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电子化招投标。组织交易各方代表 400 余人开展电子招投标业务培训,讲解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帮助企业节省投标成本,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已完成电子招投标项目 2个,涉及投标企业 11 家,为投标企业节约成本 3 万余元。
二是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完善交易服务规范,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积极主动为投标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发放办事指南 500 余份,对外宣传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20 余次,依法处理 74 件质疑项目。
三是取消部分交易服务费。认真落实“深化放管服”“减税降费”等改革要求,自 2018 年开始停止收取建设工程项目和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的交易服务费,每年为投标企业减负 500 余万元,有效减轻投标企业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