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政府办印发了《重庆市铜梁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声环境功能区划是区域规划调整、引导产业布局和优化用地结构的科学依据,也是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的重要手段。我区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于2018年划定,已实施近5年。随着我区城市建成区的发展、规划用地性质的变化以及空间发展布局的调整,原“铜梁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已无法满足城市发展及环境管理的要求。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2〕42号)等要求,需要对我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调整。
二、制定过程
为高质量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划,区生态环境局结合我区城市发展现状和建设规划,多方收集资料、深入开展调研,方案先后多次征求区级相关部门和镇街意见建议,并组织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召开方案听证会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还通过了专家论证评审和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最终形成《重庆市铜梁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送审稿)》。2023年4月4日,经区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2023年4月21日,区政府办以铜府办〔2023〕17号文件正式印发。
三、适用范围
铜梁区行政管辖区,包括中心城区、建制镇和其他区域。中心城区包括巴川、南城、东城、蒲吕4个街道,以及旧县街道、庆隆镇部分区域。建制镇包括大庙镇、安居镇、平滩镇、太平镇、侣俸镇、虎峰镇6个镇的镇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其他区域为除已划分的中心城区、建制镇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其他区域。
四、主要内容与说明
我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为21个声环境功能区(4类声环境功能区不单独进行编号),区划总面积70.26km2。其中0类区0个;1类区4个,面积为6.78km2;2类区12个,面积为29.97km2;3类区5个,面积为24.99km2;4类区全部为4a类区,面积8.52km2,无4b类区。区划单元较2018年减少40个,区划总面积较2018年减少25.81km2,减少区域主要为镇区面积,原因是绝大多数镇的城镇开发边界过小,故本次未纳入声环境功能区范围,而是划为其他区域参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7.2条规定的乡村区域进行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