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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51624E/2024-00021
  • 永嘉府〔2024〕25号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永嘉镇
  • 有效
  • 2024-04-16
  • 2024-05-09

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专班的通知


永嘉府〔2024〕25号


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办所、村(社区):

按照《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方案》(渝环办2023102号)和《重庆市铜梁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长效管护的原则,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永嘉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李小波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龚代友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守金 镇党委副书记

黎昌强 政法委员、副镇长

余发强 宣传、统战委员

组织委员

武装部长、副镇长

倪华程 纪委书记

副镇长

  员:镇党政办、镇建环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生态治理中心、镇财政办、各村村委会等单位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镇建环办,周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蒋厚波任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镇级各办所工作人员、各村村委会负责人组成,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事务协调及工作督促、信息报送等工作。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认真排查摸底、统筹协调解决我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行动计划、重大举措等,指导督促各办所及村相关工作任务落实。

二、运行机制

(一)强化党建统领。工作专班要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清单,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打表推进,限时完成,逐项验收上报并销号。

(二)建立长效机制。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明确农村黑臭水体河长、湖长等责任主体,落实人员开展常态化巡查,对整治后的农村黑臭水体水质定期开展监测工作,防止治后反弹。强化村委会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的责任,合理完善村规民约,提升村民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三)做好整改销号。加强整治过程管理,对照整治措施逐一收集整治前后的相关工作资料,扎实做好整治验收销号等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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