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
(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
目录
前言 1
一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分析 2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2
1、土壤风险环境管控进一步深化 2
2、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6
3、地下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 8
(二)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9
1、土壤污染防治任务仍然艰巨且协同治理难度大 9
2、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10
3、地下水污染源风险防控底数不清 11
4、公众对土壤环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 11
(三)“十四五”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形势研判 12
1、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交汇为铜梁生态环境协同治污带来新机遇 12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持久动力和战略定力 12
3、法规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使土壤污染治理更为刚性 13
4、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新的政策红利 14
5、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调难度依然较大 14
6、土壤环境污染治理将步入边际成本上升期 15
7、资本下乡给农村带来治理资金但也可能带来污染回流 15
二、总体要求 16
(一)指导思想 16
(二)基本原则 17
(三)目标指标 19
(四)防治重点 20
三、主要任务 21
(一)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管控 21
1、优化土壤空间规划布局 22
2、加强耕地保护与安全利用 23
3、强化重点涉土污染源监管 25
4、健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28
(二)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31
1、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31
2、严格管控农业面源污染 33
3、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提升 38
(三)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42
1、加强地下水水源环境保护 42
2、全面推进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与风险管控 44
3、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与修复 47
(四)提升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49
1、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 50
2、进一步摸清生态环境家底 51
3、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53
4、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提升 55
四、重大工程 58
五、保障措施 59
(一)加强组织领导 59
(二)增强投入保障 60
(三)强化监督考核 60
(四)引导公众参与 61
(五)提升科技支撑 61
(六)强化队伍建设 61
附件:铜梁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项目表 62
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事关建设美丽中国。保护好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
“十三五”期间,国家印发实施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系列文件,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向环境污染全面宣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以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打响。虽然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由于相关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同时其污染还具有来源隐蔽、成因复杂、难自净易累积、治理周期长等特点,导致污染防治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十四五”是我国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起步期和奠基期,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机遇期,全面深化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对于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要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编制了《重庆市铜梁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
“十三五”时期,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通过强化污染风险源头管控、加强环境基础建设、深化环境污染防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等防治措施,深入推进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十四五”时期,是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机遇期,也是深入推动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的关键期,全区上下要把握形势、抢抓机遇、攻坚破难、乘势而上,凝心聚力让“原乡风情·大美铜梁”颜值更高、气质更佳。
“十三五”期间,全区通过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大能力建设,有效夯实了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全面抓好防、控、治三个环节,突出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两个重点领域,同时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有效保障了区域土壤环境安全。
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进一步夯实。积极落实国家和重庆市“土十条”方案,印发实施了《重庆市铜梁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铜府发〔2017〕9号),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根据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空间状况,基本实现了“一张图”管理。率先完成土壤样品及同点位农产品样品采集和粗制样任务,样品一次合格率100%,全区无重度污染高风险严格管控类耕地。印发实施《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铜环发〔2018〕85号),重点企业用地调查完成率100%。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完成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
土壤污染全过程严管措施不断加强。强化空间布局管理,源头防范布局污染,基于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加大了产业空间布局引导,引导鼓励工业企业“退城入园”,除必须单独选址项目外,其余新建工业项目全部按照产业准入相关规定和要求进入高新区,科学布置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和垃圾处置设施、畜禽养殖场所等敏感对象,从布局上减少新增土壤污染风险。加强重点对象监管力度,强化了全区3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了安居镇、安溪镇、白杨镇等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周边以及城市垃圾填埋场周边及渗滤液管网输送沿线的土壤环境保护,加大了铜梁区金龙小学、滨河公园、铜中校等区域垃圾中转站及运输线路周边的土壤环境监管力度,开展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排查与深化治理,落实“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原则,推进实施重庆创祥电源有限公司、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重金属污染治理与减排工程,防范“留白”区域土壤环境风险,推动未开发利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深化工业固废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开展嘉陵江流域尾矿库污染、“清废行动”“长江经济带固废大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问题及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已完成重庆龙璋纸业白泥渣场、重庆铜梁红蝶锶业锶渣场整治。强化土壤风险责任落实,区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加大管理机制体制建设,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土壤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
农用地分类管理有序推进。印发实施《铜梁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工作方案》《铜梁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工作方案》《铜梁区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工作方案》《铜梁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工作方案》等文件,开展全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形成“重庆市铜梁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通过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域内积极落实科学施肥、品种调整、种植结构调整、水分调控、深翻耕、休耕调耕等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实际推广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覆盖面积达224544.5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
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不断深化。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与风险评估,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全区18块疑似污染地块录入全国污染地块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推进重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潼南115井单井集气工程、铜梁区广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5块污染地块纳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名录。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严格执行《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对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用于生产、经营、处置、堆放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地块,均需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现拟供地块不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范围内,目前铜梁辖区内污染地块均位于铜梁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确认重庆铜梁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铜梁渝和实业有限公司等7个地块为无风险地块;确认重庆天志环保有限公司西泉中转站、重庆铜梁红蝶锶盐有限公司渣场、铜梁区广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铜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潼南115井单井集气工程5个地块为污染地块,其中2个地块已完成修复治理,3个地块已按相关规定完成风险管控工作。
农村饮水安全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不断推进农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完成大庙、双山2个水厂技改扩建项目,改造村级供水工程35处,实施了安溪、侣俸、虎峰等20个镇街的农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和全区28个镇街全覆盖的2020年农村饮水提升工程,铺设农村人饮供水管网3096km。加强农村饮水水质监管,完成全区76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7处5户以上20人以下共用水池分散供水工程和178处5户20人以上千人以下供水工程水质监测。全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8%,水质达标率100%。
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按照畜禽养殖“三区”管控要求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养殖场整治,禁养区和非禁养区内无法治理的187家养殖场已全部关闭,剩余1166家养殖场已全部配套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完成循环化改造,实现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新建养殖场已全部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全区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6.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不断推进。印发实施《铜梁区水产养殖功能区划分方案》(铜府办发〔2018〕21号)、《铜梁区肥水养殖整治工作方案》(铜府办〔2018〕168号)、《铜梁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年)》等文件,开展水产养殖专项整治。全面禁止江河湖库从事肥水性水产养殖,完成水产养殖“三区”管理工作,关停转产禁养区内水产养殖79户,池塘116口(面积852.2亩)。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全区推广“池塘鱼菜综合种养殖技术”面积累计7000亩、“池塘底排污技术”改造老旧鱼场4个鱼池(面积190亩),建设“池塘工业化循环技术”基地12个、建养殖槽59口(面积6490平方米),全区累计获得农业农村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命名共19家,面积2683亩。在涪江、琼江、淮远河、小安溪等开展了人工增殖放流,累计投放22000余公斤草鱼、花鲢(鳙)和白鲢等鱼种。
种植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全面实施了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建设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300亩,建设有机肥示范推广示范项目360亩,落实2020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项目,实施农药减量示范项目共计12250亩。持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5%,水稻氮肥利用率达40%,玉米氮肥利用率约达40%,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1.04%、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2.45%。有序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2018年—2020年分别回收废弃农膜62.4吨、439吨、392吨,完成市级下达的三年回收废弃农膜650吨的任务,任务完成率达140.68%。
