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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重庆市铜梁区质量品牌发展资助办法》

时间:2024-11-13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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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重庆市铜梁区质量品牌发展资助办法》(铜府办发〔2024〕30号)(以下简称《办法》,原《重庆市铜梁区质量品牌发展资助办法》(铜府办发〔2023〕4号)简称旧《办法》。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为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重庆主城都市区发展的重大机遇,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先行区,奋力打造成渝中部产业新高地,扎实推进质量强区建设,推动全区质量品牌、标准化、认证认可提升以及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铜梁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的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二)《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重庆市标准化条例》;

(三)《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四)《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

(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8〕37号);

(六)《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20〕165号)。

三、《办法》主要内容

内容共六章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出台办法的意义、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资金来源及管理原则。

第二章:资助范围、方式与标准。包含政府质量奖资助、标准化资助、认证认可资助,明确对上述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范围及标准。

第三章:资助申报。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时限以及申报方式。

第四章:资助的审核和兑付。明确了资助的审查、审批、兑付要求。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明确了申报单位及管理单位的权利义务。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办法施行时间和新旧政策衔接相关问题。

四、新旧《办法》对比

《办法》对原《重庆市铜梁区质量品牌资助办法》(铜府办发〔2023〕4号)的优化修订,具体如下:

(一)将旧《办法》(铜府办发〔2023〕4号)第一条中的“加快建设重庆西向发展桥头堡,努力争当成渝中部崛起排头兵”修改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先行区,奋力打造成渝中部产业新高地”。

(二)将旧《办法》(铜府办发〔2023〕4号)第二条“注册登记在铜梁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具有铜梁区户籍的自然人,在质量品牌、标准化、认证认可资助方面的申报、审批和管理,适用本办法”修改为“在区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以及个人,在质量品牌、标准化、认证认可资助方面的申报、 审批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三)将旧《办法》(铜府办发〔2023〕4号)的“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整合修改为“第五条”并增加“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以及个人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积极开展标准化工作,参与标准制定、标准创新和项目建设,提升认证认可水平,强化认证认可能力建设等。在质量管理、标准化、认证认可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给予一次性资助”。

(四)将旧《办法》(铜府办发〔2023〕4号)中关于“获得政府质量奖、标准制订、标准化创新奖、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有关规定修改为“新获得政府质量奖、标准制订、标准化创新奖、国家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五)将旧《办法》(铜府办发〔2023〕4号)第七条第二款“认证获证组织”资助条款中“对新获得HACCP、ISO 22000认证的养老、金融、教育机构和进入小微企业名录库的小微企业,一次性资助1万元”修改为“对新获得HACCP、ISO 22000认证的获证组织,一次性资助1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是中国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于2012年设立,每两年评选一次。中国质量奖旨在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激励引导全社会不断提升质量,推动建设质量强国。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市长质量奖: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是全市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于2009年设立,授予在全市质量发展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的最高荣誉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由市长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QC成果:QC是中文“质量控制”的英文缩写,QC成果是指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从事各种劳动的职工,围绕企业的经营战略、方针、目标和现场存在的问题,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达到规范或要求而采取的质量改进、质量提升、质量创新的有效措施。

(四)国际标准: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国际标准在世界范围内统一使用。  

(五)国家标准:指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的标准。

(六)行业标准: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而制定的标准。

(七)地方标准:特指重庆市地方标准。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又需要在重庆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而制定的标准。

(八)团体标准: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

(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指由国际标准化组织或我国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在一定范围(国际、国家和重庆市)的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对应层级的标准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

(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指企业按照《企业标准体系》系列标准的要求,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企业在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实行标准化管理,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

(十一)HACCP: 中文名为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是确保食品在消费的生产、加工、制造、准备和食用等过程中的安全,在危害识别、评价和控制方面是一种科学、合理和系统的方法。  

(十二)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适用于整个食品供应链中所有的组织,包括饲料加工、初级产品加工、到食品的制造、运输和储存、以及零售商和饮食业。另外,与食品生产紧密关联的其它组织也可以采用该标准,如食品设备的生产、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食品清洁剂的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其它食品配料的生产等。

六、资助政策兑现方式

资助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原则,每年受理上年度的质量品牌、标准化、认证认可资助奖励申报,申报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申报的,不再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按程序报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提请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会研究。对审核合格的申请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政府审批后给予资助。

七、申报受理机构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铜梁区巴川街道营盘街48号,质量奖资助申报联系电话:023-45672928,标准化、认证认可资助申报联系电话:023-45674188,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8:00。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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