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公文

  • 115002240093343308/2024-00174
  • 铜府办发〔2024〕25号
  • 林业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人民政府
  • 有效
  • 2024-06-26
  • 2024-07-17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7
字号:

铜府办发〔202425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梁区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

改革先行区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铜梁区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2024年工作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626

(此件删减后公开)


铜梁区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2024年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委发﹝2024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全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形成铜梁改革典型经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区委十六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聚焦问题谋划改革、目标导向坚定改革、试点先行推动改革、聚力攻坚深化改革,注重与铜梁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强村富民综合改革协同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统筹保护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重庆作出贡献。到2024年,加快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全区森林蓄积量超过180万立方米,森林火灾受灾率<0.3‰,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58.6亿元,林地亩均产值达到2490元,林农来自林业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00元。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集体林权保护,加快推进“三权分置”

1.稳定承包权。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维护其对承包林地发包、调整、监督等各项权能。对新承包到户开展不动产确权登记,新流转的集体林,建立林地承包合同管理台账,将合同信息按照市级要求录入林权综合监管系统,实现与不动产登记金融等部门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金融发展中心等)

2.放活经营权。林地经营权可依法流转和再流转,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林地经营权可依法申请登记颁发林地经营权证。受让方再流转林地经营权的,须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流转或再流转林地经营权,发包方应当办理备案,并报告属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3.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基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底图,区林业局要完成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移交,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将林权登记数据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管理,完成率不低于90%。严格执行林地地类认定标准,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林地数据矢量化建设35%以上。(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大数据发展局等)

4.启动耕地下山、林地上山改革试点。将立地条件差、不便于种植的陡坡耕地置换补充为林地,提升林地连片度;将平坝地区农田周边零星林地整治为耕地,提高耕地质量等别。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统筹全区国土资源,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9月底前完成调查研究、数据摸底和规划,形成改革基本思路。10月底前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要求、目标、任务、措施,分析改革难点、问题及解决途径,并提交工作专班审定。12月底前完成启动。(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等)

(二)健全集体林权流转,推动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5.加强林权交易服务。区农业农村委依托市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承接林权交易工作,建成联通市、区、镇街林权流转交易平台。加强林权流转交易合同签订指导,重点审核合同双方资格、流转程序、项目开发内容等,严格监管流转后的森林资源开发。(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6.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工作,统筹整合产业项目,采取奖补、项目实施等方式新增扶持一批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新发展林业经营主体3个及以上。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立体精致经营、主体复合经营等多式联营。引导就地就业村民通过林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受让林地经营权等方式,组建家庭林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相关镇街等)

7.鼓励投资或联合经营。鼓励各类企业以林业重点工程为载体项目化推动,采取“企业+农户”等共建模式,参与国家储备林或特色林业产业建设。采取“林场+”等模式,在尊重村社自愿的前提下,通过联合经营、租赁等方式,试点开展场外营造林经营活动,改善林场与村社集体林分差异较大现状,提升整体森林质量。(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镇街等)

(三)健全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

8.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开展公益林调整,在尊重权利人意愿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公益林,按程序依法调出并予以公布。落实采伐“减证便民”措施,对林农小额采伐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强化国债项目等采伐许可和监管,推动国债项目采伐管理,保障国债项目顺利开工,压实森林防火各级责任,全区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等)

9.着力提升森林质量。推行全周期森林经营,通过采伐更新、抚育复壮、择伐补造等措施,加快低产低效林、退化林和成过熟林更新改造,实施重点区域森林草原防火道路和生物防火隔离带、“两岸青山·千里林带”、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项目,提升森林质量。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劳务用工需求,就近解决林农务工,合理统筹规划采伐木伐后利用,发挥经济价值,提升林农来自林业收入。(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镇街等)

(四)完善森林多功能发挥机制,壮大林业产业

10.推进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新建、改造或提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潜力的珍贵用材林、特色经济林等基地。适度发展以林药、林禽、林畜、林菌、林菜、林花等为主的林下经济,持续推进红豆树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珍贵乡土树种生产基地建设。提高林木良种壮苗推广使用率。大力发展木竹加工、木材贸易、林果加工产业。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等部门要支持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和自然教育等项目。区文化旅游委要加大对毓青山国家森林公园、安居国家湿地公园等生态旅游地宣传推介,提升森林湿地价值。(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委、各镇街等)

(五)完善投融资机制,增加林业发展投入

11.支持绿色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将符合条件的林业碳汇、林权交易服务、林下经济发展、林产品精深加工、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加大涉林企业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按市场化原则,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扩大贷款服务范围,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责任单位:人行合川分行、区金融发展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合川监管分局、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畜牧业发展中心等)

12.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完善确权、抵押登记、评估、交易流转和政府回购等市场调节机制。探索开展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产权抵 (质)押融资本金损失,按规定给予风险补偿。金融机构要注重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做好相关风险监测、预警、评估与处置工作。(责任单位:人行合川分行、区金融发展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合川监管分局、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等)

13.创新开发林业保险等金融产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林业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开展区域特色经济林保险业务。完善承保机构市场竞争机制。对于市场化产品,保护承保机构公平竞争。(责任单位:人行合川分行、区金融发展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合川监管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等)

14.增加林业发展投入。区财政局要统筹资金支持林业产业发展,加大林业产业发展支持力度,保障改革经费。区税务局要落实对符合条件的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等林业服务以及林业经营者销售自产初级林产品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税务局等)

三、保障措施

(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铜梁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由区林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班工作要求,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审议重大事项,审定改革成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相关办法和制度,工作专班每季度至少2次专题调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七)强化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和镇街要结合实际明确改革重点,紧扣责任链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2024年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考核晾晒操作细则》进行统筹,打表推进,建立周调度、月计划、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成效和改革成果,对进度缓慢和滞后的,责令限期整改。

(八)强化宣传考核。大力营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化改革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以及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林业、发展林业、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和镇街要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做法,至少形成1篇经验推广材料。1210日前,各成员单位和镇街形成年度总结报专班办公室。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全区重大改革专项、重点工作,并将评价结果纳入林长制督查考核范围。

文件下载:

部门解读:

一图读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