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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重庆市铜梁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时间:2019-03-05 来源: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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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重庆市铜梁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

区残联牵头制定的《重庆市铜梁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2019年已正式印发。现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改善我区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重庆市铜梁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

(一)《细则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2018928日市政府印发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844号)和20181016日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扶贫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重庆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残联发〔2018111号)。            

三、主要内容

(一)康复救助对象和条件

铜梁区户籍,诊断明确的06周岁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证儿童,经听力语言康复后已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不满17岁的语前聋患者及不满18岁的语后聋患者可接受人工耳蜗植入及康复训练一次性救助,针对手术适应症,不满17岁的肢体残疾儿童可接受矫治手术康复救助。

(二)康复救助内容标准和经费使用范围

1.手术——为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一次性补助1.2万元;为先天性关节畸型如马蹄足、先天性关节脱位等肢体残疾儿童提供肢体矫治手术补助2万元/年。

2.辅助器具——为视力残疾儿童适配盲杖、助视器等辅助器具为经评估需适配假肢、矫形器的肢体残疾儿童,适配踝足矫形器、矫形鞋,补助标准为1500/·适配大(小)腿假肢、膝踝足矫形器、脊柱矫形器等,补助标准为5000/·,为肢体残疾儿童适配儿童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辅助器具经评估符合助听器佩戴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适配2台助听器,同时一次性补助助听器适配、耳模制作、电池购置、一年内调试服务费,补助标准为1200/人。

3.康复训练——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每年康复训练不少于10个月,每人补助2万元/年。视力残疾儿童:低视力(视觉基本技能训练)、全盲(定向技能行走训练),全年不少于8,每人补助0.1万元/年。

4.残疾儿童生活、交通等补助400//人,每年不超过10个月。视力残疾训练一次性补助500//人。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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