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 录
总则 1
一、现状与形势 1
(一)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 1
(二)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2
(三)形势与要求 6
二、指导原则与目标 8
(一)指导思想 8
(二)基本原则 9
(三)规划目标 10
三、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13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13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3
(三)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13
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 15
(一)合理调控开发强度 15
(二)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16
(三)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17
五、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18
(一)绿色矿山建设 18
(二)矿区生态保护 20
六、重点项目 21
七、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1
(一)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 22
(二)规划实施年度计划 22
(三)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22
(四)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23
总 则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统一规划,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9号),编制《重庆市铜梁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等部门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以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规划》适用于铜梁区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内非油气矿产资源。
铜梁位于重庆西北部,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的主轴线上,地理坐标东经105°46′31″~106°16′39″,北纬29°31′23″~30°05′49″之间。区境南北长62公里,东西宽48公里,幅员面积1343平方公里。
至2020年底,铜梁区下辖5个街道和23个镇,年末全区户籍人口总户数32.85万户,总人口84.90万人。2020年,铜梁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61.02亿元。
铜梁区地处低山丘陵地带,地势东高西低,地形以丘陵为主,东南部有毓青山(又称东山)和巴岳山(又称西山)东西对峙,丘陵地形标高一般在+220~+400m之间,森林覆盖率33%。
区内主要有涪江、琼江、小安溪、平滩河、久远河和淮远河六条河流,属嘉陵江水系。
铜梁地质构造处于扬子陆块区—上扬子陆块—川中前陆盆地—华蓥山帚状穹褶束之西缘。华蓥山隐伏断裂沿北东~南西方向从铜梁中部穿过,东部为平行褶皱带,西部为平缓褶皱带。由东至西分布有:沥鼻峡背斜、蒲吕场向斜、西山背斜、六赢山向斜、弥吨场背斜、大石堡向斜、大石桥背斜。
1. 矿产资源概况
截止2020年底,铜梁区目前发现矿产资源21种,主要有煤、页岩气、锶、石膏、石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砂岩、页岩和地热8种;其次有白云岩、陶瓷土、耐火粘土、含钾岩石、煤层气、天然气、天然卤水及矿泉水7种;具有矿化现象的矿种有铁、铜、重晶石、金、硫铁矿和膨润土6种。石灰岩、锶、石膏、页岩气、地热,是本区的优势矿种。其中地热、锶、石膏主要分布于西山背斜;石灰岩呈条带状分布于沥鼻峡背斜和西山背斜轴部一带。
区内矿产资源的总体特征是:矿产资源总体较丰富,非金属矿产多、金属矿产少,小矿多、大矿少,贫矿多、富矿少。多数矿产属外生作用形成的沉积矿床;矿产资源分布区域明显、相对集中,主要分布于沥鼻峡背斜和西山背斜。
2.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目前,铜梁区开发利用的主要矿产有:石灰岩(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砂岩、页岩、地热、矿泉水等。
截至2020年底,全区矿山40个,其中水泥用灰岩矿山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25个,页岩矿山7个,砂岩矿山5个,地热1个,矿泉水1个。
总体而言,地热、石灰岩等矿产资源利用程度较高,砂岩、页岩等小型矿山开发利用程度和开采技术水平相对较低。非金属及建筑材料矿山全部为露天开采,开采回采率90%以上。
《铜梁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实施以来,铜梁区建立了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评价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协调发展的新局面,矿产资源勘查工作逐步加强,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机制逐步完善,矿产资源宏观调控得到加强,矿山开发结构得到优化,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得到大力推进,全市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于2017年6月在铜梁顺利召开。
1.主要成效
矿产资源保障程度稳步上升。基础地质方面,开展了1∶5万渝西锶矿成矿带区域地质调查(铜梁部分)、1∶5万铜梁幅、虎峰幅、璧山幅(跨铜梁区)等区域地质矿产调查,1:5万区调覆盖率从2016年的45%提升到了期末的100%,为重大工程建设提供支撑服务;地质勘查方面,开展了重庆市铜梁区土桥镇地热、重庆市大足区兴隆矿区锶矿深部详查(含铜梁福果片区)、重庆市大足区兴隆锶矿区石膏综合勘查(含铜梁福果片区)及铜梁区蒲吕街道沥鼻峡背斜南段灰岩矿调查(资源量113155万吨)工作等,新发现和评价大中型矿产地1处,页岩气、锶等优势矿产新增查明资源量达到预期目标,石膏为规划目标额外新增查明资源量3852.8万吨,为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奠定了基础。
矿山布局与结构有所改善。根据“绿色铜梁”发展战略目标要求,铜梁区政府按照“不新增、大并小、减塘口、保大优、及时复、规范管”的方针,对煤等矿产进行关闭注销,其它矿种逐步压减矿山数量,截止到2020年底,全区共有矿山40个,比2015年(68个)减少了41%,均为非煤矿。其中水泥用石灰岩矿山1个,占总矿山数的2.5%;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25个,占总矿山数的62.5%;页岩矿山7个,占总矿山数的17.5%;砂岩矿山5个,占总矿山数的12.5%;地热1个,占总矿山数的2.5%;矿泉水1个,占总矿山数的2.5%;通过提档升级,使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初步形成了蒲吕、华兴等两个规模较大的集中开采区。大中型矿山占全区矿山总数的58%。