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印发实施《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铜环发〔2019〕67号),结合全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生态振兴战略,完成旧县街道15个行政村、土桥镇5个行政村、安溪镇4个行政村、高楼镇4个行政村共28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垃圾箱体、垃圾桶、垃圾运输车等设施设备,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已全面建立,实现常态化运行,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行政村比例达100%。印发实施《重庆市铜梁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铜府办〔2020〕67号),采用四级模式有针对性地对撤并场镇、农民新村、农村居民聚居点、农村散居居民因地制宜筛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用技术和设施设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成68个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改(新)建农村厕所25259户,完成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并在区政府官网公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有效解决了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等农村突出环境问题。
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围龙镇双碾街道地下水考核监测点水质保持稳定。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双源”环境安全调查评估,构建动态“双源”清单数据库,已按要求完成地下水“双源”信息调查填报等工作。持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完成蒲吕街道龙山村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规范化建设、整治等工作,全区蒲吕街道溶洞水青山村供水工程水源地、蒲吕街道二龙洞溶洞水岚峰水厂水源地、虎峰镇煤场水双龙片区供水工程水源地等14个地下水型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水质状况良好,达标率100%。严格生活垃圾处置、危废处置、化工等地下水污染重点行业、场所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开展了地下水监测。加强加油站、垃圾填埋场、石化生产储存销售企业等地下防渗处理,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等实施了防渗改造。
受制于土壤在污染表现不够直观、污染机理和成因较为复杂、污染溯源难度较大、成熟治理经验少且很难有普适性等因素,土壤污染防治任务仍然艰巨。相较于大气环境和地表水环境,我国土壤环境的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制度政策体系尚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土壤污染防治也普遍存在历史欠账多、治理修复难度大、技术基础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对应的污染防治技术和监管手段跟不上全面治理污染、切实管控风险的迫切需求,污染治理体系和能力参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同时,土壤与地下水及其他相关环境要素虽然存在重要联系,但协同防治污染力度不足,尤其是全区对于地下水的研究较少,本底情况信息基础薄弱,比如涉及到地下水的赋存状态、分布状态、含水层性质、埋藏条件等信息不全面,亦没有摸清地下水循环路径走势,难以从污染迁移转换的角度摸清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交互,进而导致难以有效协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客观增加了污染质量成本。
局部地区农村饮用水源存在环境安全风险,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划分与保护工作开展缓慢,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普遍未划定保护区范围,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较为滞后,饮用水源未得到有效保护。农村供水设施普遍比较简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存在管护工程配套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出水水质达标不稳定等问题,饮水安全保障不够。部分镇街污水处理设施农户接入户数明显不足,与设施处理能力不匹配,造成终端负荷小。农业农村污染源头预防不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程度仍然较低,农药、化肥施用强度仍然较高。畜禽养殖多数属于中小规模养殖场或散户养殖,建场时未将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使用,在后期生产过程中逐渐增添一些粪污处理设施,但由于粪污治理设施投入大且运行成本高,部分畜禽粪污处理不全。种养结合不密切,循环经济发展滞后,种养结合的循环利用模式仅占规模畜禽养殖场的6%左右。
地下水水质受地表径流、周边地层、区域场地等多方面影响,与地表水相比,地下水受到的污染来源更加隐蔽,城市管网漏损、农业面源及地表水污染等均会对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但地下水污染防治缺少顶层的科学规划和合理指导,具体的措施和对策缺乏系统性。目前,全区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不够完善,相关部门主要对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监测,对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区域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掌握不足,未定期组织开展对存在地下水环境污染隐患和风险区域进行地下水监测,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亟待加强。
土壤污染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通常需要非常专业的方法手段来监测才能发现,相对于水、空气污染,公众对土壤污染的敏感度远不如对空气和水污染,导致社会对土壤污染的警觉性不高、认识不深、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污水直排、垃圾乱堆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农村地区日常生活中固废(如塑料制品、电子产品)随地抛弃,垃圾不分类,过量施用化肥、农药的现象依然存在。
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就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和根本遵循。铜梁地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轴线上关键节点,是主城都市区“桥头堡”城市,“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和“一区两群”市级重要发展战略为铜梁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带来新机遇,能进一步加强铜梁与其他区域在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沟通交流和协同合作,有助于促进铜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共商、共建、共保的发展新格局,有助于协同解决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的重难点问题。
2、“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持久动力和战略定力
2021年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会议提出,要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后续,配套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政策文件将会相继出台,也将有效指导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推进,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理。
以前在大气、水、土壤三领域中,独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实施能有效填补环保立法重要空白,确立了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基础,为生态环境保护新增一道坚实的法律屏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入新阶段。《土壤污染防治法》就土壤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土壤污染防治基本制度、预防保护、管控和修复、经济措施、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的信贷投放、从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单位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措施,这些措施与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的并行实施,有助于打破土壤修复瓶颈,吸引社会资本主动投资参与污染治理修复工作,为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行业带来新发展机遇。
4、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新的政策红利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时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之一。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律保障,将助推乡村振兴落地见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全面深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带来重要战略机遇,有助于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铜梁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建设用地扩张不可避免,有限的土地资源和高强度开发利用矛盾日益突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限,园区企业将不断增加,资源与环境约束不断增强,企业减排增收和农业稳产保供压力较大,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难度增加。在经济发展面临困难增多的复杂形势下,部分地区存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减弱、保护意愿下降、行动要求放松、投入力度减小的现象,污染防治问题存在反弹风险。
国内有学者研究认为,“十四五”我国将走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峰值期,生态环境稳定越过拐点。虽然现在无法准确判断“十四五”我国能否走出或迎来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拐点,但肯定的是,现目前生态环境正日益接近拐点,这也意味着环境治理边际成本将进入上升期,实现同样的治理成效需要投入更多的成本。由于全区的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量大面广、尚有欠账,整体来看整体治理任务仍然艰巨,后续的整治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作保障,而经济环境下行压力又比较大,加之多数地下水、农村环境治理项目以及部分土壤环境治理项目具有准公益性,社会资本缺乏进入的动力,农民自筹同样缺乏投资的实力。因此,未来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环境治理难度仍然不容乐观。
“十四五”时期,仍将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期,围绕农村土地和经济增长出台了诸多文件,如《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重庆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施方案》,推动诸如点状供地、数字乡村等政策改革,将给农业农村发展带来新的资本活力和外部驱动。涉及农业农村的改革和实践,对于盘活农村土地、推动外部资本注入农业农村、加快城乡要素流动有着积极的作用,但资本下乡的同时难免会带来污染的回流问题。此外,“互联网+”催生的农村新业态新模式在提振乡村经济的同时,也带来了塑料工业下乡。而目前农村的污染治理缺口本身就比较大,新增的回流污染,将进一步挑战农村地区薄弱的污染治理水平和监管能力。
综上所述,未来,全区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将更复杂、更严峻。“十四五”时期,在继续推动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能力建设、资金投入等工作的同时,还应进一步探索和实践适合全区污染防治的经济手段和治理模式。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保障粮食和人居环境安全、保障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生态绿色农业、巩固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为出发点,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理顺推进机制,解决一批突出的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推进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土壤和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农业生产绿色发展、助推乡村生态振兴,努力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国际大都市后花园和全市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让“原乡风情·大美铜梁”颜值更高、气质更佳。
坚持保护优先、源头减量。加强环境准入和日常监管,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污染源排查整治,进一步理顺源头预防的压力传导机制,以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倒逼落实溯源、断源、减排措施,尽可能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地下水的途径,推动末端治理为主向防治并举转变。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畜禽养殖污染预防,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实现源头减量。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根据相关调查和日常环境监管识别出的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底线,因地制宜实施一批污染源头防控、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行动,切实解决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坚持系统治污,综合协同。坚持系统思维,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运用源头预防、结构优化、转型升级、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强化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协同防治和地上、地下水系统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更加优良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
坚持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完善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土壤环境管理人员培训和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健全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制度,完善环境监测网络,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完善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大数据管理平台,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共治。以保障人民健康作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统筹推进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着力解决制约转型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夯实全社会环保责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良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
到2025年,全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基本控制,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到2030年,全国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环境治理监管能力增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专栏1 “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核心指标
序号 |
任务 |
指标 |
类型 |
2020年现状 |
2025目标 |
1 |
土壤安全利用 |
耕地安全利用率(%) |
约束性 |
95 |
95 |
2 |
建设用地地块安全利用率(%) |
约束性 |
95 |
95 | |
3 |
地下水风险管控 |
地下水质量III类水比例(%) |
预期性 |
100 |
100 |
4 |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
约束性 |
0 |
0 | |
5 |
城市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
