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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2025—2026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松材线虫简介松材线虫学名:Bursaphelenchusxylophilus (SteineretBuhrer) Nickle英文名:Pinewoodnematode分类地位:滑刃目Aphelenchida,滑刃科Aphelenchoididae形态特征:成虫体细长,约1毫米,唇区高,缢缩显著。口针细长,14-16微米,基部球明显。雌虫尾部近圆柱形,末端钝圆。雄虫体似雌虫,交合刺大,弓状成对,喙突显著,尾部似鸟爪,向腹面弯曲。生物学特征:包括两个生活周期:繁殖周期和扩散周期。繁殖周期雌雄虫交尾后产卵,每只雌虫产卵约100粒。幼虫共4个龄期。25℃时1个世代约4-5天。自然越冬条件下,停止繁殖发育,形成扩散型3龄和4龄幼虫。低温条件下能够存活2-3个月。地理分布:原产北美洲。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日本、韩国、葡萄牙和中国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等省市。入侵历史:1982年在南京中山陵首次发现。近距离传播主要靠媒介天牛(如松墨天牛)携带传播;远距离主要靠人为调运疫区的苗木、松材、松木包装箱等进行传播。入侵危害:主要危害松属植物,也危害云杉属、冷杉属、落叶松属和雪松属。病原线虫扩散型4龄幼虫通过媒介昆虫松墨天牛进入松树木质部,在树脂道中,大量繁殖后遍及全株,造成导管阻塞,植株失水,蒸腾作用降低,树脂分泌急剧减少和停止。在夏秋季针叶失水萎蔫褪绿,变黄色至红褐色,松树整株枯死,且红色针叶当年不脱落,从树干可见大量松墨天牛寄生痕迹,木质部呈蓝色。松材线虫几乎毁灭了在香港广泛分布的马尾松林,而且由于扩展迅速,现已对黄山、张家界等风景名胜区的天然针叶林构成了巨大威胁。防治方法:人工伐除病死树,尤其要注意疫木安全处理;林间利用引诱剂诱捕、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如寄生性天敌管氏肿腿蜂和花绒坚甲)防治松墨天牛;加强检疫,防止疫区木材携带该种或松墨天牛扩散传播。二、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第3号市总林长令,以“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为目标,按照市级“一疫点一策略”“一小班一方法”精细化除治、动态化清理的闭环工作机制,逐年实现疫情“控制一批、压缩一批、拔除一批”目标。结合2025年松材线虫病秋季疫情普查结果及铜梁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三、防控目标和任务力争2026年不新发生疫点,巩固已拔除疫点成果;拟实现整体无疫情疫点4个(西河镇、大庙镇、永嘉镇、围龙镇),涉及面积3593.36亩;拟实现福果镇、双碾林场等疫点部分小班实现无疫情;松林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做到疫情早发现。按计划除治全域松林面积10.49万亩,小班4511个。四、防控时间计划2025年10月-2026年1月期间,集中组织开展并完成山场各类自然灾害死亡松树及其枝丫清理。2026年1月底前完成林区周边农户家中藏匿疫木“拉网式”清理一次。2026年3月10日前对春节后死亡的疫木完成1次“回头看”再清理。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完成林区周边农户家中藏匿疫木“拉网式”清理一次。2026年3月底前镇街完成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至区林业局;2026年4月底前完成除治质量区级自查验收。五、防控措施(一)持续深入开展疫情精准监测行动。建立“人工踏查+无人机巡查”的监测体系,确保松材线虫病疫情能够“早发现、早报告、早除治、早拔除”。(二)认真开展枯死松树集中除治清理。集中组织开展并完成山场各类自然灾害死亡松树及其枝丫集中清理。完成本辖区除治区域内及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农户藏匿疫木拉网式清理,做到山上山下两干净。需广大群众和企业积极配合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植物检疫法律意识和生物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到不捡拾、留存松枝和松材,不私自调运疫木。(三)持续深入开展疫点封锁管控行动。各相关镇街要在边界区域加强联防联控、检疫检查和封锁,严防疫情传播。按时开展“春查质量、秋看成效”互查确认活动,推进联防联治到边到底。 
  •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试行)》 的政策解读 现就《重庆市铜梁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与目的意义噪声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声环境质量保护,该项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划定‌是指将用于居住小区、医院学校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所在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这一划定旨在有效控制噪声污染,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的休息、学习和工作环境。2022年6月,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将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2023年1月,《“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指出结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布局等,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2023年11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统一重庆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法,指导各区县科学开展划分工作。2024年2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明确推动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深化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声环境管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了《重庆市铜梁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编制工作。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范围为适用于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蒲吕街道、旧县街道,不含乡镇区域。三、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实施);3.《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9月28日修订)4.《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2024年2月1日起施行);5.《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6.《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7.《重庆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23〕106号);8.《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3—2025年)》(渝环〔2024〕24号);9.铜梁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资料。四、主要内容本《方案》旨在开展铜梁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深入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划分依据、术语和定义、划分原则、划分结果、管理要求、区划说明七大部分。(一)划分原则坚持与声环境功能区有效衔接,坚持以城市建设现状为基础,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以声环境质量改善需求为依据,坚持以降低噪声污染影响为依据,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二)划分结果重庆市铜梁区共划分9个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面积合计10.907平方千米。(三)管理要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执行所处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规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八条等规定和《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规定执行。五、术语和定义1.噪声敏感建筑物: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2.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3.