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
铜梁区民政局
二〇二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1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1
一、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
二、科学规划,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2
三、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 3
四、深化改革,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3
五、因地制宜,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日趋完善 4
六、合力推进,医养服务融合发展不断深入 5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环境 6
一、“十四五”时期的形势与机遇 6
二、“十四五”时期的问题与挑战 7
第二章 总体思路 9
第一节 指导思想 9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0
第三节 发展目标 11
一、“十四五”时期全区养老服务发展主要目标 11
二、到2035年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远景目标 13
第三章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制度体系 13
第一节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13
第二节 落实养老服务评估制度 15
第三节 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15
第四章 打造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16
第一节 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基本保障 16
第二节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7
第三节 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19
第四节 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21
第五章 推进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24
第一节 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25
第二节 加快智慧养老创新发展 26
第三节 推动成渝养老协同发展 28
第六章 健全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29
第一节 强化养老服务人才支撑 30
第二节 保障养老服务土地供应 33
第三节 拓宽养老服务融资渠道 34
第七章 建立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34
第一节 注重老年人群体人文关怀 35
第二节 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 35
第三节 扩大老年群体社会参与度 36
第四节 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36
第八章 构建全方位养老服务监管体系 36
第一节 强化养老服务标准化应用 37
第二节 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37
第三节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应急保障机制 38
第九章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 39
第一节 促进康养产业集聚发展 40
第二节 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 41
第三节 积极培育老年消费市场 42
第十章 保障措施 43
第一节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43
第二节 完善财政投入机制 44
第三节 营造良好养老氛围 44
第四节 健全实施监督机制 45
附件1:“十四五”期间铜梁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清单 46
附件2:“十四五”期间铜梁区互助养老点建设项目清单 47
附件3:“十四五”期间铜梁区社会民生实事重点项目清单 48
附件4:“十四五”期间铜梁区康养医养重点项目清单 49
附件5:“十四五”期间铜梁区智慧养老项目清单 50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全区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家积极应对老龄化中长期规划》、《重庆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待发布)《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待发布)、《铜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铜梁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各项养老服务工作有序开展,部分重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十三五”期间,铜梁区不断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养老服务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重点民生实事高位推进,专门成立了7个事业编制的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增强养老工作力量。二是投入保障有力,近三年投入约3.6亿元,规划土地219亩,支持建设1所失能集中供养中心,新建改造升级28个敬老院,新增17个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471个互助养老点,新增床位3924张。三是服务网络可持续,已基本形成“345”运行格局,即区级失能集中照护中心、镇(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养老点的三级设施体系,打造有一个互助养老点,有一人定岗服务,有一支队伍和有一套结对帮扶制度的“四有”互助模式,以及集中助餐、流动助医、定点助乐、智慧助急和上门助养的“五助”服务机制。
二、科学规划,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十三五”期间,铜梁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文件,统筹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2016年,出台了《关于扶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设施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2016年,制定《铜梁区敬老院建设2016年-2020 年实施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强以敬老院为主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2018年,制定《重庆市铜梁区养老事业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提出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持体系”三大体系、打造“智慧养老平台、行业协会平台、行业监督平台”三大平台,构建符合全区实际的养老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2019年,制定《重庆市铜梁区养老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0年)》,提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为主线,创建“宜居、宜养、宜游、宜学、宜业”的国家级健康养老示范区。2020年,制定《推进全区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 年)》,提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养老服务模式、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和发展养老服务消费市场,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工作质量,推动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
“十三五”期间,铜梁区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实现全覆盖。一是清理国资,落实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用地。按照“全面清理国有闲置资产,制定分类处置方案,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的要求,实地查勘区国资中心提供的815处闲置物业清单,将具备条件的全部用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二是优化提升,落实养老服务站用房。按照“补齐短板、提升品质、因地制宜、简洁实用”原则,结合乡村振兴,通过新建、扩建、国有资产划拨或租赁、内部改造等方式,保障全区养老服务站用房,并与卫生室邻近建设,过去五年累计投入5500万元,优化提升86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区共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7个、社区养老服务站333个,率先实现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四、深化改革,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十三五”期间,铜梁区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持续改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一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在满足当地特困供养人员养老需求的前提下,鼓励镇(街道)将闲置敬老院租赁给社会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区社会福利中心及南城敬老院通过“公建民营”方式运营,建设为医养结合型星级养老机构和特困供养人员失能半失能养老院,填补中高端养老机构和失能半失能养老院的空白;新建土桥镇敬老院通过购买三方企业服务运营。二是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不断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审批流程,落实财政补贴,对社会资本建设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配套建设补助,对连锁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给予运营补助,社会运营床位数占床位总量的50%,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养老服务领域的主体。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成立专项招商组,由分管民政、卫生健康工作区领导任组长,全力推进康养产业发展,引入品牌养老连锁企业“光大百龄帮”,打造“机构-中心-站点-居家”养老服务闭环。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区共有养老机构51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30家,社会办养老机构14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7家,床位数6030张。
五、因地制宜,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日趋完善