预期性 |
100 |
100 | |
6 |
地下水污染源环境风险管控比例(%) |
预期性 |
100 |
100 | |
7 |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预期性 |
96.1 |
96.1 |
8 |
化肥农药使用总量减少比例(%) |
预期性 |
XX |
XX | |
9 |
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建制村比例(%) |
约束性 |
100 |
100 | |
10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约束性 |
30 |
35 |
“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要结合已有相关调查数据和资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影响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成果,强化对问题成因机理及时空和内在演变规律研究,提高把握问题的精准性和治理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可达性。聚焦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协同共治,强化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地下水源安全,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建设乡村宜居环境。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继续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原则,进一步强化涉重、化工等土壤污染重点单元监管和风险管控,加强小安溪流域涉镉污染等重点区域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落实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有序推进毓青山、巴岳山重点区废弃关闭矿山修复治理,确保土壤安全利用。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以乡村生态宜居、绿色可持续发展为方向,按照“整体性和系统性”要求,实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扩容,持续推进粮油、蔬菜、莲藕、果树、花卉苗木等基地、农业园区等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产业模式生态化,进一步加强琼江和小安溪流域农业面源、生活污染治理,打造村庄整洁优美、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
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扭住“双源”调查,兼顾“区域质量监控”,加强围龙镇双碾地下水管理,进一步强化集中、分散式地下水水源保护,加强水源周围农业面源治理和人畜活动监管,优先保障地下水源和矿泉水源环境安全,提供优质地下水生态环境产品。
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以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与保护,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土壤环境风险。
严格土壤空间用途管控。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充分考虑土壤环境污染风险,统筹协调“三区三线”,合理确定各类土地用途。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环境承载能力和区域特点,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严格“三线一单”管控,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和养老院等单位周边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结合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要求,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
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充分结合农用地污染详查成果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定成果,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监管。结合农业生产适宜区,优先保护铜梁中部平坝、南部槽谷等区域连片优质农业生产空间。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合理调整侣俸、安溪和华兴等镇街农业生产适宜区农业生产结构,采取循环利用的种植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进一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推进南部乡镇具有农业生产拓展潜力镇街的宜耕园地、林地和零散未利用地等土地开发整理,进一步拓展农业生产空间;因地制宜逐步退出少云、维新、平滩及侣俸等镇不适宜区,中心城区及周边镇街、双石镇等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永久基本农田,推进两山地区及北部缓丘区撂荒耕地退耕还林,提高耕地质量等级与生产力。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结合全区城镇建设开发情况、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变化等情况,科学合理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动态调整,根据耕地土壤受污染程度将耕地划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农用地分类清单,及时对各类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共享。逐步开展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未利用地拟开垦为耕地或建设用地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符合用地功能要求的才能开发利用,并依法进行分类管理。到2025年,完成28个涉农镇街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
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实行耕地“占补平衡”,限制“农转非”,严格管控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管制,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加强平滩、侣俸、旧县、虎峰、少云和永嘉等镇街基本农田保护,实行严格划定制度、严格保护措施、严格监督机制,推进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有效保护空间,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应限期关闭拆除。实施“千年良田”工程,加强农田宜机化改造,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整村推进虎峰、蒲吕、二坪、高楼、永嘉等镇街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深入开展建房乱占耕地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严格管控“非农化”“非粮化”,对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复垦复绿。
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探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新模式、新技术,分区分类建立安全利用技术库和农作物种植推荐清单,结合区域实际,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污染物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降低小安溪流域农产品有害物质超标风险。针对水稻镉、水稻重金属复合等不同土壤污染类型,参与全市安全利用试点示范。以治理小安溪流域蒲吕、庆隆、虎峰、福果等镇街镉污染,旧县街道镉、砷、汞等多种重金属复合性污染为重点,在切断重金属等污染源头的前提下,优先采取不降低生产功能的生物修复措施,或辅助采取物理、化学治理与修复措施,确保土壤质量不下降。推进西河、永嘉、安溪、华兴等镇街安全利用类耕地较多区域,以重点村集中推进土壤调理剂和钙镁磷肥示范片建设,施行土壤改良。加强安全利用类耕地后期管理,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调查评估,实施跟踪监测,及时优化调整农艺调控措施,探索建立农用地安全利用长期监测基地。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
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保护。完善耕地保护监管机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地下水安全、饮水水源安全等存在较大风险区域划为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制定并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方案。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鼓励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逐步降低土壤污染物浓度;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探索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和技术培训活动,扶持农业生产专业化服务,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肥料、饲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控制农药化肥等使用量。加强对小安溪河流域严格管控类耕地环境整治,对流域内污染程度相对较重的蒲吕街道、虎峰镇等不达标排污企业整治,提高流域内污水处理处置能力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效率,合理规划水产养殖区,减轻对周边耕地土壤环境造成的损害。
加强重要风险点周边土壤保护。加强饮用水源地、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厂等周边土壤环境保护,实施常态化监管。深入开展全区3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周围土壤污染排查整治,在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周围土地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等对土壤环境有严重污染和危害的行为。强化医疗废物环境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年检机制,督促辖区内810家医疗机构规范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处置行为,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强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周边土壤保护,做好庆隆焚烧发电厂建设、太平生活垃圾填埋场局部封场等工程防渗工作,加强生活垃圾输送沿线土壤保护,防止装运滴洒、卸载漫流。加强东城工业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铜梁污泥处置厂周边土壤保护,污水处理厂污泥不得随意倾倒排放,污染土壤环境。推进工业固废堆存场所整治,开展“清废行动”“固废大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并动态更新存在隐患问题清单,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固废堆存场限期整改,完成重庆龙璋纸业白泥渣场、重庆铜梁红蝶锶业锶渣场综合整治后续工作。
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监管。强化规划环评刚性约束,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等制度,依法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固定污染源排查与分类管理,对不能满足环保要求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或关停。加强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新改扩建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需明确具体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且遵循“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原则;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及总量减排工程,加强重庆创祥电源有限公司、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等涉重金属重点企业监管,继续推进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电镀废水深度治理减排工程。加强高新区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医药、铅酸蓄电池、电镀、造纸和纸制品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与监管,推进东城街道电子商务产业园与汽车服务产业园、蒲吕街道、大庙镇镉污染物超标污染治理。
加强矿山开采污染监管与治理。全面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开展绿色矿山建设、露天矿山整治、废弃矿山治理“三山”攻坚行动。严格矿产开发准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占用、破坏矿产资源。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责任落实到矿产开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矿山开采应严格履行土壤防治污染法定义务,做好废渣、废水和废气污染防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土壤污染。在建、在册矿山坚持“谁开发、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落实重庆市铜梁区涪鑫矿业有限公司采矿场、重庆市铜梁区同禄建材有限公司采矿场等矿山开采企业保护与治理主体责任,督促矿山企业按时足额缴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于恢复治理。加快推进铜梁建设重庆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探索绿色矿山建设新模式,推进旧县-蒲吕石灰岩、华兴石灰岩、福果砂岩集中开采区区以及部分地热、矿泉水开采点矿山绿色转型升级,对未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矿山实施有效管控措施,建立绿色矿山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关停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继续开展“矿山重披绿衣”专项行动,加强废弃采石场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和植被恢复,采用工程措施加固山体边坡,对破坏土地进行复耕复绿和生物修复。逐步推进毓青山、巴岳山两山地区及西河、围龙、蒲吕、旧县等镇街51个历史遗留关闭矿山和26个计划关闭矿山环境整治修复。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严格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较大影响项目的环评审批,禁止引入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和养老院等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加强土地用途变更监管,对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变更或收回转让前应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对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或经治理修复仍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不予批准选址。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建设用地“调查评估-修复-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严格对受污染场地、敏感目标周边土地再开发利用的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及相关规划许可时序。加强潜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对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医药、铅酸蓄电池、电镀、造纸和纸制品等重点行业关停、搬迁的企业场地,及加油站、危废处置场所等开展排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清单、高风险地块清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名录,进行动态更新,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地块,不得组织土地供应。禁止将未按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或未取得相关评审意见的建设用地污染土壤擅自转移倾倒。加强对暂不开发利用或暂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风险)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进行分类管控,采取隔离、定期监测等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加强铜梁广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铜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潼南115井单井集气工程3个暂不利用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