绿色矿业发展初见成效。通过开展试点,积极引导、加强监督管理、落实鼓励和支持政策,有序推进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截止到2020年底,全区已累计建成7家绿色矿山,目前,全区矿山累计投入经费约6054.66万元,完成工业广场硬化约43664平方米、道路硬化约6019.22米、绿化面积约26296米;采选加工区密闭美化面积约58198平方米。实施绿色矿山建设对促进节能减排,落实企业主体社会责任,实现合理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初见成效。一是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土地复垦率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逐步推进。截止2020年底,累计缴存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5470.72万元,在产矿山企业全部编制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实施恢复治理项目,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改善了矿山生态环境。
十三五期间,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22个矿山,复垦总面积18.4179公顷,其中复垦为耕地面积8.3961公顷,复垦为其他农用地面积10.0218公顷。
矿产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推进矿业权公开竞争性出让。制定并实行矿业权准入管理规定和矿业权出让基准价制度,全面推行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强化矿业权人信用约束。
专栏一上轮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
指标 |
三轮规划指标 |
2020年实际情况 |
指标完成情况 |
属性 | |
新增资源量 |
地热(万立方米/年) |
36.5 |
0 |
0 |
预期性 |
锶(天青石万吨) |
3000 |
3852.8 |
127% | ||
页岩气(亿立方米) |
500 |
600 |
120% | ||
重要矿种年开采总量 |
地热(万立方米/年) |
60 |
29.2 |
49% |
预期性 |
水泥用灰岩(矿石万吨) |
300 |
100 |
完成 |
约束性 | |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万吨) |
1500 |
700 |
完成 | ||
砂岩(矿石万吨) |
90 |
20 |
未完成 |
预期性 | |
页岩(矿石万吨) |
60 |
28 |
未完成 | ||
矿泉水(万立方米/年) |
3 |
3 |
完成 |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结构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50 |
58 |
完成 |
约束性 |
矿山数量(个) |
51 |
40 |
完成 | ||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公顷) |
新建和生产矿山 |
闭坑后全面治理 |
完成 |
约束性 | |
历史遗留矿山 |
10 |
18.42 |
完成 |
预期性 | |
绿色矿山数量(个) |
4 |
7 |
完成 |
预期性 |
2.存在的问题
主要成矿区带地质勘查程度总体较低。锶、石膏等优势产出多处于调查评价阶段;地热等未达到预期勘查目标;已查明的水泥用灰岩资源储备明显不足。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不尽合理,与当前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存在差距。规划矿权设置与基本农田、天然林、公益林、生态红线等存在一定冲突,导致矿规不能顺利落地,如上轮期间规划的铜梁区祥达建材有限公司采矿场与巴岳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缓冲区重叠、铜梁区团林四、六采场与桢楠林保护地重叠、重庆科庆建材有限公司页岩采场与巴岳山生态保护红线部分重叠等,导致不能顺利实施。
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不足,本土资源供应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平衡。受新政策及生态保护新的要求影响,上轮期间规划调整不及时,导致部分拟设开采区块未投放、已设矿山到期后未能继续延续,致使实际产能不足,上轮矿规碎石料矿设计总产能指标1500万吨,而实际产能仅约700万吨,仅完成总指标的46.7%。由于产能供给不足,导致市场供应紧张,供需矛盾突出。
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压力较大。早期矿产资源粗放式勘查开发致使历史遗留矿山点多面广,生态修复治理欠账多、压力较大、成本高,同时已有矿山“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开发模式未全面形成。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重庆市处于新型城镇化、城市群发展的重要阶段,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对矿产资源稳定、可持续性发展供应路径与举措提出了更高要求。
随着铜梁区发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桥头堡”战略的深入实施,社会经济发展将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经济社会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矿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转型任务艰巨。
社会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水平。随着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交通强国、乡村振兴、两新一重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仍将维持高位运行。预计到2025年,建筑石料用灰岩需求量1900万吨/年,水泥用灰岩需求量300万吨/年,总体来看,除建筑石料等基本能够满足相关产业发展需求、可由区内自给外,其余矿产完全由区外输入,需进一步拓展完善区外、市外资源输入渠道。
发展新定位要求优化矿产勘查开发格局。铜梁位于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的主轴线上,是支撑重庆提升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力的重要节点,是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桥头堡。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变化调整矿产勘查开发布局,增强资源供应针对性和有效性。围绕全区产业布局,建设建筑石料等资源集中开采区,助力产业发展。进一步延伸地热、锶等产业链,提升区内矿产资源深加工能力和产品附加值。推进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矿业发展质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已深入人心,以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为主体的国土空间管制更加严格,区内可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国土空间较为有限,要求进一步提高矿产开发准入门槛、提升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利用水平。