“十三五”期间,铜梁区坚持“村级主办、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因地制宜、自助管理、互助服务”的原则,成功探索出“1141”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打通农村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通过整合利用闲置校舍、民房、农家大院等闲散资源,建成农村老年人聚会交流、日间照料、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的互助养老点,并将农村互助养老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积分管理,设置党团员干部敬老队、志愿者孝老队、社工组织为老队、结对帮扶互助队四支队伍等,营造良好的为老、孝老、敬老氛围,实现“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音、不离乡情”的互助式养老。截至“十三五”期末,全区建成投用138个农村互助养老点,已有82个村将农村互助养老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组建养老服务队伍432支,其中党员干部敬老服务队、少云志愿孝老服务队、夕阳结伴助老服务队和社会工作为老服务队各108支,“一对一”结对帮扶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248人,累计开展养老服务超过8万人次,覆盖全区50%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将敬老院建设项目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新建敬老院25所,床位2064张;改造升级敬老院18所,床位1258张。
六、合力推进,医养服务融合发展不断深入
“十三五”期间,全区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完善医养结合政策,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铜卫〔2020〕126号)及《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铜卫〔2020〕127号),促进全区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资源共享,融合发展。二是建立“整合照料”模式,实施以医代养,依托铜仁医院设立养老机构铜仁老年公寓,依托自身医疗资源为老人提供饮食住宿、健康管理、老年护理等服务。三是签订医养合作协议,推动全区51家养老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合作协议,为老年人就医提供绿色通道,每年为入住老人提供1次免费体检,为老人提供疾病预防、诊治、康复护理等上门就诊服务。四是开展助医服务,助推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进社区、进院坝、进家门,为全区65年及以上的老人提供签约服务,签约完成率已达60%。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环境
一、“十四五”时期的形势与机遇
新的发展阶段。“十四五”时期,我国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在此期间,我国将逐渐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未来五年将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窗口期”。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第一次上升至国家战略,体现了党和国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坚定决心。
新的发展形势。“十四五”时期,国际环境和国内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复苏势头受到影响,经济发展面临极强的不确定性。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出新的要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为养老服务带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遇。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为养老服务奠定了转型发展基础。
新的发展需求。“十四五”时期,1960年前后出生的人口将进入老年期,这一代老年人因教育程度提升和可支配收入增多,支付能力和消费意愿均有大幅提高,养老服务需求更加多元化、个性化,由过去的生活必须型向享受型、发展型和参与型发展,老年人对高质量养老产品和高品质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日益提高。
二、“十四五”时期的问题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全区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期,但目前养老服务还存在发展体系不健全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日益凸显。
观念认识不到位。面对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少许部门存在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养老服务机构方面,在服务意识上存在落后观念,认为入住老人只需要吃饱穿暖,康复服务、娱乐服务、心理服务等需求不大。家庭养老观念方面,大多家庭对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认可度不高,导致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缓慢,社会办养老机构难以发展壮大。
政策体系有待完善。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模式尚未出台正式的实施细则,运营方资格、福利性与盈利性范围、权责关系等尚需进一步明确,对承包、委托、联合运营等方式在资金补贴、税费优惠等还未制定差异化的执行标准。养老产业专项政策还未出台,对土地资源、税收优惠、财政资金等方面扶持有待加强。
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全区民办养老机构设施较为简陋,大部分是租用校舍、厂房改造而成,整体适老化程度较低,服务质量不高。现有的养老机构以保障基本的饮食、住宿为主,精神慰藉、医疗康复、临终关怀等专业性较强的养老服务较为欠缺。社区养老服务站在助餐、助洁、助医等领域的养老服务推行缓慢,与医、养、护、游、乐一体化的居家社区养老体系存在较大差距。
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由于养老项目资金投入大、回报慢、生存难,导致社会力量参与意愿不强,全区签约品牌企业仅5个项目,其中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3个,颐养中心项目1个,失能半失能养老院项目1个。养老产业与医疗保健、家政服务、文化旅游、保险金融等产业融合仍处起步阶段,社会资金参与较少。
智慧养老有待提速。全区智慧养老缺乏顶层设计和统一标准,尚无专门政策和统一协调机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搭建工作进展缓慢,智慧养老项目团队缺乏专业运营人才。智慧养老产品引入力度不够大,智能终端设备技术水平有限。老年人智慧养老消费意识不强,对智慧养老产品接受程度不高。
人才体系亟需优化。养老护理人员数量不足,由于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水平低,难以吸引专业护理人员加入,缺乏既熟悉养老又懂得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年轻人从事养老服务业意愿不强,以50-60岁的年龄段为主,大多数是来自农村,经过短期的培训就上岗,文化水平不高,综合素质不强,持证上岗比例较低,严重影响了全区养老服务质量。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总体部署,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任务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根本目的,着力强基础、补短板、创品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统筹智慧养老创新发展,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高端养老有供给、中端养老有市场、基本养老有保障,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将铜梁区打造成为“渝西一流、全市领先”的康养发展高地。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全区资源分布状况,科学规划重点区域和特色项目,整合全区养老服务资源,建设符合全区实际、顺应老龄化趋势、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
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立足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的双重属性,突出政府引导作用,强化政府职责,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创新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管理方式和运营机制,引导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兜底保障,广泛普惠。着力“兜底线、保基本”,确保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优先解决困难老人群体的养老需求。强化家庭和子女的抚养、赡养义务,推动养老服务由兜底保障型向保障全体老年人基本养老的适度普惠型转变。
改革创新,协同发展。支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养老新模式,加快与成渝及毗邻地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合养老服务资源,扩大共建共享范围,实现养老服务跨区域协同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十四五”时期全区养老服务发展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和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的目标,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全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不断健全。逐步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标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等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养老服务产业税费优惠、土地供应和人才支持等政策不断完善。
——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更加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进一步完善,家庭养老照护能力有效增强,养老服务兜底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普惠养老服务资源持续扩大,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优质规范发展。
——养老服务监管体系更加规范。养老服务评价体系初步建成,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和日常巡查制度不断完善,养老机构信用体系和退出准入标准广泛应用,重庆市铜梁区养老服务协会规范运行,行业自律不断强化。
——智慧养老不断创新发展。以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应用不断拓展,“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加速涌现。
附表:重庆市铜梁区“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主要目标