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指为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影响,将受建筑施工噪声影响较大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边界线外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按照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六、常见问题解答(一)执行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是哪类?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按照《重庆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渝环〔2023〕61号)执行。(二)对周边工业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有哪些?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改建、扩建工业企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三)对周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有哪些?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抢险、抢修、救灾等紧急情况;(2)依法批准的文化、体育、庆典等社会活动;(3)各类学校、幼儿园播放广播体操、眼保健操以及举办运动会、升旗仪式的。(四)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如何界定,有什么监管要求?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将受建筑施工噪声影响较大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周边直线200米范围内,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范围内,存在一定规模的建筑施工工地的区域,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按照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管理。后续如工地采用有效降低噪声工艺或完成施工,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将自动取消。(五)《划分方案》的主要成果是什么?重庆市铜梁区共划分9个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面积合计10.907平方千米。七、其他1.严格方案修改程序,确因建筑物属性、用地性质发生实际变化,可实施动态修编,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经区政府同意后公开发布,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可适时调整;需要调整的,由铜梁区生态环境局向区政府提交调整建议,经区政府同意后重新发布。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重庆市铜梁区结核病防治行动方案(2025—2035年)》政策解读 2025年10月24日,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铜梁区结核病防治行动方案(2025—2035年)》(铜府办发〔2025〕24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行动方案》解读如下:一、政策背景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健康中国战略。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结核病防治行动方案(2024—2035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84号)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具体安排,进一步推动我区结核病防治工作,强化结核病患者发现报告、诊断治疗和随访服务等全环节无缝衔接管理,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遏制结核病流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该行动方案。在《行动方案》制定过程中,征求各镇街、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形成《行动方案》。二、工作目标到2030年,全区结核病报告发病率降至21/10万以下,到2035年,全区结核病报告发病率降至10/10万以下,确保如期实现“2035年终结结核病流行”目标。三、防治策略按照各镇街结核病发病率水平,动态划分高中低疫情镇街,实施“一镇街一策”,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四、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实施7大行动。一是扩大筛查行动。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患者发现能力,开展重点人群主动筛查,落实学校、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的主体责任,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防控。二是规范治疗行动。加强规范化治疗和随访管理,提高诊疗服务可及性和患者成功治疗率。三是遏制耐药结核行动。强化筛查、转介及监测力度,落实耐药患者管理。四是患者关爱行动。加强医药保障,对困难患者予以救助,实施既往患者关怀计划,减轻结核病患者的经济负担。五是预防阻断行动。持续加强儿童卡介苗预防接种,动员符合条件的结核病潜伏感染人员开展预防性治疗,强化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六是宣传普及行动。增强大众健康意识,开展志愿者宣传行动。七是能力提升行动。提升检测能力,强化队伍建设,推进智能化服务。
  •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重庆市铜梁区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经区政府同意,于2025年9月29日正式印发,为便于群众了解和相关单位执行,现就《工作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要求,建立健全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链条全过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纵深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健全完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保障工程长久稳定运行,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工作方案》。二、制定意义针对我区农村供水存在的管线长、管护水平不高、管护能力不足、水质水量不稳等突出问题,以县域为单位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系统提升农村供水运行管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三、工作目标到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体制机制完善、管护规范专业、服务优质高效的农村供水管理管护体系,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全覆盖,形成工程资产明晰、政府主导、行业监管、专业运作、区级统管、分片到点的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运行管护格局。规模化供水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其它小型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参照千人以上工程逐步实施标准化管理,全面保障供水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四、主要内容一是建立县域统管推进机制,明确适合本地实际的统管运营维护、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税收优惠、跟踪调度、监督考核等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工作。二是明确县域分级统管模式,建立农村供水县域“1+N”分级统管模式,即区级统一管理+区域分片协助管理。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明确农村供水统管主体,履行管理责任及义务,并结合农村供水现状、管护难易程度等,分乡镇落实区域协管主体,协管主体承担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日常管理。三是全面推进专业化管护,在县域分级统管模式的基础上,由统管单位成立专业化管护队伍,确保及时维修供水。四是职能职责,明确相关单位职能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合力推进县域统管工作。五是强化监督考核,制定奖补政策及绩效考核机制,对项目实施、巡查维护、维修抢修、群众投诉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履职不到位、服务不及时、质量不过关的,限期予以整改,屡次整改不到位终止履约合同,禁止其参与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服务。五、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农村供水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有利政策,确保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顺利实施。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财政扶持长效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切实提升资金使用质效。三是强化考核激励,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以结果为导向,突出重点任务和工作实效,对工作推进、目标指标完成和保障措施落实等情况,实行量化评价。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总结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先进经验做法及可复制模式做法,以点示范,加强交流互鉴,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推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及专业化管护全覆盖。  
