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铜梁区虎峰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提标扩容技改,但该厂有2个多月的污泥未转运,大量污泥打包后随意露天堆放,没有采取有效“三防”措施,遇雨季雨水冲刷形成污水流入雨水管网。铜梁平滩、高楼、白羊、双山、侣俸等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存在污泥未及时转运。 |
整改责任单位 |
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整改目标 |
清运存放污泥,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按照“三防”措施设置污泥堆放点,加强污泥堆放安全,加强污水处理厂巡查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9月虎峰转运污泥36.05吨,10月虎峰转运污泥44.35吨。 2.9月污泥转运,白羊转运污泥5.31吨,侣俸转运污泥5.32吨,高楼转运污泥10.28吨,平滩转运污泥10.28吨;10月平滩转运污泥28.85吨,侣俸转运污泥9.8吨,双山转运污泥4.85吨。 成效:铜梁区各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无污泥未及时转运情况,各厂运行正常,污泥处置正常。 |
整改时间 |
2021年9月 至2021年10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高祥45363465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