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激励措施。制定《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设立专项资金,按照商标创造资助奖励、专利创造资助奖励、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等 11 项相关标准,对成功申报企业及个人进行资助奖励。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聚焦大型商品集散地,盯紧食品药品、家用电器、机电设备、日化用品、农资特产等重点商品,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无资质代理、挂证等行为。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借助“4.26 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广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各单位办事大厅设立宣传栏,利用政府网站、铜梁 APP、 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营造知识产权保护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