开展建设用地修复治理。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力求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与供地、再开发活动同步。以铜梁广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铜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潼南115号单井集气工程等污染地块为重点,加快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同时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污染,更好更快消除土壤“存量污染”。修复施工期间,应当设立公告牌,公开相关情况和环保措施,修复过程中因修复措施不当等原因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产生的污染物应按规定进行处置,并达到相关环境保护标准,防止二次污染。督促相关部门加强辖区污染地块修复治理监管,严厉查处施行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并纳入信用评价系统,以确保治理修复方案落实落地。加强部门联动和数据对接,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逐步实现建设用地管理信息共享。鼓励利用卫星、无人机、遥感等监测技术,加强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监管,防止关闭企业违法违规开发利用。到2025年,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5%。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原则,推行农业绿色转型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短板,多举措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调查1000人及“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区域分布情况,开展水源保护区风险调查评估和整治,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养殖污水、工业废水及固体污染物等排放管理,完成侣俸镇青云水库、平滩镇双寨水库、围龙镇梅良寺水库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综合整治工程。深化分散式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探索开展水源地排查,建立排查清单,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取消不符合国家生活饮水水质规定的相关水源地。采取取缔不达标饮用水源地、山坪塘整治、实施河库联通工程等措施优化整合水源,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水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参与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
增强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完善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农村饮水保障体系,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持续开展巴川、南城、虎峰等镇街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通过用规模化水厂覆盖小型供水站、供水管网改造延伸、老化供水设施改造、完善净化消毒设施等措施优化整合龙岩村苗儿杠供水站、黄升村供水站、龙韵村自来水站等供水水质不稳定水厂(站),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开展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旧县街道、永嘉镇、安居镇等6个街镇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太平镇、福果镇、华兴镇等11个街镇实施小型供水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推进高楼水厂、维新水厂技术改造。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太平水厂、同心桥水厂,提升小北海水厂等城乡供水能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行动,保障农村居民和牲畜饮水安全。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管。加强农村饮用水取水、制水、供水水质全过程监管,开展饮水安全保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水质安全状况,继续开展83处水源水、59处出厂水、86处末梢水常态化监测,加强全区76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95处分散供水工程专项水质监测,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推动城乡供水同源同质同服务。强化供水企业水质自检,完善自检实验室建设,增加抽检频次,夯实供水水质监管责任。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供水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每年监测一次。逐步推动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监测工作。到2025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8%、自来水普及率达85%。
推行智慧水务建设。积极探索农村智慧水厂建设和管理,解决“最后一公里”瓶颈。完成规模化供水企业在取水口和水厂等重要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自动化控制设备,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和智能化运行,并对规模化供水企业视频监控平台进行整合,实现数据共享。
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采用“控、替、精、统”技术路径,加强精准科学施药技术指导,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病虫害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集中连片整体推进。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规定,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在巴川、旧县、少云、永嘉4个限制农药经销点严格实行实名制购买制度。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环保型农药。完善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物理防控、高效低风险农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安装使用太阳能杀虫灯、性诱剂、诱虫板等绿色防控产品。推进平滩、小林、庆隆等镇街在建设果树、花卉苗木基地等过程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示范。推进土桥、巴川、水口等镇街实施绿色防控示范,安装太阳能杀虫灯、推广生物农药等。到2025年,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
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采取“精、调、改、替”技术路径,通过精确控制施肥量、调整化肥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化肥减量控害措施推进化肥减量增效,重点推进小安溪、琼江等流域及水源地周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围绕粮、油、果、菜等农作物,优化种植业投入结构,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推进“有机肥+配方肥”“果-沼-畜”“有机肥+绿肥”“机械深施”等化肥利用模式,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绿肥种植、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还田、高效快速安全堆肥、新型肥料施肥等减施增效技术应用,提高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等经济园艺作物重点区域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加强宣传培训,以果菜茶生产基地和优势产业为重点,开展有机肥示范推广和绿色防控试点。推进土桥、侣俸、双山、平滩等镇街建设优质粮油、蔬菜、莲藕、花卉苗木等基地过程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到2025年,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
提高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秸秆露天禁烧宣传,严格执法,建立区、镇街、村社三级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和督查问责机制。开展区域性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因地制宜实施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综合利用,培育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企业,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左右。统筹推进废弃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普及标准地膜,鼓励应用可降解薄膜,探索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和农膜回收利用示范;严格执行农膜使用标准和技术规范,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膜行为,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于国家标准的农用超微膜。加强废旧农膜、农药、化肥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建立回收利用网络,构建“区集中分拣贮运中心—镇街(村)回收转运—区域加工利用”三级回收利用体系。完善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建立农药进销及回收监管信息平台,推进对农业投入品进行“进—销—用—回”全周期闭环管理。
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落实《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等要求。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六化”为引领,编制实施铜梁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构建种养结合和农牧循环发展机制。严格畜禽养殖“三区”管理,依法关停搬迁禁养区内养殖场,全面禁止在消落带从事畜禽养殖等污染水体行为;限养区内实施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鼓励适养区以地定畜、种养结合,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推进养殖用药减量化、饲料环保化。加强琼江、小安溪等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深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推进循环化改造,培育发展畜禽粪污能源化利用产业。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因地制宜推广区微生态制剂综合处理利用模式,完善粪肥施用管理制度,指导养殖户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探索建立粪肥运输、使用奖励机制,培育粪污还田社会化粪污组织,建立粪肥施用田间暂存设施,推进粪肥低成本、机械化、就地就近还田。加强散养畜禽污染治理,严格管控亭桥水库、青云水库等水源地周边养殖污染,在散养养殖户较为集中区域,探索建立小型集中处理设施或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由第三方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或技术运维模式。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加大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执行水产养殖“三区”管理,合理布局养殖区域,调整优化养殖品种结构,依法关停禁养区内养殖场,在养殖区内新建、扩建水产专用养殖场(池)应配套建设养殖尾水治理设施。严格管控肥水养殖,发展绿色水产养殖,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开展养殖场池塘尾水直排及治理情况摸底调查,制定一场(塘)一策整改方案。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梯次推进全区191户30亩以上专用池塘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建设,采取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三池二坝+鱼菜共生、池塘底排污生态化改造、多级人工湿地、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生态沟渠净水等多种措施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循环使用或资源化利用;30亩以下水产养殖场,鼓励采取种养结合方式,促进废弃物就近就地消纳利用。加强水产养殖指导和监督,加大宣传培训、日常检查督察,开展全区约300户养殖尾水定量检测,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损毁、植物生长状态不佳的鱼菜共生浮床设施修复,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严厉查处利用化肥、粪便、动物源性饲料开展渔业养殖等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综合监管。严格落实《重庆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工作方案》,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试点工作,推进涪江、琼江、小安溪及支流等重点流域、区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评估农业面源污染对环境质量影响程度,编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单元清单,推动优先控制单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开展农药使用现状及农作物肥料施用情况调查,选取小安溪等典型流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关键源区识别及入河系数测算研究试点,探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和监测网络建设,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管责任体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和监管试点,因地制宜采取治理措施,加强精细化监督管理,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许可制度,严格畜禽养殖环境监管执法,依法督促落实相应污染治理措施。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严格落实《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铜梁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近郊周边农村延伸,加强二、三级管网建设,开展农村集聚点和分散农户污水治理。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巴岳山-西温泉风景名胜区等区域为优先区域,开展农村常住人口200户(500人)的人口集聚区,巴岳山、龙温泉等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集中区域周边农家乐、民宿污水,小安溪流域等水环境问题较为突出区域污水收集治理。加强58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和监管,推进围龙镇四合、黄家岩污水处理站生态修复及小安溪、涪江、琼江流域等2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对太平镇、安居镇、侣俸镇等镇街部分农村居民聚居点实施集中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鼓励小型聚居点和散居农户采用人工湿地、生物塘、农村改厕、户用沼气、化粪池以及储粪还田等多种形式治理分散污水,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实现常住人口200户(500人)以上人口集聚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生活污水管网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5%以上。