指标名称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 属性 |
1.政府运营床位占比(%) |
50 |
≤30 |
约束性 |
2.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
30 |
≥60 |
约束性 |
3.养老床位总数(张) |
5769 |
8000 |
约束性 |
4.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比例(%) |
20% |
50% |
预期性 |
5.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 |
97 |
98 |
预期性 |
6.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 |
97 |
98 |
约束性 |
7.每千名老年人配社会工作者人数(人) |
— |
≥1 |
预期性 |
8.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 |
≥50 |
≥80 |
约束性 |
9.居家老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 |
30 |
80 |
预期性 |
10.养老护理人员总数(人) |
274 |
600 |
预期性 |
11.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12.养老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 |
19.7 |
50 |
预期性 |
13.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质量达标率(%) |
90 |
100 |
预期性 |
14.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65 |
90 |
预期性 |
15.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
10 |
25 |
预期性 |
16.居家老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 |
— |
80% |
预期性 |
二、到2035年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远景目标
到2035年,与全区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区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更好得到满足,科技对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基本构建起新时代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第三章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制度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加大财政投入,抓好政策落实,建立健全合理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促进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制度。按照兜住民生底线、保障基本民生的总体要求,持续做好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工作,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集中供养和失能照护能力,推进城乡特困供养标准一体化。以重残、失能、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逐步将城乡低保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重点保障对象,满足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集中供养需求。
健全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生活补贴制度,明确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完善高龄津贴制度,为具有铜梁区户籍年满9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针对70周岁以上低保、空巢(无子女)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老年人,根据老年人的经济状况和身体状况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符合条件的每人每月可享受一定金额的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为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等困难老年人提供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
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清单制度。推动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将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确保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的基础上优先将经济困难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高龄老年人;空巢、留守老年人以及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等群体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保障对象。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探索将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延伸到日托服务、医疗护理、保健康复、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紧急援助、法律服务和临终关怀等。
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制度。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逐步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救助范围。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对老年人的“救急难”工作,按规定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老年人给予救助。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老年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范围。
第二节 落实养老服务评估制度
落实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长期护理保险补贴的依据,提高评估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根据老年人失能(含失智)、残疾等情况,对特困供养人员和申请政府补助的老年人进行需求评估。整合养老服务机构人才、技术、设施、设备等资源,推动建设一批综合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基本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成效等第三方专业评估力度。
第三节 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加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加大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和特困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力度。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福利性护理补贴项目的衔接,重点解决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支持和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失能人员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保障,构建以长期护理保险为基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照护保障体系。
第四章 打造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发展状况及趋势,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第一节 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基本保障
不断夯实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化服务延伸至家庭,向居家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能力评估、生活照料、家政维修、康复护理、培训支持、精神慰藉等服务。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机构运营“家庭养老床位”并提供专业服务,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完善上门照护的服务标准与合同范本,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普及居家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通过补贴、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或者部分失能、独居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农村留守老年人等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落实税收优惠、带薪护理假、家庭照顾者技能培训等措施,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设施和服务资源,建成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积极发展面向长期照护对象家庭成员的“喘息服务”。支持优质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免费开放,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力量提供养老家庭指导服务,帮助家庭成员和家政人员提高照护能力。积极培育社区非盈利性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探索“学生社区志愿服务计学分”和“时间银行”等做法,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保护志愿者合法权益。
