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24〕22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应急预案》有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一、《应急预案》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全区非煤矿山事故发生,提升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非煤矿山事故造成的损失。二、《应急预案》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重庆市铜梁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暂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三、《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应急预案》适用于重庆市铜梁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生产和釆掘施工(包括尾矿库)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四、非煤矿山事故分级根据事故严重程度,非煤矿山事故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五、《应急预案》包括的主要内容(一)总则包含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衔接、事故分级等内容。(二)组织指挥体系包含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工作组及职责、成员单位及职责等内容。本区发生非煤矿山事故后,成立铜梁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本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预防组、秩序维护组、后勤保障组、舆情导控组、善后处置组、调查评估组和专家组等9个工作组。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可设立现场指挥部。(三)监测与预警包含监测、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调整和解除等内容。非煤矿山企业建设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对可能引发非煤矿山事故的险情或重要信息,及时研判处理。Ⅰ级或Ⅱ级预警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会商研判,由市政府或授权市应急管理局发布预警信息。Ⅲ级或Ⅳ级预警由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会商研判,由区政府或授权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发布预警信息。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采取预警行动措施。(四)应急响应包含信息报告、响应分级、先期处置、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处置措施、响应调整和终止、记录保存等内容。根据非煤矿山事故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发生特别重大非煤矿山事故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发生重大非煤矿山事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非煤矿山事故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非煤矿山事故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采取应急响应处置措施。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当事故的危害消除后,及时宣布应急响应终止。(五)后期处置包含善后处置、事故调查、总结评估等内容。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事发单位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区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成立调查评估组,确定事故责任,形成调查报告。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对事故应急处置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六)应急保障包含队伍保障、救援装备及物资保障、通信及交通运输保障、技术保障、治安保障、医疗卫生保障、经费保障等内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加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应急救援力量。区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加强专业设备、救援物资和防护器材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储备。有关部门(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装备不断提升非煤矿山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水平。(七)预案管理包含预案宣传、预案培训、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修订、预案实施等内容。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宣传培训,每3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非煤矿山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区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每3年开展一次预案评估工作。(八)附件包含响应分级表、应急响应工作卡、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救援队伍及专家联系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