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保障。成立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 7 个职能组,健全科所联络机制和周任务工作制度,同时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展系统功能测试,预先排查问题。
二是重宣传。梳理受票方纳税人接收、查验、勾选确认、抵扣电子专票等热点问题,制作通俗易懂的政策宣传手册,通过税企 QQ 群、微信群向纳税人宣传普及;畅通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等税企沟通渠道,及时回复纳税人政策咨询。
三是严监控。将电子专票审核事项纳入内部快反重点监控范围,强化重点环节内部管控;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精准锁定开具、接收电子专票的纳税人,全面、精准、有效监管电子专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