第二节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按照“一街道一中心、一社区一站”设施布局要求,加快补齐完善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承担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和相应区域的统筹指导功能;社区养老服务站承担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居家上门以及其他辅助服务功能。大力发展互助型社区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小区建设小区互助养老服务点,并加强专兼职人员配置,完善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等功能,实现邻里结对帮扶、互助养老。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打造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升级版,构建“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小区互助养老点”的三级养老服务平台。落实养老设施配建要求,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并与住宅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老旧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政府回购、租赁等方式加强设施保障,确保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都有养老服务设施。推动老旧小区适老化改建,将加装电梯、养老应急呼叫器、无障碍的盲道(坡道)设施等适老化设施,列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畴,对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指导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等设施充分发挥公共养老服务功能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低偿或有偿、公益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短托、日托、健康、文化、娱乐、维权等服务。协调整合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医疗服务机构、家政服务公司、物业服务公司等为老服务资源,以日间托管和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能力评估、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康复、家政服务、精神慰藉、文化教育等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成为基本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之一,建立健全老年人基础信息档案,注重对特殊困难居家老年人定期探访巡视。协调医疗卫生服务向家庭、社区延伸,鼓励医疗机构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等服务。
加快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建设。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实施“机构进社区、服务进家庭”全链条服务模式以及“中心带站”运营模式,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连锁化运营,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组织多点运营托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培育一批社区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投资成立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浴、助餐、长期护理等服务。鼓励养老服务组织通过投资新建、购买房屋、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等方式,依法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点。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评估和奖补政策,鼓励将社区养老设施委托专业组织运营。
第三节 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普惠、示范作用,坚持公益属性,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抚对象等失能老年人服务需求。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要应养尽养,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支持规模化运营镇(街道)敬老院,为特困供养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低偿服务。总结公建民营试点经验,完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制度办法,鼓励采取委托管理、补贴运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建民营机构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规模化运营镇(街道)敬老院,加强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参与公建民营运营的监督指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根据兜底对象需求、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量和利用率等实际,加强对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镇(街道)敬老院改造力度,整合调整一批改造难度大、使用效能低的镇(街道)敬老院。
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提质发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放宽经营登记场所条件,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依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健全完善建设资金补贴、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保险补贴、贷款贴息、水电气费减免等扶持政策。支持社区嵌入式、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推动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跨区域业务项目,加强交流合作。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实现连锁化、规模化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支持民办养老机构依法在区设立分支机构,同等享受建设、运营和星级评定补贴。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PPP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改制。鼓励社会力量整合闲置的医院、学校、企业厂房、商业设施等资源,改造后用于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发展其他为老服务机构,促进社工组织、行业协会、志愿者组织参与养老服务。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聚焦普惠养老,围绕“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为广大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服务,增强刚需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和保障能力。
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鼓励将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委托给专业的机构或人员经营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大存量公办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增设失智老年人护理专区,推动养老设施改造升级。推动养老机构扩大服务种类,合理延伸服务范围,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期上门、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引导养老机构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通过增设护理型床位,提高机构收住失能老年人的能力。鼓励养老机构引入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集养老、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发展高端养老服务,满足高净值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第四节 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社区)”的三级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完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功能设施,提高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水平,实现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应护尽护”。有序推进村级互助养老点建设,完善日间照料、康复理疗、休闲娱乐、紧急救援等功能,实现农村社会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有需必应”。推进镇(街道)敬老院提档升级和乡村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清除、适老化程度大幅提升,在镇(街道)敬老院中增设失智老年人护理专区,增强特困老年人集中照护和养老服务拓展能力,实现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应养尽养”、社会失能老年人“需托尽托”。
建立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机制。继续实施“1141”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以村庄院坝为平台打造农村互助养老点,通过低龄健康老人与高龄失能老人相互帮助,抱团养老。将农村互助养老纳入积分管理,争取区卫健委、区妇联、团区委、区老体协等部门、单位支持,设置党团员干部敬老队、志愿者孝老队、社工组织为老队、结对帮扶互助队四支队伍,营造良好的为老、孝老、敬老氛围。探索“集中互助照护”服务模式,为居家特困人员、无人照料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低保户等困难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养老服务,打造“老年幸福家园”。发挥村“两委”、行业协会、社工及志愿服务机构等组织在互助养老中的作用,组建由村“两委”成员、村医、基层治理网格员、社工以及农村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等人群组建的农村为老服务队伍,积极探索一对一帮扶、流动服务等机制,为居家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独居、留守等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紧急救援、精神慰藉、助医、康复护理、家政维修、助乐、流动助浴等服务。
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规范持续运营。推进镇(街道)敬老院双改造双提升,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清除、适老化程度大幅提升,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开辟失能特困老年人照护单元,提升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能力。加强对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镇(街道)敬老院、农村养老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配置,统筹用好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站和互助养老服务点专兼职人员配置。以保安全、提质量、增效能为前提,稳步有序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费减免、绩效评价奖补等扶持政策,引入优质社会养老机构投资改造升级、运营管理镇(街道)敬老院和养老服务中心,支持利用空余床位收住农村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社会老年人。继续做好镇(街道)敬老院法人登记和备案工作,降低镇(街道)敬老院社会化运营阻碍。发挥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统筹管理或指导辖区互助养老点职能,形成中心与点衔接互通、优势互补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系统。
