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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铜梁区旅游营销奖励办法》

时间:2022-03-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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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旅游营销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开拓旅游客源市场,推动我区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并加强“周末到铜梁”的宣传工作,区文化旅游委开展了《铜梁区旅游营销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编制起草工作,现就《办法》作如下解读说明:

  一、政策依据

重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77号)和《重庆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指导意见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98号),重庆市文旅委出台了《重庆市“十四五”旅游营销奖励方案(2022年版)》,铜梁区出台了《关于加快铜梁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铜梁委发〔2018〕17号),《铜梁区旅游营销奖励办法》(铜府办〔2019〕75号),《办法》在参照重庆市、周边区县及铜梁区原奖励办法基础上,完善新的铜梁旅游营销奖励。

二、政策目的

通过予以奖励的方式,充分调动旅行社组织游客来铜旅游的积极性,激发铜梁旅游市场活力,提升铜梁旅游的知名度,结合“周末到铜梁”宣传工作,助推铜梁旅游发展。

  三、起草过程

2021年以来,根据工作部署,区文化旅游启动《铜梁区旅游营销奖励办法》的起草修订工作,多次征求旅行社、景区等意见,征集区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国资中心等意见,多次修改,经呈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重点内容解读

(一)奖励对象: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

(二)奖励条件:旅行社组织游客来铜旅游或组织铜梁人赴巫山旅游

    (三)奖励内容

1.一日游团队奖励:旅行社组织区外人员10人(含)以上一日游团队来铜梁旅游,游览安居古城及1个以上其它景区(点),或西郊花语悠游谷1个景点及1个以上其它景区(点),按10元/人的标准奖励。年度累计组织一日游团队游客达到5000人(含)以上、10000人(含)以上,分别给予1.5万元、4万元的额外奖励。超过20000人(含),每增加10000人(含),额外奖励5万元。

2.过夜游团队奖励。旅行社组织区外人员10人(含)以上旅游团队来铜梁旅游,游览安居古城及1个以上其它景区(点),或西郊花语悠游谷1个景点及1个以上其它景区(点),并且在铜梁区域内住宿的,每住一晚按25元/人的标准奖励。年度累计组织过夜游客达5000人(含)以上、10000人(含)以上,分别给予3万元、8万元的额外奖励。超过20000人(含),每增加10000人(含),额外奖励10万元。

一日游团队累计奖励与过夜游团队累计奖励不重复享受。

3.自驾游团队奖励。旅行社一次性组织区外人员20辆自驾车且60人(含)以上来铜梁旅游,游览安居古城及1个以上其它景区(点),或西郊花语悠游谷1个景点及1个以上其它景区(点),并且在铜梁区域内住宿一晚的,120/辆标准奖励。不再享受组团奖励和年度累计奖励。

4.组团到巫山旅游奖励。旅行社组织铜梁人(提供身份证或工作证明)到巫山旅游(一日游、过夜游、自驾游)奖励内容参照组团到铜梁旅游奖励内容。

(四)奖励景区(点)范围:邱少云烈士纪念馆、邱少云故居、西泉烈士陵园、铜梁博物馆、安居古城、西郊花语悠游谷(玉皇村会客厅、河东村会客厅、西来村会客厅、玫瑰岛、六赢村会客厅、庆林村会客厅、河水村会客厅、马滩村会客厅、奇彩梦园、荷和原乡、玄天湖)、铜梁龙景区。

五、实施日期

该办法实施日期2022年3月25日。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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