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府发〔2024〕16号
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居镇加强未成年人溺水防范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安居镇加强未成年人溺水防范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居镇加强未成年人溺水防范专项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夏季安全教育和管理,坚决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扎实推进我镇未成年人溺水防范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水域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预防教育、警示提醒、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全面加强防溺水教育宣传,全面提高未成年人及监护人防溺水意识,及时消除各类涉水安全隐患,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加强未成年人溺水防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防溺水领导小组),由镇长刘明同志任组长,分管安全副镇长周厚实同志、分管教育副镇长李传芳同志、安居教育督导责任区主任赵斌同志任副组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辖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平安法治岗、民生服务岗、农业服务岗、派出所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平安法治岗,由平安法治岗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职责分工
(一)平安法治岗: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指导学校细化防溺水工作方案,督促学校落实防溺水各项措施,加强属地安全督导检查、综合治理巡逻排查,督促人员到岗到位开展巡查工作。宣传溺水的危害性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村、社区、家长关注学生防溺水和游泳安全,增加宣传频次,强化防范意识,坚持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镇教育督导责任区: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列入学校安全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学校加强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家访、家长会、发告知书等形式,组织全体学生学习预防溺水知识,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学生自救和科学施救能力督促家长切实加强监管。加大对私自下河塘游泳学生的教育惩戒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校内水域安全管理和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管理。强化家校对接,指导和提醒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履行好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责任。
(三)民生服务岗:配合区教委加强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配合学校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工作,配合红十字会、教育部门、医护部门等在学校、社区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群众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
(四)派出所:组织开展校园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负责学生溺水事故的调查工作,做好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协助区水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违法行为。
(五)农业服务岗:加强对塘、库、堰等水域的安全监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分级落实管理责任,按要求设置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加强巡查巡逻管理工作。
(六)规划建设岗:加强对辖区内房屋建筑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及有关企业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七)景区管理办:加强对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及有关企业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景区内管理,对景区内的水域设立警示标识,并加强安全巡查。
(八)海事处:加强码头、渡口安全巡查管理。
(九)应急办:负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有关涉水生产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并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
(十)镇妇联、关工委、团委: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牵头抓实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充分发挥农村儿童之家等组织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强化留守儿童心理教育和安全教育。
(十一)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列入管理内容,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引导,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留守儿童远离家长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辖区内池塘、水库、水坝、江河湖泊、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对属于村管的水坑、水塘等水域和鱼类养殖场所,要落实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加强暑期、中午等重点时段值守;对不属于村管的水域,及时落实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安排专人看护措施。
四、实施步骤
即日起至9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前)。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要召开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辖区、学习、幼儿园、本部门的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成立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加强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中旬-8月31日)。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和隐患整改全覆盖。持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监管,建立重点和危险水域巡查制度,真正形成联防联管、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要对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镇防溺水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将防溺水活动总结和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于9月20日前报送镇防溺水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当前,溺水已成为导致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的重要因素之一。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要认清形势,提高防溺水工作的思想认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防溺水工作摆在当前突出位置,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协同推动防范机制建设,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防溺水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自我安全防范教育,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制定相关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督导检查,帮助解决管理中的问题。
(三)强化追责问效。各村、社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单位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人。镇防溺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组织领导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日常管理不善,发生学生溺水事故并引发严重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列入各办所及村、社区平安建设和年度考评的内容。
附件:2024年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24年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村、社区、学校 |
开展巡逻巡查(次) |
参与巡逻巡查(人) |
排查隐患(处) |
发送警示短信(条) |
悬挂宣传标语(幅) |
配置竹竿、绳索、救生圈、木板等器材(件) |
设立警示标志(个)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