第五章 推进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技术深度融入养老服务,优化养老资源,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促进智慧养老创新发展,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促进养老服务跨区域协同发展。
第一节 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完善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功能。深化医养签约合作,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深度融合,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支持新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推动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建扩建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聚焦失能、半失能、失智、高龄等老人需求,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适宜、综合连续的长期照护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机构,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增强社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扩大老年人健康服务供给。推动大健康理念深度融入养老服务,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实现从被动照护到健康养老的转变,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建立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从健康管理、失能失智照护到安宁疗护覆盖老年人全生命周期、综合连续的健康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与精神疾病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开展“老年精神疾病医院—社区”协同诊疗管理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统筹布局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医养结合试点,打造一批医养结合特色机构,为居家老人提供医疗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检查服务、疾病诊治和护理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等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建设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切实将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结算范围。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养老服务,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税费、投融资、用地等有关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扶持养老机构、物管公司等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在社区建设医养中心。
第二节 加快智慧养老创新发展
加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将区民政局所属空置建筑装修改造为铜梁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后将包括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培训中心、智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机房三部分。同时,采购配置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养老机构安全监督指挥中心平台及养老机构消防物联网等软件系统,同时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其中,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包括基础数据管理、系统管理、工单管理中心、健康管理中心、物联网管理中心、老人档案中心机构管理、信息发布中心、居家老人养老服务、民政监管各社区申请养老服务自动审批、医护咨询、药房管理、费用管理、机构智慧管理系统、社区养老中心智慧管理系统、社区服务站智慧管理系统、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居家养老呼叫中心、时光集积分养老系统等、养老公共服务数据—联盟链架设、养老机构及养老中心智慧化改造等。养老机构安全监督指挥中心包括平台调度中心建设、镇(街道)敬老院接入点安防配套(预设10个实验示范点),并对养老机构配置消防物联网。
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贯彻国家“互联网+”发展思维,推动互联网平台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就便养老服务,实现“子女线上点单,老人线下体验服务”的养老服务模式。引导有条件的居家社区服务组织、养老机构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推动智慧养老院、智慧社区等建设。鼓励互联网养老服务企业创新服务模式,为居家社区老年人定制各类活动场景的健康监测系统,利用大数据方便老年人的居家出行、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鼓励老年人使用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和自助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和康复辅助器具、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智能产品。解决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鼓励村(居)委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家属等,充分利用好村、社区(院坝)小区互助养老点功能,帮助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信息平台等新技术,帮助广大老年人客服不会用、不敢用、不能用智能技术的困难。
发放推广养老服务“e卡通”。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加盟、社会参与”原则,探索开发集免费乘坐公交、发放高龄补贴、政府购买服务、预约门诊挂号、医保诊费支付等功能于一体的老年人“e卡通”,引入积分机制,通过积分的发放、累计、消耗、查询、线上兑换服务或物品等功能,繁荣养老服务市场,实现养老服务线上线下融合。
第三节 推动成渝养老协同发展
依托加快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战略机遇,完善跨区域养老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促进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实施川渝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积极承接川渝地区溢出的养老服务需求,探索与遂宁、眉山等地在养老服务领域试点合作,共同发展普惠养老试点机构,区域内养老机构、企业或社会组织享受同等扶持政策。探索共同建立“养老服务联盟”,共同扶持具有影响力的养老机构品牌,合作开发养老资源共享平台等。探索“互联网+养老”模式等,实现养老信息共享,入住互通。加快推动与遂宁等地统一养老机构准入和退出标准,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认证互认工作。推进养老服务监管互动,在行业诚信机制、行业黑名单、服务评估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促进区域养老产业有序、规范发展。
专栏2铜梁区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十四五”重点工作 |
项目概况:将宴渡路民政局所属空置建筑装修改造为铜梁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500万元,申请中央资金及区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总装修改造面积约1646.10平方米,装修改造后将包括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培训中心、智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机房三部分。项目建设期:2021年7月-2022年12月,共18个月。 平台功能。1.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基础数据管理、系统管理、工单管理中心、健康管理中心、物联网管理中心、老人档案中心机构管理、信息发布中心、居家老人养老服务、民政监管各社区申请养老服务自动审批、医护咨询、药房管理、费用管理、机构智慧管理系统、社区养老中心智慧管理系统、社区服务站智慧管理系统、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居家养老呼叫中心、时光集积分养老系统、养老公共服务数据—联盟链架设、养老机构及养老中心智慧化改造等。2.养老机构安全监督指挥中心:包括平台调度中心建设、镇(街道)敬老院接入点安防配套(预设10个实验示范点)。3.养老机构消防物联网。 |
第六章 健全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要素保障,不断加强人才建设、强化资金保障、拓宽融资渠道,让更多的资源要素集聚,形成发展合力,多措并举构建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
第一节 强化养老服务人才支撑
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结构。合理打造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梯次,大力培养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加强对机构养老护理员、失智老人照护员、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护理人才职业技能和照护能力。大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打造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营养调配、心理咨询、技术培训、能力评估、服务规划等养老专业人才。大力培养养老管理人才队伍,加强对养老机构院长、社区养老服务站负责人、养老企业负责人、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开展养老服务理论和实操培训。扩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多渠道拓展养老服务人才,鼓励医师、医士、护师等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转岗养老行业,鼓励家政服务人员、医院护工和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养老护理、医疗护理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养老行业就业,鼓励退休医务工作者、低龄老年人参与提供为老服务。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社会工作者岗位,积极扶持培育为老志愿服务组织,建立“三社联动”机制,实施各类人才引进工程,壮大养老人才队伍规模。
