溺水事故的调查工作,做好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协助区水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违法行为。

农业服务加强对塘、库、堰等水域的安全监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分级落实管理责任,按要求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加强巡查巡逻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岗加强对辖区内房屋建筑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及有关企业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景区管理加强对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及有关企业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景区内管理,对景区内的水域设立警示标识,并加强安全巡查。

海事处加强码头、渡口安全巡查管理。

)应急负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有关涉水生产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并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

(十)妇联、关工委、团委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牵头抓实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充分发挥农村儿童之家等组织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强化留守儿童心理教育和安全教育。

(十)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列入管理内容,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引导,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家长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辖区内池塘、水库、水坝、江河湖泊、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对属于村管的水坑、水塘等水域和鱼类养殖场所,要落实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加强暑期、中午等重点时段值守;对不属于村管的水域,及时落实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安排专人看护措施。

四、实施步骤

即日起至9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中旬前)。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要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辖区、学习、幼儿园、本部门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成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加强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6中旬831日)。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和隐患整改全覆盖。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监管,建立重点和危险水域巡查制度,真正形成联防联管、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三)总结提高阶段(91日-920日)。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要对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防溺水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将防溺水活动总结和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于920日前报送防溺水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当前,溺水已成为导致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的重要因素之一。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要认清形势,提高防溺水工作的思想认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防溺水工作摆在当前突出位置,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协同推动防范机制建设,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措施。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防溺水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自我安全防范教育,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制定相关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督导检查,帮助解决管理中的问题。

(三)强化追责问效。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防溺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日常管理不善,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并引发严重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列入各办所及村、社区平安建设和年度考评的内容。


附件:2024年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24年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村、社区、学校

开展巡逻巡查(次)

参与巡逻巡查(人)

排查隐患(处)

发送警示短信(条)

悬挂宣传标语(幅)

配置竹竿、绳索、救生圈、木板等器材(件)

设立警示标志(个)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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