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府〔2022〕169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铜梁区巴川街道原卫生进修校片区
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
决 定
因铜梁区巴川街道原卫生进修校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对铜梁区巴川街道原卫生进修校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并收回被征收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范围为巴川街道半月路67号(原卫生进修校宿舍),共涉及被征收人16户,建筑面积约992.36平方米,房屋用途均为住宅。区住房城乡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房屋征收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