以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为抓手,切实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加快转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强化综合勘查开发和综合利用,推动矿业绿色转型,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从服务于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两个大局,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推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结合市域国土空间“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规划管控与管理改革相衔接,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资源保障。
根据铜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未来五年内,加快建成成渝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中华龙文化旅游名城,重庆基础教育和创新发展示范区的目标,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管理新体制,政府管理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矿产资源配置机制,强化矿产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构筑有竞争力的优势矿业。坚持开发保护并重、保护为主,开源节流并举、节约优先,按照加强勘查、科学调控、合理布局、优化配置、集约高效、注重保护、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有所创新,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发挥规划的宏观指导和监管依据作用,促进铜梁区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保障铜梁区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1.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持续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促进集约节约、综合利用、高效利用,鼓励循环利用,推动矿业绿色发展。
2.坚持安全可控、强化资源保障。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加强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矿产品市场监测,构建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提升资源的有效供应,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3.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的衔接,推动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立足区域资源禀赋,突出地域优势和资源特色,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
4.坚持改革创新,激发矿业活力。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开展砂石土矿产“净矿”出让,积极探索其他矿产“净矿”出让。顺应市场经济,加快构建矿资源管理新体制新机制,探索形成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平台、新抓手和新举措。
到2025年,矿产资源供应能力稳步提升,基本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需求,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矿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格局,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矿产资源领域基本形成。
1.进一步夯实矿产资源保障基础。加强地热等矿产重点成矿区带的勘查,积极开展锶、石膏等优势矿产的勘查,作好水泥用灰岩矿山的接替资源勘查,促进已有矿业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适度开展灰岩、砂岩的调查评价工作,增强优势资源持续保障能力。预期至2025年,新增地热资源量36万立方米/年,新增锶资源量1000万吨,新增石膏资源量7000万吨,新增水泥用灰岩资源量35000万吨,新增水泥配料用砂岩300万吨,新增玻璃用砂岩600万吨,新增水泥配料用页岩250万吨;预期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8个。
2.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建设1~2处规模效应突出、资源保障有力的灰岩集中开采区,兼顾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建设地热、砂岩、页岩等开采区。到2025年,全区矿山数量控制在26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70%。全区建筑石料用灰岩年开采总量不超过1900万吨、水泥用灰岩年开采总量不超过300万吨、建筑用砂岩年开采总量75万吨、玻璃用砂岩年开采总量30万吨、地热开采量65.2万立方米/年。
3.绿色矿业发展机制基本形成。加大砂石土类矿山整合力度,提升矿业集中度和资源规模化利用水平。完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行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全面落实矿业权人生态保护修复责任,构建矿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到2025年,全区新建矿山在投产前、大中型生产矿山全部达到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成市级绿色矿山。小型矿山按照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管理。
4.矿政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面推进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信息化管理水平和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更加精细,资源家底更加清楚。“净矿”出让取得成效,出让收益征收、分配机制更趋合理。基本完成矿业权市场和公共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高效,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专栏二2025年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矿种 |
单位 |
指标 |
属性 |
1 |
新增资源量 |
水泥用灰岩 |
万吨 |
35000 |
预期性 |
石膏 |
万吨 |
7000 | |||
锶 |
天青石 万吨 |
1000 | |||
水泥配料用砂岩 |
万吨 |
300 | |||