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健全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打造以职业教育为重点、以普通高等教育、短期培训为依托的多层次、立体式的人才培训体系。拓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模式,全面推行养老服务人员就业上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岗位技能轮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支持重庆传媒职业学院等在区高职院校开设社会工作、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学、老年心理学、老年社会学、营养学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构建多层次、 模块化、高质量的技能课程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培养,将养老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支持行业或企业直接参与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实行“订单培养”模式。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在有条件、有行业特色的高等学校、专科学校、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中建立养老服务专业的培训基地,支持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大力推进养老领域产教融合,支持社会资本、企业与职业院校进行校企合作,打造产教融合型养老示范企业,建设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综合素质,以提升职业能力为重点,强化养老服务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综合职业素质培养。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人员业务水平,重点对镇(街道)敬老院、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点)以及社会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评比。
促进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岗位晋升、服务价格等挂钩机制。落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政策,引导贫困家庭子女、“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校生等取得职业技能等级并获得补贴。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工龄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补贴制度。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各项保障工作,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保护,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社保参纳、带薪休假等依法保障。优化工作环境,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提供免费体检、心理疏导、精神慰藉、技术帮助等辅助措施。营造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开展养老护理员褒扬活动,积极培育宣传养老服务行业典型,对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定期组织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竞赛、优秀护理人员评比等活动,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提高养老护理工作社会地位。
第二节 保障养老服务土地供应
强化用地保障。加强与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因地制宜提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规模、标准和布局原则,并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按照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的养老用地标准,坚持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支持盘活利用存量资源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腾退的用地、用房,鼓励优先用于养老服务。
完善土地政策。降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成本,社会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土地政策,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应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鼓励通过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后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对利用闲置的学校、厂房、社区用房等改造举办养老服务设施的,尝试在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给予支持。
第三节 拓宽养老服务融资渠道
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成立全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打造康养产业投资发展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积极引导各类担保增信机构为中小养老服务企业发债提供增信支持。支持商业银行与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开展合作,推出符合养老服务机构需求的担保贷款产品。探索建立风险补偿金、担保基金或给予财政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针对养老床位、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养老服务设备等融资租赁产品创新。
专栏3铜梁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五”重点工作 |
养老专业人才队伍培育工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到2025年,每年培训养老护理人员200人次,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专业技术职称持证率达40%,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养老管理人才队伍引育工程。面向国内外培养引进养老服务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到2025年,每年培训养老管理人才100人次,每年培养引进20名养老护理主管。 |
第七章 建立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第一节 注重老年人群体人文关怀
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社工岗位设置,做好老年人入院适应、情绪疏导、矛盾调解、危机干预、临终关怀、文化娱乐等服务,提高机构人文关怀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健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支持社工机构、心理咨询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和生活支持等专业化服务,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慈善组织为老年人提供身心关爱、照料支持和生活陪伴等多样化服务。广泛开展老年人群体性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依托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教育文化设施等,大力开展老年教育,建立健全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鼓励各级政府和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办老年学校,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第二节 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
定期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活动,重视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重点关注居家特困、空巢、留守、失能、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孤寡、残疾等特殊老年人委托,依法代为办理入住养老机构、就医等事务。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数据库,由镇(街道)统筹指导、村民委员会协助实施,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和生活帮扶。实施老年人精神关爱,重点关爱城市空巢老人和农村留守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通过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帮扶。
第三节 扩大老年群体社会参与度
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培育壮大老年人组织和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支持老年人广泛开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活动。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活动,参与社区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事业。聚焦涉及老年人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线上服务便利老年人使用,线下渠道优化手续流程,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打破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四节 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的养老观念、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消费理念,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老年消费环境。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教育,引导社会树立积极的思想观念,把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对养老服务先进典型进行报道,逐步构建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文化。
第八章 构建全方位养老服务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从业人员监管、涉及资金监管、运营秩序监管,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坚持公正监管、规范执法,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市场。