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继续深化“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治理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新增、更换一批老旧破损收集设施,加快太平镇、大庙镇等垃圾中转设施建设,规范集中分类投放点;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缺口,合理配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清扫工具、收集车辆等设施设备,配备农村生活垃圾保洁人员。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266个行政村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持续推进东城街道飞凤村、南城街道翠英村等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引导农户采取庭院堆肥或村域集中处理消纳厨余垃圾;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鼓励乡镇、村与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模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开展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再排查,建立台账,实施“一点一策”,推进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清零”。深化巩固陈年生活垃圾整治成果,彻底整治村庄路边、河边桥头、塘库沟渠、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等区域各类陈年生活垃圾,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加强水域垃圾收集,完善小安溪、琼江等河流周围垃圾收集设施,因地制宜建设出渣点,及时清理水域垃圾与浮漂。2025年,全区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100%。
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底调查,查找污染隐患点,建立清单,对排查发现问题分类施治、限期整改,并加强跟踪监测。以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围绕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等污染源,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基流调控等措施,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模式,完成新联村10社干堰堰塘、滴水村3社山坪塘黑臭水体整治。建立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机制,推动河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实施常态化管理。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治理和运行管护。到2025年,基本消除农村水体黑臭现象。
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深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以农户意愿为主,做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因地制宜探索适宜、可推广、可复制方式和技术,坚持改厕与保障供水、污水处理同步推进,定期做好配件抽检及技术指导,确保改一户、成一户、用一户、好一户。推进部分卫生厕所提档升级,达到无害化厕所标准。推进农村公厕建设,以学校、卫生站(室)、便民服务中心、商业网点、交易市场、交通集散点和旅游线路沿线等为重点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建立健全运行维护机制,加强厕所维修等后期管护。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坚持“点、线、面”相结合,以已建成示范片、示范点为基础,推进入户道路建设、村庄清洁、危旧房改造整治等工作,全面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按照“一化两改三不见”原则,持续开展“把乡村建成人们喜欢的样子”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河岸、道路、院坝绿化美化彩化工程,规范整治圈舍柴棚,实施村庄净化工程,实现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全面推行“积分制”,常态化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拉练活动,开展“最美庭院”“最美院落”“最美村居”评选,建设美丽宜居乡村80个、绿色示范村庄15个,其中巴蜀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5个。深入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实施“蓝棚顶”、无人居住废旧房、房前屋后杂物堆、田间地头废弃物、管线“蜘蛛网”清理及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旧房整治提升,实施改厨、改厕、改圈、改庭院、改风貌等行动。推进入户道路建设,实施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硬化建设,实现规模较大村聚居点入户道路“院院通”“户户连”。实施“点亮农村”工程,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
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依照统筹规划和突出重点的原则,确保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与风险管控,持续提升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
加强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风险防控。全面分析全区地下水资源状况、地下水应急供水能力,建设并完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掌握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径流、排泄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建立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清单,实现动态更新。开展风险源排查和整治,对13个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重点风险源(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灌区等)实施风险等级管理,建立风险源名录。巩固提升规范化建设成果,对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严格管控,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修复完善破损隔离网、标志标牌,完成旧县街道小安溪河地下水型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综合整治。严格管控旧县街道九塘村山坪塘、旧县街道小安溪河、蒲吕街道新联村溶洞水、蒲吕街道沙坝村溶洞水、虎峰西泉村五社李家湾地下水等地下水型水源地周围人畜活动与蒲吕街道新联村溶洞水、旧县街道九塘村山坪塘、旧县街道小安溪河等地下水型水源地周围种植污染。针对存在人为污染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开展详细调查,评估其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对水质超标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制定地下水修复(防控)方案,实现“一源一案”。到2025年,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加强分散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加快推进全区分散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状况排查与评估,建立分散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清单,逐步推进分散式农村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与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设立保护区界标、警示标志和宣传牌等标志标牌,清理整顿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保障饮用水源地饮水安全。加强井水、泉水等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保护范围周边的分散式畜禽养殖圈舍应尽量远离取水口,应配备粪便、污水污染防治设施,禁止向水体直接倾倒畜禽粪便和污水。逐步开展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结合铜梁水质本底状况,确定监测项目并组织实施。对水源地水质不达标水源或水源发生污染时,优先考虑更换水源,无可替换水源时再采取物理法、化学法、生物法和复合修复技术等措施进行修复治理,或采用城镇供水管网延伸以及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等方式,确保农村供水安全。
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执法。将地下水环境监测纳入到专项督查、督导,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执法检查和后督察,对难以恢复饮用水源功能且经水厂处理水质无法满足标准要求的水源,应按规定撤销或更换。加强私采地下水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厉打击私采地下水的违法行为。加强围龙镇巴岳山天然饮用矿泉水水源地保护,科学合理开发矿泉水水资源,边开发边治理,严厉查处过度开采或破坏水源的行为。加强地下水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推进装备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监察队伍业务素质,加强地下水污染专业知识、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培训,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加强对监察人员工作过程监督,对执法不严的相关工作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强化工矿重点风险源管控。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双源”环境安全调查评估,构建动态“双源”清单数据库。推进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加油站、危险废物处置场和污泥处置厂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开展防渗情况排查与监测,根据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评估结果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对分区防渗措施未按相关标准或规划执行、防渗层破损、渗漏污染地下水的开展防渗改造。加强铜梁污泥处置厂、蒲吕工业污水处理厂、新东城工业污水处理厂等渗滤液处理设施运维监管,推进全区加油站埋地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重点控制危废对地下水的影响,建立危废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明确危废利用处置二次污染控制要求及综合利用过程环境保护要求,促进危废安全利用。加强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石油化工、场地修复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中对地下水的污染风险防控。
严格生活重点风险源管控。开展城镇污水管网渗漏排查,加快推进铜梁工业园区及各镇街污水管网更新改造,补齐污水管网设施短板,减少管网渗漏。完善污水处置设施,加快实施铜梁老城区管网雨污分流、新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加强污水管网清淤、排水管网井盖隐患排查,推进巴川河、淮远河等截污干管溢流口整治,防止污水渗漏对地下水污染。做好庆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太平垃圾填埋场等垃圾处理、堆放场等的防渗措施,对封场后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长期地下水水质监测及稳定性评估。
加强污染重点企业监管。落实重点在产行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预防制度,加强重庆创祥电源有限公司、重庆铜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等对地下水有污染风险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监管。开展铜梁工业园区企业地下水污染排查,建立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企业逐步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排查、隐患排查、地下水污染防渗和自行监测,明令禁止企业通过渗井、渗坑和裂隙排放、倾倒废水,完善重点监管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重庆重润表面科技园等存在较大地下水污染风险的企业,应编制地下水污染重点企业管控治理方案,落实隐患排查、环境监测、溯源断源、管控治理等措施。督促重庆宇领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区中兰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化工石化和涉重类重点行业、危废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固废渣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针对人为污染地下水,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详细调查,评估其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若风险不可接受,应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治理。
推进其他风险源防控。加强石鱼、土桥、围龙等镇页岩气开采对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钻井废水、废弃钻井液、压裂返排液等废水废液的收集、贮存、处理处置设施以及场所应按相关标准规范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并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做好虎峰镇页岩气处理站防渗处理。加强南城街道龙温泉地热资源开采对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防止过度开采,定期对地热井流量、水位、水位及水质监测,推进地热水循环利用,尾水排放前应进行废水达标排放处理,防止污染水体。巩固提升围龙镇双碾街道地下水考核监测点水质,加强监测井监管,加强周边环境风险防范与保护。到2025年,围龙镇双碾街道地下水考核监测点水质达III类。
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农用地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对小安溪流域镉污染超标等区域的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造成土壤污染的同时可能污染地下水的,在制定污染防治方案时,应纳入地下水内容。加强建设用地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对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包括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内容;对列入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建设用地地块,实施风险管控措施应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内容;实施修复的地块,修复方案应包括地下水污染修复和防控内容。在防治项目立项、实施以及绩效评估等环节上,要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统筹安排、同步考虑、同步落实。
加强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快推进小安溪、琼江、涪江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减少河网区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污染地下水。统筹规划农业灌溉取水水源,加强灌溉水水质监测,小安溪流域虎峰镇、大庙镇等超标点位需采取溯源断源、污灌区治理等有效措施稳定水质;确需使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灌溉的,应当严格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 20922),且不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水质影响,重点推进小安溪流域土地集中连片区域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在饮用水源补给区内禁止种植农作物和开展规模化、专业户畜禽养殖。开展种植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在地下水高污染风险区引导优先种植需肥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避免在土壤渗透性强、地下水位高、地下水露头区进行再生水灌溉。
加强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探索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区防治、分类监管,强化对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逃避监管方式非法排放水污染物造成地下水含水层直接污染等行为的环境监管。根据水文地质调查、污染调查和环境监测结果,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动态调整。重点开展以地下水污染修复与防控为主(如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或通过其他渗漏等方式非法排放水污染物造成地下水含水层直接污染,或已完成土壤修复尚未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以及以保护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为目的的场地修复与防控工作。
