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府发〔2024〕1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区委十六届六次全会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围绕“统、防、救”三个重点,完善安全责任、法规制度、基层应急、风险防范、救援救灾和数字应急六个体系,提升综合统筹、监管执法、基层治理、事前预防、应对处置、整体智治六个能力,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固本强基推进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严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努力实现自然灾害“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提升综合统筹能力。
1.夯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坚持清单化履职,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重要履职标准,健全领导干部半年述职报告制度。聚焦关键时段、重要节点、重大问题、重大险情等事项,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统筹调度、专题研究等制度,实现科学应对。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履职监督和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着力解决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
2.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大各级安委会、减灾委统筹抓总力度,推进综合监管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抓好工作安排部署、部门职责梳理,着力解决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要环节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各专项安全委员会牵头部门专业优势,赋予其部分考核、约谈等职责。发挥自然灾害专项指挥部组织协调、会商研判、调度指挥作用,完善灾前递进式预报预警、灾中预警响应联动、灾后“点对点”指导恢复重建机制。
3.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聚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业监管和属地监管共同发力的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持续厘清新经济业态下和机构改革后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自然灾害防治部门要发挥好专业优势,进一步强化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风险,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防治责任。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一线岗位人员为基础、技术负责人为重点,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健全监管责任人公示制度,统一公示“行政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监管、企业(单位)”4个责任人,对“一企多牌”实施整合。健全重大风险管控责任人和措施公示制度,在风险较大的场所、设施和部位,统一公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风险管控措施。
(二)完善管理制度体系,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5.严格执行法规标准。积极参与《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的修订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
6.规范监管执法。运用“应急监管执法”平台对监管执法实施全过程监督,实现“一网统管、上下衔接、分级负责、提高效能”。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编制执法计划和检查方案,严格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依法采取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措施,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持执法检查、问题查找、经济处罚“三个强度”通报,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严惩危险作业违法行为。推动执法技术检查员招录工作,解决基层执法人员专业性不足的问题。
7.加强帮扶服务。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组织“企业安全管理经验交流大讲堂”活动。创新小微企业安全治理模式,指导推动行业、辖区企业互助协作,推广“两式两全三集”模式,实现风险集中管控、能力集中提升、突发事件集中应对,促进行业、辖区企业水平整体提升。推动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对标准化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评级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8.严肃事故调查和灾害调查评估。规范事故调查和灾害调查评估行为,提高调查质量。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加强信息共享,严查瞒报行为。对典型事故实施挂牌督办。持续完善洪涝、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制度。
9.落实举报奖励和诚信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鼓励企业实施内部举报奖励。加大宣传力度,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规行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实施警示曝光和诚信制约,重点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强化信用评价运用。
(三)完善基层应急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10.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的部署,结合党建统领“一中心四板块一网格”基层治理体系建议,落实“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要求,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人员、装备、车辆、制度保障。建强区、镇街、村(社区)、网格“二级体系、四级网络”,打通安全治理“最后一米”。
11.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能力,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信息化管理和指挥体系建设,强化下水道、化粪池、地下管线、燃气管道、桥梁、公共交通等城市“生命线”风险动态监测和管控。持续推进安全宣传和应急科普,切实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巩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群众基础。
12.夯实防灾减灾基础。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重点工程建设和冬春强基行动计划,提高应对灾害的设防能力。制定年度工程治理任务清单,实施城区易涝点整治2处,全面完成安居(新)泵站建设,治理河道1.9千米,修复河道护岸0.63公里,清淤12.5公里,新建防护挡墙45米,完成陕西湾、黄泥坑、红岩洞三座病险水库整治主体工程,新建、改建铜梁区与大足区、永川区、璧山区等接壤交界处45.6公里组合阻隔带,新建南城街道、福果镇、石鱼镇、土桥镇等重点林区镇街56公里森林防火通道,完成地质灾害排危除险3处,开展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3处,完成地质灾害避险搬迁50户130人。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现自然村全覆盖。
(四)完善风险防范体系,提升事前预防能力。
13.加强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风险评估管控制度,政府部门在“两重两新”(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影响安全的新情况、新变化),企事业单位在“四新一变一危”(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重大变化,危险作业)方面,针对性开展风险研判、发出预警提示、落实防范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常态化销号和动态清零管理,持续完善“自查自报自改不处、不查不报不改重处”全链条排查整治责任体系。坚持“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
