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成渝中线铁路(铜梁段)线路安全
保护区的公告
铜府〔2026〕55号
为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和《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成渝中线铁路(铜梁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是指从铁路线路路堤、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依法规定的距离范围。成渝中线铁路(铜梁段)(DK42+756-DK61+603、DK62+853-DK63+503)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标准如下:(一)城市市区为10米;(二)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为12米;(三)村镇居民居住区为15米;(四)其他地区为20米。
二、勘界和设标桩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并经公告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法律责任
铁路沿线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共同维护铁路运行安全。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铁路安全保护区与公路、河道、石油、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区或控制区重叠区域实行共同管理,同时适用各自安全保护有关法律法规。
四、划定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不改变土地权属性质。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