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关于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全员业绩
考核工作的通知
区属国有企业:
为提高区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层层落实,广泛调动企业各级负责人和广大员工的经营积极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企业开展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重要性
建立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实施“工作有标准、管理全覆盖、考核无盲区、奖惩有依据”的全员业绩考核,是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铜梁区深化国企改革行动方案(2021-2022年)》和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的重要举措,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实到各级企业负责人和基层单位,经营管理压力传递到各个岗位,激励约束覆盖到广大员工的制度保障,对于落实全员经营责任,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全员业绩考核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四)注重实效、群众公认;
(五)客观全面、简便有效;
(六)考用结合、奖惩分明。
三、全面落实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要求
(一)明确考核责任
企业领导班子集体、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监事长、外部董事由出资人负责考核,企业经理层由企业董事会进行考核,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般职工考核根据企业绩效考核办法确定。其中重点国有企业经理层考核由重点国有企业董事会按照《重庆市铜梁区重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考核办法》要求进行民主测评,结合经营业绩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报区国资中心审核备案。
(二)建立健全业绩考核组织体系
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实施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认真研究业绩考核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业绩考核的组织保障和机制保证。分管业绩考核工作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勤勉履责,及时解决业绩考核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企业各层级的业绩考核工作水平。
(三)真正实现考核的全方位覆盖
各企业要切实加大业绩考核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考核范围要涵盖集团公司到所属全部控股子企业的全体员工,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和经营压力从上到下层层传递,真正建立起完善的业绩考核机制,彻底消除考核死角。
(四)努力完善全员业绩考核办法
各企业要针对企业所处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针对管理层和部门的不同职责、员工所处的不同岗位,围绕集团公司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战略,研究和完善业绩考核办法,科学合理地确立业绩考核指标,突出分类指导,不断增强业绩考核的导向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考核指标要突出关键业绩指标和主要管理短板指标,力求少而精。
(五)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各企业要把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紧密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做到有目标、有记录、有评估,先考核后定绩效薪酬,赏罚分明。要合理确定业绩考核结果的分级比例,避免考核等级的平均化倾向。要高度重视业绩考核结果的反馈,提出改进方向,引导先进企业、优秀管理者和员工不断创造卓越业绩,激励后进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努力追赶先进目标。要通过全员业绩考核,促进企业深化内部制度改革,真正建立起管理者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酬增能减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要将企业的发展战略与员工个人能力提升、职业发展规划有机结合,为被考核人提供相关业务培训的条件保障以及完成考核目标的必要指导。
(六)加强指导和监督
各企业要加强对实施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自查,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持续改进和提高全员业绩考核工作质量和水平。要注重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的高度统一,对考核过程中目标的执行、评价、反馈以及考核结果的应用等各个环节实施闭环管理,定期检查分析考核目标执行情况,确保考核目标的完成。
(七)不断创新全员业绩考核方法
鼓励使用经济增加值(EVA)、平衡计分卡(BSC)、360度反馈评价、关键绩效指标(KPI)等考核方法,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应对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不断探索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全员业绩考核方法和途径。
四、严格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考核
为切实做好全员业绩考核工作,区国资中心将把重点国有企业开展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纳入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范围,按一定比例分值计分,主要考核以下内容,此处按总分100分计分如下:
(一)考核制度落实情况(权重30%,总计30分)
具体内容包括:
1.重点国有企业对经理层的考核(计10分)
2.重点国有企业对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考核(计3分)
3.重点国有企业对本部员工的考核(计2分)
4.对所属二级子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考核(计10分)
5.二级企业对经理层的考核(计3分)
6.二级企业对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员工考核(计2分)
(二)运用考核结果情况(权重40%,总计40分)
具体内容包括:
1.企业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计10分)
2.同一领导班子副职考核结果适当拉开差距(10)
3.同一领导班子副职考核绩效适当拉开差距(10)
4.企业考核绩效薪酬与企业经济效益同向变动(计10分)
(三)监督检查情况(权重10%,总计10分)
具体内容包括:
1.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公开(计2分)
2.企业对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督导检查(计2分)
3.各级企业定期对考核工作自查(计2分)
4.考核结果向被考核对象反馈(计2分)
5.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计2分)
(四) 考核范围覆盖面情况(权重20%,总计20分)
具体内容包括:
1.重点国有企业对经理层的考核(计5分)
2.重点国有企业对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考核(计3分)
3.对本部员工的考核(计2分)
4.对所属二级子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考核(计5分)
5.二级企业对经理层进行考核(计3分)
6.二级企业对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员工考核(计2分)
五、其它事项
请各企业于2021年8月前将修订后的《全员业绩考核办法》、次年3月末前将《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情况自查表》报区国资中心备查。对全员业绩考核工作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此项工作考核结果直接扣50-100分。
附件: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情况自查表
重庆市铜梁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2021年8月6日
附件
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全员业绩考核情况自查表
序 号 |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完成情况 | |
是 |
否 | |||
1 |
考核 制度落实情况 |
董事会对企业经理层考核制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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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企业本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考核制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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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企业本部员工考核制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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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二级企业董事长(执行董事)考核制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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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二级企业对经理层考核制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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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二级企业对职能部门负责人、员工考核制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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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考核 结果 |
企业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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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各级企业经理层考核结果适当拉开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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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各级企业经理层绩效薪酬适当拉开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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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 |
薪酬总额在审批范围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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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
监督 检查 |
考核办法及相关制度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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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企业对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督导检查 |
次/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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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各级企业定期对考核工作自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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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考核结果向被考核对象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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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 |
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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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考核 范围 |
对企业经理层考核 |
实有人 |
考核人 |
17 |
对企业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考核 |
实有人 |
考核人 | |
18 |
对企业总部员工 |
实有人 |
考核人 | |
19 |
对二级子企业董事长(执行董事) |
实有人 |
考核人 | |
20 |
二级企业对经理层考核 |
实有人 |
考核人 | |
21 |
二级企业对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员工 |
实有人 |
考核人 |
注:在实施全员业绩考核情况的具体项目“是”或“否”项下划√,有具体数量要求的,请填写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