第一节 强化养老服务标准化应用
推动现行国家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的全面实施,强化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和支撑保障标准等的应用。加强养老服务领域标准化宣传工作,制作标准宣贯材料,采取组织新闻媒体报道、召开会议、举办讲座、编印宣传手册等形式,普及标准化知识,强化标准化理念,推动标准的宣贯实施,提升养老服务领域定标准、学标准、用标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下,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推行养老服务品质第三方认证。
第二节 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主动防范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促进养老服务机构长期安全运营。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养成良好品行、掌握专业技能,从事医疗护理、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格,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从严惩处养老服务机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涉及资金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以合法合规方式筹集和使用养老服务涉及资金,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申领使用政府提供的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创新的监管,加强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退出财产处置的监管,依法查处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涉老财政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构建覆盖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养老服务+信用”机制,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加强运营秩序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不断优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合理规避风险、妥善处置纠纷。重庆市铜梁区养老服务协会规范运行,加强对行业服务的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监督,鼓励公平竞争,打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节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应急保障机制
在国家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框架下,推进建立“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的养老服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强化系统规范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强化分级分类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强化传染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强化快速响应的救援支援处置,全面提升养老服务领域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应急管理能力。鼓励具备相应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等单位完善相关设施设备,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中心和应急救援支援队伍,负责统筹指导本区养老服务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应急管理、救援支援、防护防控、备灾抗灾、风险管理等政策研究、人员培训、实战演练和监测预警,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情况启动分级响应,承接相应的应急处置、救援等任务。
第九章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
第一节 促进康养产业集聚发展
打造休闲康养示范区。探索在土桥镇等区域,依托种养业、田园风光、绿水青山、村落建筑、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和人居环境等优势,将健康、养生、养老、休闲、旅游等功能融为一体,打造特色精品民宿,大力发展“民宿式”休闲养老社区,配套建设植入性医养结合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医疗快速救援设施、生态文化旅养和农养设施等。
打造国际康养基地。探索依托巴岳山、玄天湖良好的生态环境,以及国际康复医院的医疗资源和专业化的医疗服务,重点打造国际康养基地、休闲度假基地为主的基地群,发展健康论坛、国际医疗康复、高端养老公寓等产业,为老年群体提供包括身体健康检查、医疗护理、健康咨询等多元化的养老服务。
打造中医药康养基地。探索以少云镇海棠村、蒲吕街道康济村、侣俸镇新学村和等为重点区域,依托艾草、川佛手、黄精、白芨、石斛等中药材种植和加工基地,开设艾灸堂和药膳堂特色餐饮项目,发展艾灸等中医药康复为主题的康养项目或植入性生态养老机构,规划建设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加快构建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新建以中医药健康为主的养护院、疗养院。
打造文旅康居示范新区。依托安居古城打造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湿地公园、全国古城文化知名品牌示范区契机,结合“一城一带、一轴五片”空间结构规划,融入“乡愁”“龙乡”等文化元素,开发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旅居养老项目,建设以旅居、避暑、观光等为特色的养老机构,北部发展养老产业,南部发展度假型康养项目、安居型/旅居型康养社区。
第二节 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
发展“康养+旅游”。淮远新区,依托淮远河流域良好的自然风光和生态资源优势,与玄天湖片区融为一体,打造“山水田林共融的生态新城,未来典范栖居的魅力新城”,规划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老年人宜居社区和养老公寓。汇龙片区,在白土坝片区、淮远古韵一期、淮远古韵二期及中南路片区,发展旅游观光等业态,规划医养结合机构、养老公寓及养老基础设施。小北海,依托广阔的山水生态及城市用地空间,打造的国家级生态旅游度假区和城市康养生活区,打造集形成集养老、养生、医疗、文化、体育运动、旅居康养、高端养老机构、教育、农耕体验等诸多业态为一体的康养家园。
发展“康养+文化”。深度挖掘铜梁独有的“龙文化”和“乡愁”文化品牌,为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文化服务。开展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文化服务项目,联合街道办事处定期举办才艺展示、书画展览、文艺演出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支持老年文化团体发展,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依托大庙镇东部蚕桑文化产业示范园,融入蚕桑、桑果文化,发展具有观光休闲功能的文化养老项目。
发展“康养+农业”。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以生态养生、绿色疗养、观光体验为方向,在西郊、怀远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打造田园深度体验为特色的集聚区,建设民宿、农家乐、避暑别墅、养生馆舍,发展以家庭养老为主要形式的“民宿式”休闲养老社区,实现康养产业与农业的融合。
第三节 积极培育老年消费市场
优化老年消费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养老服务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加强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老年消费者权益,促进老年消费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老龄产业,逐步提升老龄产业的社会影响力,促进更多企业和个人参与老龄产业的发展,为老龄产业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丰富老年消费业态。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全面对接养老服务需求,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产业与健康、养生、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涵盖休闲养生、特色医疗、文化教育、科技服务等内容的养老服务基地,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新业态。鼓励金融、地产、互联网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产业。
增加老年消费供给。围绕健康促进、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慢性病治疗、康复护理、辅助器具和智能看护、应急救援、老年益智类玩具游戏、情感陪护机器人、旅游休闲等重点领域,推进老年人适用产品、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丰富适合老年人的食品、药品、服装等供给。加强老年用品测试和质量监管,鼓励开辟老年用品展示、体验场所,鼓励商家设立老年用品专柜、专卖店,支持建立老年用品专业市场和网络交易平台。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推动成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养老服务领域重大改革和重要工作,统筹协调处理养老服务领域中的重大政策问题,落实各部门的主体责任,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形成养老服务发展合力。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执政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铜梁区“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作风保障。
第二节 完善财政投入机制
坚持财政、彩票公益金、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多元化投入。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养老财政投入机制,确保养老服务领域财政稳定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政府直接提供或购买服务所需的财政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现行转移支付机制,加大薄弱环节、重点领域、农村地区的养老资金投入。完善对基本养老服务补需方与补供方相结合的财力补贴机制,扶持优质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落实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最低规定,保持全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80%用于养老服务业。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事业,倡导社会各界对老龄事业进行慈善捐赠。
第三节 营造良好养老氛围
