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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铜梁区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

时间:2022-04-07 来源:区畜牧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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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固生猪基础生产能力,更好发挥政策调控的保障作用,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区政府印发了《铜梁区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铜府办〔2022〕15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银保监局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渝农发〔2021〕101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渝农发〔2021〕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生猪生产实际,区政府印发了《铜梁区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铜府办2022〕15号)。

二、主要内容

(一)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

按照生猪产能调控要求,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绿色、黄色和红色3个区域,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

1.绿色区域: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2.75—3.05万头区间(含2.75万头和3.05万头两个临界值),产能正常波动。以市场调节为主,不需要启动调控措施。保持监测预警工作常态化,定期发布监测动态信息。

2.黄色区域: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2.61—2.75万头和3.05—3.19 万头区间(含2.61 万头和3.19 万头两个临界值),产能大幅波动。启动相应调控措施,与市场调节共同作用,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区间。当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2.61—2.75 万头区间(含2.61 万头的临界值)时,引导规模生猪养殖场减缓淘汰能繁母猪,增加补栏,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增加至合理水平。当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3.05—3.19 万头区间(含3.19 的临界值)时,引导规模生猪养殖场采取延迟能繁母猪补栏、加快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压减生猪产能,使能繁母猪存栏量下降至合理水平。

3.红色区域:能繁母猪存栏量低于2.61万头或高于3.19 万头,产能过度波动。当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低于2.61 万头时,加强增加产能引导,采取引种补贴、信贷、贴息等政策措施,遏制产能下滑势头,恢复和增加能繁母猪饲养。当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高于3.19 万头时,加强压减产能引导,加快淘汰低产能繁母猪。

(二)分级建立产能调控基地

按照猪场自愿加入并配合开展产能调控的原则,对年设计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对年设计出栏5000 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建立市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国家级及市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由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完成挂牌工作,此后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新增基地挂牌和退出基地摘牌。产能调控基地依法优先享受相关生猪生产支持政策。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开展临时性救助。当市场波动、自然灾害或突发疫病等因素导致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原则上每头生猪出栏亏损应大于100元,价格参照农业农村部官网公布的价格核定)3个月(含)以上时,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猪场在亏损期间内出栏生猪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

二是优良种猪更新。对良种母猪和种公猪引进按照不高于1000元/头给予补贴,到2025年,全区能繁母猪更换率达到30%。

三是缓交复垦保证金。2020年以来新建生猪养殖场,提供有效担保且得到收取复垦保证金部门的认可后,复垦保证金缓交到2023年12月31日。

四是稳定生猪贷款政策。区金融发展中心要协调金融机构扩大和增加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的信贷投放,探索推进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抵押贷款,对符合授信调剂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和屠宰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和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猪肉屠宰和加工企业经营性贷款给予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贷款贴息补助。

五是加强保险保障。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稳定生猪保险和生猪价格收益保险政策,实现应保就保,保险全覆盖。

六提升猪肉储备能力。采取冻猪肉储备和活体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猪肉储备制度,区财政局统筹安排储备资金,提升产能调控能力。

三、关键词解释

规模猪场:是指常年存栏300头及以上或年出栏500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场。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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