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果府发〔2024〕12号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板块,各企业,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福果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摸清我镇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现状,着力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全镇工业厂房库房火灾防控能力。
二、整治重点
(一)建筑使用性质。厂房库房是否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是否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擅自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
(二)消防安全管理。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火灾高危单位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三)火灾危险源。电气线路是否存在铺设不规范或私拉乱接的情况;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的情况;厂房库房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是否按要求分类储存;供油、供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铅酸、锂、氢等新能源电池存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四)建筑防火。建筑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被堵塞或占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房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中间仓库;是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或被占用的情况;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防爆、泄爆措施是否完好有效。
(五)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室内外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喷淋、防排烟、泡沫灭火、气体灭火、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等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器材配件是否齐全。
三、整治进度
(一)部署发动(即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镇政府制定工作方案,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整治责任。分级分批组织厂房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警示约谈。
(二)排查检查(2024年3月15日至10月31日)。
1.企业自查(3月31日前)。各企业开展厂房库房消防安全自查,将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措施上报镇应急办。
2.属地排查(5月31日前)。镇应急办、经发办对辖区整治对象进行拉网式排查,填写“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建立“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台账”,上报区消防救援支队。
3.隐患整改(6月1日至10月31日)。针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行业类型、隐患类型,逐企业明确整改牵头人,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三)总结提升(11月1日至12月25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开展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查漏补缺,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镇属各板块、各企业、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开展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协同。各级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治不到位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要求,全面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工业厂房库房相关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分级分类压实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调度,畅通信息。镇应急办5月31日前上报台账以及工作情况统计表,12月2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至区消防救援支队。各村(社区)、镇属各板块、各企业、有关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和其他有关信息,请及时对接联系镇应急办,确保信息畅通。
附件:1.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2.全镇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3.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整治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