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读
为便于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文件,切实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现就《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源头减量联动打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函》(渝环函〔2025〕366号)要求,区生态环境局经充分论证研判,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修订)》(铜府发〔2022〕20号)基础上,重新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政策内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一)巴川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全域;(二)蒲吕街道:葫芦社区、大塘社区、穆莲社区、大坪社区、龙桥社区、石虎村的建成区;(三)安居镇:火神庙街、西街、顺城街、十字街、后河街;(四)土桥镇:桃溪社区、大磨村、六赢村、河水村;(五)侣俸镇:保乡村。
三、实施日期
2025年12月26日起开始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