探索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综合地下水专项调查评估、企业地下水污染管控治理等重点任务,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加油站及油库、再生水灌区等区域,筛选典型污染场地,探索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推动太平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局部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对受人为污染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以保护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为目的,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开展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封井回填,矿井、钻井、取水井因报废、未建成或者完成勘探、试验任务的,督促工程所有权人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开展封井回填;对已经造成地下水串层污染的,督促工程所有权人对造成的地下水污染进行治理、风险管控和修复。探索地下水污染治理修复新模式、新技术、新方法,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模式。
进一步摸清家底,完善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体系,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大数据管理平台,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力提升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完善土壤环境污染防治体系。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等政策法规,加强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标准规范衔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保障机制。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追究、生态损害赔偿等制度,建立耕地质量监督、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长效管理制度,加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环境安全准入多部门协同监管。进一步落实土壤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对农用地、水源地等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实行严格的问责和追究制度。
健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体系。贯彻落实《固废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等法规政策,建立农村改厕、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沟塘治理、农村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等长效管护机制,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保障。落实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方面的补贴、税收减免等经济政策,结合铜梁实际,制定完善地方性种植业污染治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考核评估,完善监督考核评估、奖惩等制度与考核办法,将整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全区综合绩效评价考核,定期对各镇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公示,确保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有效落实。建立多元共治模式,运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主体参与、第三方治理等多渠道探索建立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管护机制,吸收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重庆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要求,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原则,按照国家和市级有关规划、方案要求,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运维和管理,探索建立地下水监测数据收集统计制度。落实国家和市级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和修复、地下水环境监测等相关制度,逐步实现地下水污染防治全面监管。逐步建立并完善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委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多部门地下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
持续推进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油库、加油站、废弃矿山、水源地、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等重点区域土壤调查评估,查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风险,为建立土壤污染风险源清单提供基础数据,提升土壤环境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补充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利用遥感、无人机、大数据等技术,以重金属高背景区农用地为重点,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未覆盖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进一步查明耕地、园地、草地的污染面积、分布和污染因子,深入分析土壤重金属高背景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为农用地风险管控提供基础数据。开展小安溪流域受污染耕地加密调查和风险评估,查明污染耕地地块分布、超标面积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对耕地污染成因进行排查和分析,摸清不同区域耕地污染来源和污染因子,明确源头预防与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已开发用地调查评估,对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摸底调查,对污染地块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推进在产企业详查和评估,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结果,对重庆创祥电源有限公司等高风险在产企业地块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摸清地块污染范围和对周边区域农田、地下水、居住用地等的影响。
持续推进农业农村环境调查评估。持续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农村黑臭水体、农村污水处理站、农村饮用水源点等风险调查评估。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调查统计制度,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完善化肥农药使用量、农膜回收利用等调查核算方法,在统计、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工作基础上,逐步摸清化肥农药使用、农膜回收利用等变化情况。利用实地调研、台账抽查、智能终端采集等方式,对化肥农药投入、畜禽和水产养殖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加密布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控点,重点在有污水灌溉历史的典型灌区进行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长期监测,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
持续推进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持续开展地下水重要污染源及其周边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主要集中在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加油站及油库、再生水灌区等区域,进一步掌握地下水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地下水污染源清单,实现动态更新。开展“双源”风险评估,针对存在人为污染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和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场地,开展详细调查,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赋存状态、分布状态、含水层性质、埋藏条件等信息,评估其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并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建立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的数据上报、常态化工作机制和模式,督促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中兰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固废渣场、生活垃圾处理厂、危废处置场、铜梁工业园区、化工石化和涉重类重点行业运营或管理者上报地下水监测相关信息。
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依据现有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根据铜梁工作需要,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工矿企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周边土地等为重点关注风险区域,补充增设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加强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构建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网络,维护已有8个耕地质量监测点正常运行,因地制宜增设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点位和遥感监测,将基本农田集中区纳入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针对产出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作为污水灌溉区、用于规模化养殖、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等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按相关要求落实重点监测。
完善农业农村监测网络。根据国家和市级部署要求,优化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结合现有环境监测网络和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加强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口的水质监测。落实《关于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农田氮磷流失监测、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农业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和外来生物入侵监测。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
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严格落实地下水点位监测要求,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充分衔接市级地下水监测网络,整合优化铜梁地下水环境监测布设点位。依据现有重点行业企业自行监测点位,结合铜梁实际,因地制宜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重点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加油站、污水灌溉区等地下水重点污染区及周边补充增设监测点位,探索建立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监测系统,实现对重点区域有效监测。针对铜梁工业园区,通过合理布设园区和重点企业周边地下水监测点,统一采样检测要求、统一数据汇总分析,形成“区域环境+园区周边+企业内部”三位一体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完善生态环境智慧管理体系。在“智慧铜梁”建设体系下,推进铜梁区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利用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城管等部门拥有的水、土壤、固废等生态环境监测、污染排放、风险源分布、投诉统计等数据,加强数据共享与整合,建立“区级—镇街—村社”三级网络环境数据数据库;围绕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等生态环保监管领域,建设涵盖监测感知、预警分析和科学决策在内的铜梁区生态环境大数据智慧管理系统和咨询服务体系,基本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推进监测预警更高效、环境决策更精准、协同监管更有力、综合治理更科学。探索建立天地一体化环境监管,加快卫星、无人机、遥感、大数据等监测监管技术应用,深化生态地面监测,加强饮用水源地、医疗废水、加油站、入河排口、重点监管企业等固定源在线监测监管,探索秸秆焚烧、永久基本农田、污染场地等重点污染源或领域视频在线监控,为非现场监管赋能。
强化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进一步加强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优化和整合污染防治专业支撑队伍,开展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整合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农科院、环科院等高校、科研机构人才资源,建立健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专家库,探索建立专家水平评价机制。鼓励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示范工程,通过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溯源与评估技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用技术装备的研究,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地下水、区域-地块等协同治理研究,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土壤、地下水等修复成熟技术。推动先进科研成果转化、示范推广。
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充分应用环境大数据辅助监管手段,加强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的抽查巡检,将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污染土壤处理处置单位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对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配合,完善联动监管机制,推动建立污染地块、水源地等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对污染地块的多级部门检查,严厉打击向土壤、地下水渗排偷排污染物、违规开发污染地块或修复工程造成二次污染等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司法保障,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实现涉嫌环境犯罪案件信息与检察机关共享。建立健全跨界环境执法合作机制和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协同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
提高环境风险预警应急能力。建设区域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强化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公安等多部门的监控预警、信息通报、处置措施、应急资源等衔接与联动。加强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识别固定源和移动源环境风险,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定期对涉危化品、危险废物、水源地、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站、重点监管企业等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加强预警监控。加强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三支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物资装备、技术设备建设,抓好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