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开展敬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老敬老的中华传统美德。充分利用“老年节”等重大节日,发挥新闻媒体、网络的作用,宣传敬老孝老文化,大力倡导广大青少年传承孝道文化,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敬老意识,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营造良好的家庭养老环境。加快实施敬老爱老志愿服务行动,支持组织动员志愿者走进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家庭。围绕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目标,积极开展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积极开展老年教育活动,运用数字化远程教育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教育服务。支持开展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开展符合老年人特点、适应老年人需求的汇演、比赛、讲座、展览等文化活动。
第四节 健全实施监督机制
找准“十四五”养老工作的切入点,分解落实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明确牵头单位、工作责任、年度目标、工作指标和推进举措,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专题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评估考核,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适时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或落实责任追究,对落实政策积极主动、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在安排资金、遴选试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工作进展较慢、考核评价靠后的视情约谈、定期通报,及时督促检查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十四五”期间铜梁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
镇街 |
拟建设标准 |
补助标准(万元) |
责任单位 | ||
形式 |
面积(㎡) |
建设补助 |
运营补助 | |||
1 |
巴川 |
嵌入/独栋 |
≥1500 |
≥300 |
|
巴川 |
2 |
东城 |
嵌入/独栋 |
≥1500 |
≥300 |
|
东城 |
3 |
南城 |
嵌入/独栋 |
≥1500 |
≥300 |
|
南城 |
4 |
蒲吕 |
嵌入/独栋 |
≥1500 |
≥300 |
|
蒲吕 |
5 |
旧县 |
嵌入/独栋 |
≥1500 |
≥300 |
|
旧县 |
6 |
土桥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土桥 |
7 |
二坪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二坪 |
8 |
水口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水口 |
9 |
安居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安居 |
10 |
白羊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白羊 |
11 |
平滩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平滩 |
12 |
双山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双山 |
13 |
小林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小林 |
14 |
虎峰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虎峰 |
15 |
福果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福果 |
16 |
石鱼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石鱼 |
17 |
少云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少云 |
18 |
高楼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高楼 |
19 |
维新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维新 |
20 |
大庙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大庙 |
21 |
围龙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围龙 |
22 |
华兴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华兴 |
23 |
庆隆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庆隆 |
24 |
永嘉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永嘉 |
25 |
西河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西河 |
26 |
安溪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安溪 |
27 |
侣俸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侣俸 |
28 |
太平 |
嵌入/独栋 |
≥800 |
≥150 |
|
太平 |
附件2:“十四五”期间铜梁区互助养老点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
镇街 |
村数量(个) |
项目名称 |
2021任务数量 |
2022年任务数量 |
1 |
巴川 |
5 |
互助养老点 |
5 |
0 |
2 |
东城 |
7 |
互助养老点 |
8 |
6 |
3 |
南城 |
9 |
互助养老点 |
10 |
6 |
4 |
蒲吕 |
10 |
互助养老点 |
11 |
10 |
5 |
旧县 |
17 |
互助养老点 |
19 |
10 |
6 |
土桥 |
10 |
互助养老点 |
11 |
11 |
7 |
二坪 |
6 |
互助养老点 |
7 |
5 |
8 |
水口 |
4 |
互助养老点 |
5 |
3 |
9 |
安居 |
13 |
互助养老点 |
15 |
9 |
10 |
白羊 |
7 |
互助养老点 |
8 |
7 |
11 |
平滩 |
17 |
互助养老点 |
18 |
11 |
12 |
双山 |
7 |
互助养老点 |
8 |
7 |
13 |
小林 |
4 |
互助养老点 |
5 |
3 |
14 |
虎峰 |
22 |
互助养老点 |
24 |
18 |
15 |
福果 |
10 |
互助养老点 |
11 |
9 |
16 |
石鱼 |
8 |
互助养老点 |
9 |
7 |
17 |
少云 |
12 |
互助养老点 |
14 |
10 |
18 |
高楼 |
4 |
互助养老点 |
5 |
2 |
19 |
维新 |
7 |
互助养老点 |
8 |
5 |
20 |
大庙 |
11 |
互助养老点 |
12 |
8 |
21 |
围龙 |
13 |
互助养老点 |
15 |
10 |
22 |
华兴 |
6 |
互助养老点 |
7 |
4 |
23 |
庆隆 |
4 |
互助养老点 |
5 |
3 |
24 |
永嘉 |
13 |
互助养老点 |
15 |
10 |
25 |
西河 |
4 |
互助养老点 |
5 |
2 |
26 |
安溪 |
7 |
互助养老点 |
8 |
4 |
27 |
侣俸 |
19 |
互助养老点 |
21 |
12 |
28 |
太平 |
10 |
互助养老点 |
11 |
8 |
合计 |
|
266 |
|
300 |
200 |
附件3:“十四五”期间铜梁区社会民生实事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起止年月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占地面积(亩) |
项目法人单位 |
1 |
铜梁区第九特困供养设施(敬老院) |
拟占地26.145亩,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拟建220张床位,其中护理床位100张 |
2021.1-2022.12 |
4660 |
26.145 |
平滩镇 人民政府 |
2 |
铜梁区第十特困供养设施(敬老院) |
拟占地15.4亩,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拟建200张床位,其中护理床位100张 |
2021.1-2022.12 |
3850 |
15.4 |
蒲吕街道办事处 |
3 |
铜梁区第十二特困供养设施(敬老院) |
拟占地10.4亩,建筑面积4186.24平方米,拟建120张床位,其中护理床位50张 |
2021.1-2022.12 |
2200 |
10.4 |
白羊镇 人民政府 |
4 |
铜梁区第十四特困供养设施(敬老院) |
拟占地20亩,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拟建200张床位,其中护理床位100张 |
2021.1-2022.12 |
4410 |
20 |
大庙镇镇人民政府 |
5 |
铜梁区第十三特困供养设施(敬老院) |
拟占地10亩,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拟建120张床位,其中护理床位50张 |
2022.1-2023.12 |
2200 |
10 |
维新镇镇人民政府 |
6 |
铜梁区失能半失能养老院 |
拟占地25亩,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护理床位300张 |
2022.1-2023.12 |
4550 |
25 |
旧县街道办事处 |
7 |
精神卫生福利设施-重庆市铜梁区精神卫生医院新建项目 |
拟占地25.93亩,新建二期住院用房共15000平方米,新增住院床位300张 |
2022.1-2025.12 |
7800 |
25.93 |
重庆市铜梁区精神卫生中心 |
附件4:“十四五”期间铜梁区康养医养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起止年月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其中“十四五”期间投资 |
占地面积(亩) |
项目地点 |
1 |
黄桷门康养小镇项目 |
占地300亩以上,打造集休闲、娱乐、养老为一体的特色康养小镇 |
2021-2025 |
200000 |
50000 |
300 |
南城街道黄桷门村 |
2 |
淮远新区医养结合项目 |
规划占地100亩,依托中医院资源优势,拟引进进国内外知名康养机构,打造国际品牌高端医养结合项目 |
2021-2025 |
100000 |
50000 |
100 |
南城街道淮远新区 |
3 |
铜梁区中医院改建项目(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
占地约40亩,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470张养老床位达标改造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 |
2023-2025 |
7000 |
7000 |
40 |
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 |
附件5:“十四五”期间铜梁区智慧养老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起止年月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资金筹集 |
协助单位 |
1 |
铜梁区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 |
将宴渡路民政局所属空置建筑装修改造为铜梁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总装修改造面积约1646.10平方米,装修改造后将包括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培训中心、智慧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机房三部分 |
2021.1-2021.12 |
3500 |
区级财政 |
区大数据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