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2021年6月,铜梁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铜梁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铜府办〔2021〕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2021年2月19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20号),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防止我区耕地“非粮化”,有效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区政府办经过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拟定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压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十四五”时期,全区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82.5万亩,粮食产量不低于35.1万吨。
(二)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一共有八大板块构成,做到板块联动,合力推进,逐步达成工作目标。
一是坚持将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板块,内容包括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按照粮食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范围,因地制宜布局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区域。
二是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板块,内容包括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稻渔、稻虾、稻蟹等综合立体种养,沟坑占比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通则标准。
三是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板块,内容包括强化“粮食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建设管理,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水稻、玉米等目标作物,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
四是稳定粮食生产面积板块,内容包括严防耕地“非粮化”增量,制定粮食安全任务清单,落实各镇街面积和产量任务,建立生产调度机制,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引导土地优先向种粮主体流转,实施粮食稳产提质增效行动,调整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大力发展优质稻、优质玉米等特色效益粮食,支持和鼓励在现有经济作物中间(套)种粮食作物。
五是加强粮食产能建设板块,内容包括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和农业技术装备支撑。每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5万亩,全区每年建立主要作物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示范片20000亩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率达到93%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率稳定在40%以上。到2025年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5%以上。
六是培育发展种粮主体板块,内容包括落实种粮大户补助政策,到2025年培育发展种粮规模经营主体100个以上,打造特色粮油品牌。每年整合不少于300万元资金用于对水稻统防统治、收割等环节进行补助。
七是落实种粮支持政策板块,内容包括贯彻落实产粮大县(区)奖励政策,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加大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保险政策支持力度,逐步扩大保险范围。
八是做好防灾减损工作板块,内容包括加强应急值守和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各类灾情应急处置预案和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减轻损失。
(三)保障措施
为加强工作落地落实,保质保量达成工作目标,分别确定了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强化日常监测、强化督查考核、强化宣传引导等四项保障措施。
1.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各镇街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政策措施,于2021年6月20日前向区政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同时抄送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强化日常监测。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安排部署,抓好耕地种粮情况监测。各镇(街)要对本区域耕地种粮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3.强化督查考核。突出防止耕地“非粮化”,将盘活撂荒地、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纳入乡村振兴考核重点内容。
4.强化宣传引导。做好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宣传,营造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关键词解释
无。
四、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