为全面实现规划目标、落实各项规划任务,需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储备库,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健全项目调度、统计、动态调整等机制,严格项目绩效考核,通过大工程带动大治理。
谋划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落实中央和市级项目储备制度,以解决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地下水污染风险排查及风险管控试点示范、监管能力提升等重大项目储备。建立开放的、可更新的滚动项目库,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储备项目的动态化、标准化管理,形成建成一批、退出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加强发改、经信、规资、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建、城市管理、水利、财政等要素保障部门协同,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审核和协调服务,积极做好项目立项、可研、初设等前期保障工作。
多渠道筹措重点项目资金。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全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强年度预算管理,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申报、监督、评估,积极向市级争取水、土、农业农村等生态环境要素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探索通过股权投资、建立基金,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激励作用,建立社会资本投入回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保建设,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化的生态环保投入格局。
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动构建内部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多层次立体化监督体系,努力实现对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建立重大项目评估调整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的应当按程序适时调整。建立项目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统筹协调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各级主要领导负责,统分结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细化部门工作分工,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责任,加强部门间协商沟通,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规划的组织落实,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等衔接。适时召开规划工作会议,探讨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规划与水、固体废物、畜禽养殖等专项规划相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
根据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落实全区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督促污染责任主体切实承担污染治理的经济责任,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拓宽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各地围绕规划目标和重点问题,依托项目库加大投入力度,根据本地区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物状况,抓紧谋划并实施重点污染防治项目,推动排除一批突出风险隐患。
建立本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生态状况调查和评估,将规划主要约束性指标以及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区、镇街各部门和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分解到年度进行督促落实。完善年度评估机制,认真执行考核评估制度,并强化考核评估结果运用。创新评估方式,引入社会机构评估等第三方评估,扩大民意测评范围,增强规划实施评估的准确性与广泛性。
积极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及时公开企业信息。进一步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利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宣传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等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重要性,普及治理知识和技术,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和监督,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成立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等污染防治专家组,开展长期跟踪和定期会商,为关键技术研究和重要政策咨询提供支撑,强化试点示范和重点区域技术帮扶。加强与西南大学、环科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整合科技资源,加快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污染调查、监测、评估技术为重点的联合攻关,集中力量研发污染估算模型和源解析技术方法,研发先进自动监测、快速监测等新技术,推广成熟适用技术。
持续扩大生态环境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强化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等生态环境领域专业人才梯队建设以及专业人才储备培养,强化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加强区域队伍经验交流。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落实镇街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污染治理监管队伍建设,开展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
附件:铜梁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项目表
附件
铜梁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项目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责任单位 |
建设年限(年) |
总投资 (万元) |
项目来源 |
一、土壤污染防治 |
合计投资 |
50883 |
|||||
1 |
耕地保护与安全利用工程 |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动态调整 |
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动态调整,根据耕地土壤受污染程度将耕地划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农用地分类清单,及时对各类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共享。逐步开展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
2021-2025 |
500 |
策划 |
2 |
农用地整治项目 |
推进安溪镇安康村、金滩村,华兴镇茯苓村、侣俸镇妙明村等实施农用地整治项目,优化农田结构布局,因地制宜布设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增强农田防洪、排涝等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升耕地产量。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1-2025 |
5000 |
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 |
3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21年-2022年在高楼、东城、二坪、旧县、蒲吕等镇街建设高标准农田8万亩。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1-2022 |
15383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4 |
农田生态保护 |
加大退化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加强酸化土壤的改良与修复。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16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5 |
污染耕地修复治理 |
推进小安溪流域镉污染超标区域耕地修复治理。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5000 |
策划 | |
6 |
严格管控类耕地环境整治 |
加强对小安溪河流域严格管控类耕地环境整治,对流域内污染程度相对较重的蒲吕街道、虎峰镇等不达标排污企业整治,提高流域内污水处理处置能力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效率,合理规划水产养殖区,减轻对周边耕地土壤环境造成的损害。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500 |
策划 | |
7 |
重点涉土污染源监管工程 |
固定源整治 |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固定污染源排查与分类管理,对不能满足环保要求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或关停。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100 |
策划 |
8 |
重金属污染风险防控 |
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重庆创祥电源有限公司、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等涉重金属重点企业监管,继续推进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电镀废水深度治理减排工程。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100 |
策划 | |
9 |
加强高新区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工、医药、铅酸蓄电池、电镀、造纸和纸制品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与监管,推进东城街道电子商务产业园与汽车服务产业园、蒲吕街道、大庙镇镉污染物超标污染治理。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1000 |
策划 | ||
10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提升 |
推进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全区收运、存储设施试点建设。加快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14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11 |
工矿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
在土壤环境调查的基础上,污染地块场地责任主体应按规定对污染地块开展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实施污染地块分类管控,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
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1-2025 |
20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12 |
矿山修复治理 |
推进西河镇西河村、蒲吕街道人和村等废弃矿山和关闭矿山修复治理,治理废弃矿山面积50公顷。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1-2025 |
100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 |
13 |
绿色矿山建设 |
加快推进铜梁建设重庆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探索绿色矿山建设新模式,推进旧县-蒲吕石灰岩、华兴石灰岩、福果砂岩集中开采区区以及部分地热、矿泉水开采点矿山绿色转型升级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1-2025 |
3000 |
策划 | |
14 |
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健全工程 |
土壤污染风险防控 |
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开展土壤污染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定期开展全区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化工污染整治腾退地块专项排查行动,建立高风险地块清单,发现一块、管控一块。完善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健全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合监管体系,分类型、分阶段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开发一块、治理一块。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20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15 |
土壤污染修复治理 |
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对已明确需要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督促责任主体编制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技术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12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16 |
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修复 |
对工业用地规划用途发生变化的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7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17 |
受污染农用地治理修复 |
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9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18 |
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 |
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完善全区域污染地块名录,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5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
合计投资 |
354480 |
|||||
19 |
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
结合上年水质监测达标情况,实施不达标水源地达标整治。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1000 |
市级水生态“十四五”规划、策划 |
20 |
完善从源头到水龙头的农村饮水保障体系,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实施巴川、南城、虎峰、平滩、石鱼、永嘉、吕俸、土桥等10个镇街农村人饮巩固提升,延伸改造供水管网1020公里,加强水质不稳定供水站整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
区水利局 |
2021-2025 |
80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21 |
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规划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共计20处,涉及旧县街道、永嘉镇等6个镇街;实施小型供水工程建设,规划建设小型供水工程共计41处,涉及旧县街道、维新镇等11个镇街;实施高楼水厂、维新水厂等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更新改造建设。建设农村人饮管网长度2400公里。 |
区水利局 |
2021-2025 |
24260 |
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 | ||
22 |
城乡一体化供水建设 |
建设同心桥水库水源工程,延伸改造农村人饮管网2000公里。全面完成城乡一体化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全面完成农村“一户一表”改造。 |
区水利局 |
2021-2025 |
