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重庆市渝西片区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时间:2025-12-12 来源:区金融办
【字体: 打印

《重庆市渝西片区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政策解读

《重庆市渝西片区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璧山区、潼南区、荣昌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现已公布。为便于各级各部门、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办法》,现对相关政策作出如下解读。

一、《办法》出台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目前,非法金融活动越来越隐蔽,通过常规排查很难发现。《重庆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自2018年出台以来,在鼓励引导风险群防群治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但经多年实践,也表现出政策适用范围不足、区域间力度发挥不均、群众参与度不高和举报线索受理途径不畅等问题。2024年下半年,市委金融办推出“防非打非一件事”工作流程,要求促进打非事项“线索发现—线索调查—性质认定—风险处置”全链条发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推动涉非风险防控体系重构、能力重塑。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7号),2021年1月26日颁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11号),2023年1月20日印发。

二、《办法》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内容共分五章,即:总则、奖励条件、奖励程序及标准、监督及保密管理、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奖励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举报途径,阐明了非法金融活动及非法集资的定义,对举报人进行了明确等。

第二章“奖励条件”明确了奖励的适用条件、给予奖励或不给予奖励的情形、奖励遵循的原则等。

第三章“奖励程序与标准”明确了举报线索的处理、奖励方式、奖励标准和领取时限等。

奖励标准按照市委金融办提出的“四类八等”指导意见制定,最低500元,最高10万元。分为常规奖励2条、追加奖励4条、特别奖励1条、实物鼓励1条。其中,常规奖励和追加奖励涉及资金奖励,具体如下:

1.经核查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的奖励500元;涉案人数50以上或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奖励2000元;

2.经刑事判决生效的,按涉案金额1亿元以下、1-3亿元以下、3-10亿元以下和10亿元以上标准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20000元和100000元的追加奖励。

以上奖励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实施。

第四章“监督及保密管理”明确了举报线索档案管理、隐私保护、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等。

第五章“附则”明确了奖励资金来源及施行时限等。

三、《办法》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非法金融活动隐蔽性强,防范和打击群众参与度不高的问题,研究出台了该《办法》。它的出台并非泛泛而谈的鼓励措施,而是精准针对非法金融活动这一特定金融风险领域,旨在动员社会力量,弥补传统监管的盲区,构建“群防群治”的常态化风险防范体系,是从被动处置向主动发现、源头防控转变的重要制度工具。

二是明确奖励条件。该《办法》从举报受理、线索核查、性质认定到奖励审批与发放,形成了清晰的管理链条。专章规定监督与保密,既通过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确保程序合规、举报真实,又通过严格的隐私保护免除举报人后顾之忧,解决了“敢不敢举报”的核心关切。在附则中指明奖励资金来源与施行时限,为办法的有效落地提供了实质性支撑,避免了政策“空转”。

三是细化奖励标准。该《办法》遵循“小额分散”“四类八等”原则,覆盖了从线索提供到案件办结的全过程价值;奖励金额与涉案人数、涉案金额、司法判决结果等客观危害程度指标直接挂钩;特别是设置“追加奖励”与刑事判决生效绑定,重奖关键有效线索。《办法》在保证激励力度最大的同时,规定相关现金奖励“就高不就低不得重复”的原则,有效确保了奖励资金的合理与高效使用。

四是简化举报途径。该《办法》在确保制度严谨性的同时,充分考虑了便民性与可操作性。明确了举报途径,让公众知道“往哪报”。对“非法金融活动”、“非法集资”、“举报人”等关键概念进行阐明,让公众知道“报什么”、“谁能报”。奖励条件、不予奖励的情形正面与负面清单结合,规则直观。奖励方式、标准和领取时限规定明确,减少了后续争议,让举报人能够对预期奖励有稳定判断。



政策原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便民地图 数字人播报 数智大脑 元宇宙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