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府〔2024〕25号
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办所、村(社区):
按照《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方案》(渝环办〔2023〕102号)和《重庆市铜梁区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区县创建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长效管护的原则,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永嘉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小波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龚代友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守金 镇党委副书记
黎昌强 政法委员、副镇长
余发强 宣传、统战委员
赵 红 组织委员
刘 建 武装部长、副镇长
倪华程 纪委书记
周 波 副镇长
成 员:镇党政办、镇建环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生态治理中心、镇财政办、各村村委会等单位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镇建环办,周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蒋厚波任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镇级各办所工作人员、各村村委会负责人组成,负责工作专班的日常事务协调及工作督促、信息报送等工作。
工作专班主要职责: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认真排查摸底、统筹协调解决我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行动计划、重大举措等,指导督促各办所及村相关工作任务落实。
二、运行机制
(一)强化党建统领。工作专班要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清单,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打表推进,限时完成,逐项验收上报并销号。
(二)建立长效机制。深入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明确农村黑臭水体河长、湖长等责任主体,落实人员开展常态化巡查,对整治后的农村黑臭水体水质定期开展监测工作,防止治后反弹。强化村委会在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的责任,合理完善村规民约,提升村民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三)做好整改销号。加强整治过程管理,对照整治措施逐一收集整治前后的相关工作资料,扎实做好整治验收销号等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永嘉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