玻璃用砂岩 |
万吨 |
600 | |||
水泥配料用页岩 |
万吨 |
250 | |||
地热 |
万立方米/年 |
36 | |||
2 |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
水泥用灰岩 |
处 |
2 |
预期性 |
石膏、锶 |
处 |
2 | |||
水泥配料用砂岩 |
|
1 | |||
玻璃用砂岩 |
处 |
1 | |||
水泥配料用页岩 |
处 |
1 | |||
地热 |
处 |
1 | |||
3 |
矿山数量 |
—— |
个 |
26 |
约束性 |
4 |
年开采总量 |
地热 |
万立方米 |
65.2 |
预期性 |
水泥用石灰岩 |
万吨 |
300 |
约束性 |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万吨 |
1900 |
约束性 | ||
建筑用砂岩 |
万吨 |
75 |
预期性 | ||
玻璃用砂岩 |
万吨 |
30 | |||
5 |
大中型矿山比例 |
—— |
% |
70 |
约束性 |
6 |
绿色矿山建设比例(大中型生产矿山) |
—— |
% |
100% |
约束性 |
2035年远景目标:
全区矿产资源量明显增加,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利用空间布局合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矿政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生态保护、资源开发与民生改善协调发展,矿业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鼓励勘查开发国家战略性矿产、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矿产和短缺矿产以及综合开发利用、后续加工工艺成熟的矿产,矿种有页岩气、地热、锶、石膏等矿产。
限制勘查开采耐火粘土、高岭石粘土、硫铁矿、煤及其他大规模开发可能引发产能过剩的矿产。
禁止勘查开采砖瓦用粘土及其他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严重破坏且难以恢复的矿产。
根据市级规划目标结合铜梁区自身资源优势,在成矿有利区带和找矿前景良好的福果一带划定2个重点勘查区——重庆市铜梁-大足区黄泥堡深部锶,石膏综合勘查区、重庆市铜梁区西山矿区锶、石膏深部勘查区。
推进铜梁区建材产业发展,以产业兴民、生态文明建设等新要求,充分发挥资源、区位优势,实施乡村振兴,发展配套产业经济,实现产业兴民,大力推进蒲吕、华兴等区域灰岩的开发利用,创建建材产业重点发展区。
根据市级勘查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勘查区块,积极引导锶、石膏、地热等矿产设置探矿权。预期提交大中型矿产地8处,新增锶资源量1000万吨,新增石膏资源量7000万吨,新增地热资源量36万立方米/年,新增水泥用灰岩资源量35000万吨,新增水泥配料用砂岩300万吨,新增玻璃用砂岩600万吨,新增水泥配料用页岩250万吨。
本次规划空白区新设8个,其中锶、石膏重点勘查区2个,地热勘查区1个,水泥用灰岩勘查区2个,水泥配料用砂岩勘查区1个,玻璃用砂岩勘查区1个,水泥配料用页岩勘查区1个。原则上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对应一个勘查项目,推动有序勘查。
2.开采布局
合理规划布局开采区块,积极引导“规模化、集约化”布局,提高矿业的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加快大中型和骨干矿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结合市级开采规划布局,划定蒲吕、华兴2个集中开采区;在集中开采区外,合理划定开采规划区块,积极引导采矿权设置。
全区规划开采区26个,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7个(建筑石料用灰岩6个,地热1个),已设采矿权调整1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10个,建筑用砂岩1个),探矿权转采矿权3个(水泥用灰岩1个,玻璃用砂岩1个,地热1个),空白区新设5个(建筑石料用灰岩1个,建筑用砂岩4个)。
3.绿色矿山布局
新建、调整采矿权秉承开发与保护相结合,至2025年,新建矿山在投产前、大中型生产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小型生产矿山参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管理;积极引导大中型矿集区构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鼓励列入市级绿色矿山名录的大中型矿山企业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
4.保护布局
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建设单位在选址之前,应向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率”指标要求;禁止无证开采和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采矿;加强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的综合开采、综合利用,防止浪费;严格落实本轮《规划》各项勘查、开发指标。
按照铜梁区矿产资源特点、市场条件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铜梁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各方面需求和矿山产能情况,在落实重庆市级开采总量控制目标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开采总量。铜梁区进行开发利用总量调控的有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
1.开采总量
合理控制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强度,到2025年,全区水泥用灰岩开采总量控制在300万吨/年以内,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总量控制在1900万吨/年以内。合理调控页岩、砂岩等矿产开发利用总量,根据市场需求,动态调节。
2.矿山数量
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管控,按照市场需求、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有序投放采矿权,稳定资源供应。以建筑用砂石土等矿产为重点,推进小型矿山的整合,减少矿山数量,稳定产量。严格控制水泥用灰岩等矿产矿山新设,合理控制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新设,实行矿山数量与开采总量双控。
专栏四开发利用总量调控 | |||
矿种 |
矿山数量(个) |
单位 |
总量调控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17 |
矿石 万吨 |
1900 |
水泥用石灰岩 |
1 |
矿石 万吨 |
300 |
建筑用砂岩 |
5 |
矿石 万吨 |
75 |
玻璃用砂岩 |
1 |
矿石 万吨 |
30 |
地热 |
2 |
万立方米/年 |
65.2 |
到2025年,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总数分别控制在1个、17个以内,全区矿山总数控制在26个以内,开采矿种采取动态调控,预期至2025年,玻璃用砂岩、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水泥配料用页岩及地热等实现探转采。
1.优化方向