14.开展重点专项整治。道路交通领域,加强对“三客一危一校”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的整治;集中开展网约车违规运营和责任主体失管问题治理;突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强化农村道路“生命工程”建设。建设施工领域,聚焦公路、铁路、水利、市政等重点项目,大力整治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无证上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和设计施工“两张皮”等问题。消防领域,持续开展遗留问题大起底、消防设施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专项整治,对重点单位的电气焊作业实施全链条管理。危险化学品领域,集中整治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重大事故隐患;深入推进企业本质安全整治提升。燃气领域,持续围绕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管、问题网、问题环境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外力破坏燃气管道等违法行为。危险作业领域,以“委托外包、检修维修、有限空间”三大作业为重点,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加强薄弱环节管理。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领域,落实小工程、小装修、小维修、小场所等作业安全监管责任,解决“无人管”问题。
15.加强自然灾害风险和隐患管控。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加强暴雨洪涝、高温干旱、地震地灾、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清单动态闭环管理。固化“1+7+N”会商研判机制,进一步完善“一行业一措施、一镇街一方案”预警响应规范体系,强化部门、镇街预警平台管理,健全责任人“有叫必应、有令必行”的监督机制,落实“断禁停撤疏”等熔断和队伍、装备物资前置要求。针对各类灾害特点,建立《重庆市铜梁区应急救援力量临灾巡查调度机制》,严格落实队伍、装备物资预置布防工作。探索构建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联动体系,落实“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完善地质灾害“点线面”一体化风险管控机制。严格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及时排查管控风险隐患。
(五)完善救援救灾体系,提升应对处置能力。
16.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统筹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防治应急预案修订,及时修订区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不同情景开展森林灭火、防汛抗旱、危化品泄漏等应急预案演练和桌面推演,确保各级各部门以及各救援力量和从业人员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处置措施及要求。
17.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联动。持续深化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落实专业救援队伍“建管训用”制度,充实区级专业救援队伍,巩固发展镇街、村社两级队伍标准化建设,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发展。落实军地、政企协同联动机制,完善与周边区县应急联动合作协作。完善全区应急救援联动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建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加强跨区协作、联合演练,练强体能、练熟技能、练精战术,提升联动救援能力。
18.强化应急装备物资配备和保障能力。推进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全区应急装备物资统管统调,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开展物资、装备、设施等调查、盘点,及时补充缺口。落实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震地灾等特殊装备物资保障准备要求,加强灾害事故导致“断网、断电、断路”等情况下指挥调度需求保障,做好应急通信装备的配备、培训及演练等工作。
19.强化救灾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认真做好应急期救助、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一卡通”管理,保证救助资金及时、安全、准确、足额到户到人。实施区、镇街救灾物资调拨使用管理机制,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六)完善数字应急体系,提升整体智治能力。
20.推进数字应急综合应用建设。贯彻落实数字重庆建设总体要求,依托全市数字化建设成果,加强数据归集和应用场景设计,积极承接“数字应急”应用试点,推动风险管控、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和调查评估等全流程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
21.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应用场景建设。持续加强数字消防、智慧特种设备、智慧交通、智慧工地、智慧燃气等建设。以水、电、气和桥梁、有限空间、重大危险源等为关键要素,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建设施工、道路交通、水利、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监测预警设备布防,在重点部位部署视频监控系统,在山洪灾害易发区域设立雨水情监测站点。
22.用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坚持清单全过程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系统应用,进一步推动各镇街、行业主管部门“自查、自报、自改”“真查、真报、真改”,问题及时整改闭环。完善优化“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管控力评价、考核晾晒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主动发现问题、高效整改问题、长效预防问题的良性循环。
23.推动安全科技创新和应用。收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工艺的高频多发风险,邀请行业领域专家攻关克难。积极参与安全与应急科技展、安全先进实用技术案例评选等活动,以展促用、以赛促研。
三、重点行动
(一)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启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以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落实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实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创新激励行动。推动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创新,组织参选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典型实践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整体提升全区应急管理水平。
(三)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行动。用好用足国债项目资金,高质量推动预警指挥、基层防灾能力提升工程,构建“区县一般应对、镇街先期处置”的梯次化救援体系。
(四)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除险固安行动。利用冬春窗口期,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基础建设,提升城乡基础设施、重大工程的设防水平,进一步增强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五)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行动。强化城市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全周期管理,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整体提升区域安全发展水平。
(六)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推进安全应急文化宣传体验基地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持续开展“最美应急人”评选。开展好“新重庆里看应急”典型实践案例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应急管理工作“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到主要负责人抓统筹、分管负责人抓具体、业务负责人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和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强化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保障,为完成各项任务和落实各项措施提供有力的人财物支撑。
(二)强化能力保障。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关心支持,做好表彰奖励工作,强化队伍培训,注重培养使用,增强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确保队伍稳定。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素养,为推进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三)强化措施保障。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和督查督办,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提示函、警示函、通报、曝光等方式交办督办和追究责任,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对典型事故灾害,及时开展警示约谈和复盘,分析原因、“回溯”责任,压实事故灾害防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