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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分类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区教委按照市教委统一部署和安排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发〔2020〕12号)执行特殊类别招生计划,规范组织招生,并将录取学生入学手续留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