深入推进矿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加大低效产能压减、无效产能腾退力度,对长期停产停建的僵尸矿山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注销。加强部门衔接,建立沟通长效机制,完善矿山用地、用林、用草等政策,依法支持企业投产、达产,提高产能利用率。
2.优化布局原则
严控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发总量和数量;合理开展建筑用砂岩矿资源整合;逐步淘汰砖瓦用页岩矿落后产能,提升规模化开发程度。
3. 加强矿业权设置准入管理
采矿权设置应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要求,并依法依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基本农田、风景名胜区等限制和禁止勘查开采区域,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区发展改革委、区经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文旅委等部门以及所在镇街实地踏勘、共同选址、充分论证后,依据矿业权设置条件合理确定出让范围,经区政府批准后,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申报采矿权出让计划。
水泥用、建筑石料用灰岩:新建生产矿山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整合及采矿证到期后新增划资源的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50万吨/年;严格控制建筑石料用灰岩新建矿山生产规模,单矿山生产规模原则上控制在300万吨/年以内。确因重大工程建设和重点产业布局,需要突破矿山生产规模上限的,实行“一矿一策”。
玻璃用、建筑用砂岩:新建、整合及采矿证到期后新增划资源的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5万吨/年。
水泥配料用砂岩:新建、整合及采矿证到期后新增划资源的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10万吨/年。
水泥配料用页岩:新建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8万吨/年;整合及采矿证到期后新增划资源的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5万吨/年。
地热:新建最低生产规模为5万立方米/年,有效促进资源利用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科学制定符合铜梁区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采规模、开发利用水平、绿色矿山建设及矿区生态修复等方面准入条件,切实抓好勘查开发利用管理。
1.绿色勘查
探矿权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产业政策,申请勘查矿种必须符合市级与区级《规划》要求;探矿权申请人必须是能独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企事业法人,申请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并按审批程序逐级报批备案;编制科学合理的绿色勘查实施方案;勘查项目资金符合总体勘查方案的预算投入;勘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谁勘查谁负责、谁施工谁恢复、谁破坏谁治理的管理。
2.开采规模
开采规模。矿山开采规模应与矿区(床)的资源储量相匹配,应满足相应矿产在不同开采区的最小开采规模要求。
3.开发利用水平
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4.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新建矿山,在采矿权出让时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矿区土地和生态损毁的要求,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已设矿山,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边开采边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完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长效责任机制和基金管理制度。
健全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监管体系,持续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效,促进矿区矿容矿貌大改观、大提升。到2025年,辖区内新建矿山投产前、大中型生产矿山全部达到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范管理。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建,落实采矿权人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责任,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重要时间节点,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标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充分利用日常巡查、实地核查等工作,督促企业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推进和成效保持。强化同级生态环境、应急、水利、林业等部门联动,充分利用支撑单位技术优势,加强对企业技术指导。
分类、分年度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新建矿山准入管理,确保新设采矿权投产前达到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对大中型生产矿山,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年度计划,明确年度矿山建设名单,倒排绿色矿山建设重要时间节点,统筹布局年度建设目标,到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全区大中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比例分别达到65%、77%、88%、100%,建立“任务到矿、时间到月、责任到人、目标到年”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对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对入库绿色矿山,持续巩固建设成效,对照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遴选要求,提档升级绿色矿山建设。
健全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政策体系和奖励约束机制,列入市级绿色矿山名录的,按照规定享受奖励政策。新设矿山未建成绿色矿山的,不得投入生产;已设矿山未建成绿色矿山的,不得以扩大范围方式增划资源,采矿权出让合同期限届满的,限制采矿权出让合同和采矿许可证延续期限。已设矿山未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依法追究采矿权人的违约责任,依规将其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告。加强采矿权出让管理,在采矿权出让公告、出让方案和出让合同中,约定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和违约责任,未履行或未完成出让合同约定的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追究采矿权人违约责任。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深入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矿区生态环境安全,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
