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关于废止部分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蒲吕街道办事处起草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部分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程序,现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部分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以信函、电话、邮件等电子或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重庆市铜梁区蒲吕街道办事处龙山大道16号
联系电话:023-45488102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1日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关于废止部分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各村(社区),各板块、各岗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蒲吕街道办事处决定将《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管理的通知》(蒲吕办发〔2024〕1号)、《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流转项目评审管理及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蒲吕办发〔2024〕3号)、《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土地流转不规范行为问题整改的通知》(蒲吕办发〔2024〕15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件)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3件)
1.《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管理的通知》(蒲吕办发〔2024〕1号)
2.《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流转项目评审管理及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蒲吕办发〔2024〕3号)
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蒲吕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土地流转不规范行为问题整改的通知》(蒲吕办发〔202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