  •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政策解读 《重庆市铜梁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经区政府同意,于2025年9月29日正式印发,为便于群众了解和相关单位执行,现就《行动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重庆市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是市委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的专项行动,目前已纳入2025年市级民生实事。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总书记“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的工作指引和关于农村供水保障的重要论述,按照城乡融合、分类施策、建管并重的原则,深入推进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即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并实施县域统管、专业化管理),不断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补齐农村供水薄弱环节、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切实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主要内容第一部分,总体目标。到2027年底,解决约1.3万名农村居民自来水饮水问题,巩固提升约30万人口饮水保障服务能力,重点水源工程覆盖率、规模化水厂覆盖率达96%,行政村通水率实现100%,自来水普及率提升至99.5%,规模化水厂在线监测率达100%,有效解决特殊干旱年份整村连片缺水问题,基本解决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农村地区饮水问题,特殊干旱年份因旱缺水人口控制在2‰以内,全面实现农村饮水县域统管,农村供水保障程度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共7项:一是水源提升行动,结合水网建设规划,加快重点水源工程建设,优化城乡供水水源布局,着力解决水源调蓄调配能力不足、易旱区域时节性缺水等问题,2025—2027年,实施水源提升工程2处。二是水厂提升行动,加快农村水厂规模化、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农村供水水厂布局不科学、制水能力不足、工艺落后等问题。2025—2027年,实施水厂提升工程4处。三是管网提升行动,合理布设供水管网及调压站、调节池等附属设施,加快老旧供水管网改造,着力解决管网输配水能力不足、老化破损等问题,2025—2027年,建设管道长度105公里。四是水质提升行动,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安全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水源水质不稳定、净化消毒设施设备不完善等问题,2025—2027年,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处,配套完善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2套。五是数字能力提升行动。按照数字重庆“1361”整体架构,在数字水利应用场景中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数字化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农村供水工程态势感知能力不足、监管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2025—2027年,配合市级部门建成“政务·农村供水保障”子应用,配置集中供水工程在线监测设备12处,规模化水厂全面实现在线监测。六是管理能力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县域统管,建立相对统一的农村饮水管理体制,着力解决农村饮水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2025—2027年,新增标准化管理工程29处,规模化水厂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全面实现农村饮水县域统管。七是应急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处置机制,提升农村饮水风险事件“四预”能力,着力解决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不足等问题,健全干旱缺水、水质污染等风险防控、处置全链条工作体系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第三部分,政策措施。共4项,一是建立专项行动项目清单,分年度实施,统筹推进、闭环管理;二是建立县域统管机制,明确行业管理主体和县域统管主体,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全覆盖;三是加强供水价格管理,合理确定农村供水价格,强化水费计收,促进工程可持续运营;四是优化资金补贴机制,建立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补贴机制,用好区级以上维修养护资金,强化老旧供水设施维修养护;第四部分,组织保障。共3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三是严格监督评价,建立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对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强化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以上就是《行动方案》总体目标、重点任务等方面的主要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一、开展铜梁区第四次农业普查意义重大一是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区“三农”家底。二是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三是对于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二、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对象是在全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三、普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农业生产条件。主要包括农业从业人员、土地利用和流转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二是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主要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肉蛋奶等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等。三是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主要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四是乡村发展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以及乡村治理等。五是农村居民生活情况。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情况、生活质量等。四、普查主要时间安排铜梁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普查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普查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阶段(2025年—2026年)。组建普查机构,研制普查方案,开展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开展遥感测量,进行清查摸底等。二是现场登记阶段(2027年1—5月)。开展普查登记、数据上报、比对复查等工作。三是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年6—12月)。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四是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8年—2029年)。建立普查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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