1.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和义务
在采矿权出让时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修复的责任和义务,督促采矿权人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简称“方案”),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明确基金的适用范围和计提方式,新设采矿权应在《方案》审批后1个月内建立。
2.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采矿权人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的监测资料,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函告同级财政部门。
3.建立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责任机制
因违法被吊销生产经营资质或其他原因被终止采矿行为的采矿权人,应按规定履行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因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引发灾害的,采矿权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恢复和治理,对当地居民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统筹安排地质矿产重大项目,推进矿业可持续发展,积极配合中央、市级财政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工作;安排区级财政资金支持开展经济建设消耗量较大的石灰岩、砂岩建材类矿产资源的可利用性调查评价;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开展重要工业所需矿产的接替资源勘查;改善开发利用的粗放型模式,加大科技投入,构建矿产资源生产、加工一体化的高效利用格局,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矿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专栏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重点项目 |
渝西地区(铜梁境内)中生代三稀元素综合调查评价;成渝双城经济圈城市群(铜梁境内)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重庆市合川区狮滩至铜梁区蒲吕(铜梁境内)矿产资源供给区综合勘查评价;重庆市大足区万古至荣昌区安富(铜梁境内)矿产资源供给区综合勘查评价;重庆市永川区永荣至吴市(铜梁境内)矿产资源供给区综合勘查评价等区域综合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合川天府矿区(铜梁境内)煤层气重点勘查、大足-铜梁(铜梁境内)锶矿勘查、重庆市大足-铜梁(铜梁境内)石膏勘查、重庆市合川区盐井-大足区万足(铜梁境内)地热(水)资源勘查。 2.开发与保护 铜梁页岩气开发利用;蒲吕、华兴石灰岩开发利用;土桥地热开发利用;蒲吕、华兴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3.矿产资源高效利用 蒲吕、华兴绿色产业示范基地。 |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划管理体制,完善规划运行机制。区发展改革、经信委、生态环境、应急、交通、林业等部门要将规划实施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重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开发利用总量调控与结构调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等纳入目标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规划,建立年度规划实施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度,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建立规划年度实施制度,按年度落实规划任务和目标,按规划部署要求分年度实施重大工程,对实行总量控制的矿种提出调控要求和计划安排,提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和开发利用结构优化措施和年度指标,按要求在每年1月底前制定并向市局报送本年度规划实施安排。充分挖掘已有矿山潜力,按照“多做减量少做增量,多做存量少做新量”的原则,整合、腾退已建矿山,做好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矿业权出让项目计划管理,按规划时序安排有序投放矿业权。按规划明确的年度指标和年度实施安排,审查审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项目,部署矿产资源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各项工作。
专栏七采矿权投放及关闭时序表 | ||
年份 |
计划 |
总数量(个) |
2020年底(基数) |
—— |
40 |
2021 |
投放2个,关闭29个 |
13 |
2022 |
投放4个 |
17 |
2023 |
投放3个,关闭1个 |
19 |
2024 |
投放5个,关闭1个 |
23 |
2025 |
投放3个 |
26 |
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在每年1月底前向市局报送上年规划实施情况。做好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期末评估,总结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提出适宜新形势和新要求问题的解决措施和工作建议,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和目标任务的完成,规划实施评估情况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依据规划实施评估情况,确因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变化、重点发展方向调整、重点产业布局等需要进行规划调整、修编的,经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等评估论证后,开展规划调整修编,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规划数据库是矿产资源管理的基础性数据库,是自然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矿产资源信息系统的相互衔接工作,规划调整后及时更新和上传数据库,严把数据质量,确保数据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实现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的动态管理,提高规划管理的信息化水平。