225000 |
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 | |
23 |
水库及引调提水、水系连通 |
完成水库及引调提水、水系连通工程20座。 |
区水利局 |
2021-2025 |
20000 |
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 | |
24 |
严格管控农业面源污染 |
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 |
鼓励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提高科学施肥、科学用药水平,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等示范项目。建成1000亩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种植绿肥5万亩,增施自制有机肥5万吨。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200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策划 |
25 |
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
推进琼江流域汪家溪、平滩河、永乐河、侣俸河沿线村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小安溪流域会龙河、穆家溪、桂林河、卷洞桥河沿线村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3000 |
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 |
26 |
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建立农药进销及回收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200个。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2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27 |
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500个,废弃农膜回收加工利用1000吨。 |
区供销联社 |
2021-2025 |
10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28 |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
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成8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建设。 |
区畜牧中心 |
2021-2025 |
25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29 |
水产养殖污染管控 |
持续推进水产养殖污染物防治。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5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30 |
深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提升 |
农村污水治理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
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二、三级管网建设,开展农村集聚点和分散农户的污水治理。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15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31 |
对镇街农村居民聚居点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计划对太平镇、安居镇、侣俸镇等10个镇街部分农村实施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网建设。推进汪家溪、侣俸河久远河、团团河沿线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65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 ||
32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 |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及改扩建。推进围龙镇四合、黄家岩污水处理站生态修复及小安溪、涪江、琼江流域等2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1-2025 |
3000 |
市级水生态“十四五”规划、策划 | |
33 |
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改善工程 |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集聚点和分散农户的污水治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不卫生厕所,提升村容村貌。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30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34 |
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一体化建设项目 |
1.推进铜梁区太平垃圾填埋场整治;新改建城乡垃圾压缩中转站30座;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扩能。2.266个行政村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1.1万个;购置垃圾收运配套设施设备。3.环卫作业综合基地建设项目总占地约50亩,含环卫车停车场、清洗站、垃圾压缩中转站、垃圾分选中心、有害垃圾存放点、大件垃圾破碎站用地及配套用房等。3.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局部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1-2025 |
23120 |
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 | |
35 |
农村生活垃圾清理 |
推进少云镇琼江沿岸垃圾清运和保洁;推进蒲吕街道、虎峰镇、安溪镇小安溪沿岸垃圾清运和保洁。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1-2025 |
400 |
国土空间分区规划 | |
36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
完成新联村10社干堰堰塘、滴水村3社山坪塘整治,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模式。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4000 |
策划 | |
37 |
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
每年实施5000户厕所改造,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2000 |
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 | |
38 |
村容村貌整治提升 |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80个、绿色示范村庄15个,其中巴蜀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5个。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500 |
策划 | |
39 |
入户道路建设工程 |
结合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等建设“院院通”“户户连”50公里,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的问题,实施村级以上骨干公路绿化美化工程。 |
区交通局 |
2021-2025 |
5000 |
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 | |
三、地下水污染防治 |
合计投资 |
22489.06 |
|||||
40 |
加强地下水水源环境保护 |
饮用水源保护 |
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建立风险源名录,进行分类管理。巩固提升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成果,推进分散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对不达标水源地进行污染综合治理。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10000 |
策划 |
41 |
全面推进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与风险管控 |
地下水调查评估 |
开展“双源”调查。推进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加油站、危险废物处置场和污泥处置厂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开展防渗情况排查与监测。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对分区防渗措施未按相关标准或规划执行、防渗层破损、渗漏污染地下水的开展防渗改造。加强铜梁污泥处置厂、蒲吕工业污水处理厂、新东城工业污水处理厂等渗滤液处理设施运维监管,推进全区加油站埋地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3000 |
策划 |
42 |
污水管网改建工程 |
实施“西环路/中兴东路南侧、龙门堤街、群龙广场周边/塔山东街西侧、迎春路北/塔山东街西侧、铜合路北/金砂支路西侧、迎宾大道北/世纪阳光西侧、宴滨路/锦上华庭、白龙大道/龙轩大地、中南路/白龙三路北侧、白龙二路/白龙三路、中南路/龙轩大地、中南路/白龙社区卫生服务站、铜合路/东城文化中心、铜合路/重庆国华公司、铜合路/姜家岩工业园、铜合路/姜家岩工业园、蒲吕居住区/小安溪支流沿线、淮远河南侧、淮远河南侧”等19段污水管网改建。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高新区管委会 |
2021-2023 |
2389.06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43 |
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
完善污水处置设施,加强污水管网清淤、排水管网井盖隐患排查,推进巴川河、淮远河等截污干管溢流口整治,防止污水渗漏对地下水污染。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2021-2025 |
10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44 |
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与修复 |
地下水协同治理 |
探索研究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地下水、区域-地块等协同治理研究。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100 |
策划 |
45 |
地下水污染修复治理 |
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加油站及油库、再生水灌区等区域,筛选典型污染场地,探索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1000 |
策划 | |
46 |
推进铜梁区太平垃圾填埋场整治、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扩能。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局部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 |
区城市管理局 |
2021-2025 |
5000 |
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 | ||
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
合计投资 |
44200 |
|||||
47 |
进一步摸清生态环境家底 |
环境风险源调查 |
开展小安溪流域受污染耕地加密调查和风险评估,查明污染耕地地块分布、超标面积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对耕地污染成因进行排查和分析,摸清不同区域耕地污染来源和污染因子,明确源头预防与风险管控措施。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500 |
策划 |
48 |
持续开展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加油站及油库、再生水灌区等区域土壤、地下水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源清单,实现动态更新。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500 |
策划 | ||
49 |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
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 |
完善和更新监测站监测设备、自动化监测、区域级层面的监测系统。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14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50 |
依据现有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根据铜梁工作需要,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工矿企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周边土地、地下水等为重点关注风险区域,补充增设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500 |
策划 | ||
51 |
加强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构建耕地质量动态监测网络,因地制宜布设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点位和遥感监测,加强耕地质量变化监测,将基本农田集中区纳入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200 |
策划 | ||
52 |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提升 |
数字乡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农业科技信息中心,规模种养殖经营主体广泛运用数据采集、传感器物联网技术,建设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农业科技园区展厅一个;实施农业大数据工程,开发建设园区综合信息平台等智慧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长江经济带农业绿色发展蔬菜全产业链铜梁科研基地。 |
区农业农村委 |
2021-2025 |
32000 |
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 |
53 |
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
升级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水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固废处置自动监控系统和应急指挥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等智慧自动监控系统。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10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54 |
污染防治科技支撑 |
支持企事业单位研发高盐废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生态修复、土壤修复、地下水治理、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农村污水治理等关键技术。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60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55 |
环境监管能力提升 |
升级生态环境移动执法、行政处罚信息等信息系统并实施运维。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实现“涉嫌环境犯罪案件信息与检察机关共享”。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4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56 |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着重加强基层环保机构建设,推动镇街、工业园区、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建设、投入,全面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3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57 |
环境风险应急能力提升 |
完善铜梁区“立体化”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提升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推动铜梁区工业园区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修率全覆盖,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9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58 |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1-2025 |
500 |
环保“十四五”规划 | ||
总合计投资 |
47205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