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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琼江安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2021-03-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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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琼江安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的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要求做好相关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我区《关于取缔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铜梁府文〔202029号)已通过市生态环境局技术审查并经市政府同意,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涪陵区等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0〕687号)文件要求

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涪陵区等区县(自治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0〕687号)

二、文件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二)征求意见情况生态环境通过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开向广大社会征求意见,均无意见反馈。

三、文件主要内容

铜梁区撤销琼江安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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