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铜梁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铜府办发〔2024〕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社会公众知晓了解《实施方案》内容,区供销联社对主要内容作出如下解读。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为保持政策衔接和一致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和《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部署,我社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铜梁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是涉及需报送后续处置情况的文件。一是《铜梁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铜府办〔2019〕68号)文件的制定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6〕50号)在之前是合乎规定的,目前文件已被废止,故修订后删除此文件表述。二是《铜梁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适用期已过,不合适作为制定依据,故修订后删除此文件表述。二、文件制定过程为保持政策衔接和一致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和《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部署,我社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对铜府办〔2019〕68号文件《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修印,区供销联社征求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和各镇(街道)的意见最终形成了《铜梁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了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最终形成了《铜梁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报经重庆市铜梁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三、文件主要内容该管理办法一共分为6个部分,一是总则,二是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管理,三是监督管理,四是资金政策支持,五是法律责任,六是附则。(一)总体要求。共8条,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各单位的责任分工等。(二)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共10条,建设并推广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各网点互相配合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相结合对资源实现再利用。同时各镇(街道)、村(涉农社区)落实专人督导废弃农膜回收工作,选择优质回收企业进行就近集中加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操作。(三)监督管理。共6条,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实行台账管理和月报送、季通报制度。利用目标责任制、市场交易结算制、回收加工可溯源制等,促进回收利用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各相关单位不定时进行检查记录,形成完善的监督体系,通过溯源系统,进行网络监测等。(四)资金政策支持。共3条,严格按有关规定用好市级和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对相关工作根据完成情况进行适当倾斜,专费专用。(五)法律责任。共2条,明确了回收企业在不同情况下的法律责任,同时负责废弃农膜财政资金管理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落实。(六)附则。共1条。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梁艳,联系电话:45642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