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类入学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的合法有效工作证明(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的合法居住证明(租购房证明或居住证);
(3)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行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并打印在本区2021年6月—2022年5月期间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明细,且报名登记时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4)适龄儿童、少年与购买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