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
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铜梁区决定开展2023年度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16名,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遴选(选聘)名额及职位(岗位)信息等详见《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附件1,以下统称《职位(岗位)表》)。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1.公务员职位面向全市区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市级机关和中央在渝机关设在区县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事业人员岗位面向四川、重庆范围内已完成转正手续的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四川省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规定。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6.除公开遴选(选聘)职位(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即1987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7.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组织人事部门规定和公开遴选(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执(职)业资格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4月,现任职务职级(岗位等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公务员职位的,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凡与选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报考人员与选聘单位人员之间以及报考人员之间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一般不得报考同一部门的岗位。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岗位)查询
公开遴选(选聘)职位(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岗位)表》。公开遴选(选聘)职位(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与《职位(岗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联系。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名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岗位)要求,须由报名人员向遴选(选聘)单位提供学校盖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遴选(选聘)单位初审,铜梁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复核同意,方可报名。国(境)外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后,与职位(岗位)要求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4日上午9:00至5月7日下午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岗位),多报无效。
2.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30k))。电子照片由遴选(选聘)方进行审核,因电子照片审核等原因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5月8日上午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3.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单张图片200K及以下),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4.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必须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选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须在2023年5月8日下午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职位(岗位),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岗位)已缴费的报名人员退还考试费用,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四)打印报名信息和准考证
完成缴费的报名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5月11日上午9:00至5月13日上午9: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各职位(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面试人选与遴选(选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程序作出是否放宽开考比例决定。
(一)笔试
1.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分值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铜梁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统一划定。报名人员可于2023年5月15日下午14: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遴选(选聘)程序。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铜梁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选聘)单位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至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地点在铜梁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312室(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白龙大道118号)。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选聘)资格。
根据面试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一轮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遴选(选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且填写完整的《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重点对人员身份、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三)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报到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上午8:00前。
2.面试人选。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面试人选。
3.面试形式。面试由铜梁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低于2:1的职位(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选聘)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2023年5月22日在铜梁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铜梁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选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遴选(选聘)资格。
(一)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试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于数量在2人及以上的遴选(选聘)职位(岗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职位(岗位)。
考察由铜梁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选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聘)职位(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或查询相关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标准有其他要求的,按照《职位(岗位)表》公布的要求执行。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二)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考察结果1:1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由铜梁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商遴选(选聘)单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遴选(选聘)。继续组织遴选(选聘)需要进行递补的,在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同一职位(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在铜梁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聘)资格。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八、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选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违反遴选(选聘)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选聘)资格,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组织部,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5695215;023-45640258。
附件:1.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